SN 56 諦相應(七)第一.生穀省略品:品名點的那一經不在這一品裡,而在第九品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一經 在別處經(Aññatra Sutta)

同一個指甲尖第三次出現,而這一次量的是眾生的去處

本經把指甲尖那個譬喻第三次搬出來。 前一品的第一經用它量一個人身上的苦,本經用它量眾生生到哪裡去:生在人裡面的眾生是少的,生在人以外的地方的眾生就比較多了。

理由仍然只有一句。 因為沒有看見那四個聖諦。

而這一經是接下來四十一經的母本。 第七至第十品四十一經全部是同一個句型——某一種眾生少,另一種多,因為沒有看見那四個聖諦;而第六十二經之後譬喻與收句一律作省略式,只留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那時候世尊用指甲尖挑起一點土,對比丘們說:

「比丘們,你們認為怎麼樣?

哪一邊多——是我用指甲尖挑起的這一點土多,還是這片大地多?」

「尊者,那當然是這片大地多;世尊用指甲尖挑起的那一點土是很少的。

拿這片大地來比,世尊用指甲尖挑起的那一點土算不上一個數目,構不成一個比較,連一分都占不到。」

「比丘們,同樣地,生在人裡面的眾生是少的;生在人以外的地方的眾生就比較多了。

為什麼呢?

比丘們,因為沒有看見那四個聖諦。

哪四個?

苦這個聖諦……其餘皆是如此……通往苦之止息(Nirodha)的道路這個聖諦。

所以比丘們,『這是苦』——應當在這上面用功……其餘皆是如此……『這是通往苦之止息的道路』——應當在這上面用功。」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二經 邊地經(Paccanta Sutta)

生在哪裡也算一格,而判準是那裡有沒有人懂

本經把格子換成地理。 生在中間那些地方的眾生是少的;生在邊遠的地方、那些未開化而不懂事的人裡的眾生就比較多了。

這是本相應唯一一次把人的出生地當成一個變數。 而經文不解釋中間的地方好在哪裡——理由與其餘四十經完全相同,只有一句「因為沒有看見那四個聖諦」。從本經起,那一句與譬喻一律作省略式。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那時候世尊用指甲尖挑起一點土,對比丘們說:

「比丘們,你們認為怎麼樣?

哪一邊多——是我用指甲尖挑起的這一點土多,還是這片大地多?」

「尊者,那當然是這片大地多;世尊用指甲尖挑起的那一點土是很少的。

拿這片大地來比,世尊用指甲尖挑起的那一點土算不上一個數目,構不成一個比較,連一分都占不到。」

「比丘們,同樣地,生在中間那些地方的眾生是少的;生在邊遠的地方、那些未開化而不懂事的人裡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三經 智慧經(Paññā Sutta)

第三個格子換成看的能力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三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的兩端是慧的眼睛與無明。 具備聖者的慧的眼睛的眾生是少的;陷在無明裡、糊裡糊塗的眾生就比較多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具備聖者的慧的眼睛(Paññācakkhu)的眾生是少的;陷在無明裡、糊裡糊塗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四經 酒經(Surāmeraya Sutta)

四十一經裡第一個以一條戒為格子的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四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的格子是五條戒的最後一條。 而接下來第八品十經全部是一條一條的戒——本經是這一族的第一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戒除喝酒、喝發酵的飲料這種會讓人放逸的東西的眾生是少的;不戒除喝酒、喝發酵的飲料這種會讓人放逸的東西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五經 生在水裡經(Odaka Sutta)

陸地上與水裡,而經文不說水裡為什麼算差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五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的兩端是生在陸地上與生在水裡。 這是本品六個「生在哪裡」的格子裡最後一個,而經文一句解釋也沒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生在陸地上的眾生是少的;生在水裡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六經 孝敬母親經(Matteyya Sutta)

從這一經起,五經量的是對人的態度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六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到第七十經是一組。 孝敬母親、孝敬父親、敬沙門、敬婆羅門、在家裡尊重長輩——五項在本專案別處成組出現過,而那裡是守衛報上來的壞消息。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孝敬母親的眾生是少的;不孝敬母親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七經 孝敬父親經(Petteyya Sutta)

同一組的第二格,只換一個字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七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與前一經只差母親與父親。 五項一項一經,原典為每一項各給一個序數。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孝敬父親的眾生是少的;不孝敬父親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八經 敬沙門經(Sāmañña Sutta)

同一組的第三格,對象從家裡換到外面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八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的對象換成沙門。 前兩格是家裡的人,本經與下一經是出家與婆羅門這兩種身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敬沙門的眾生是少的;不敬沙門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六十九經 敬婆羅門經(Brahmañña Sutta)

同一組的第四格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九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的對象是婆羅門。 在本專案別處,這一格與沙門那一格總是連寫成一句;本相應把它們拆成兩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敬婆羅門的眾生是少的;不敬婆羅門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六相應第七十經 敬重長輩經(Pacāyika Sutta)

同一組的第五格,也是本品的最後一經

本經是第六十一經那一句的第十次重複,而原典只留下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譬喻與收句都作省略式。

本經的對象回到家裡。 五項到這裡排完;而那五項在別處是一整句,本品把它切成五經,每一經只換一個對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同樣地,在家裡尊重長輩的眾生是少的;在家裡不尊重長輩的眾生就比較多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的譬喻與收句作 peyyāla(省略式),依母本第六十一經補足。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本經之後是品末語「第一.生穀省略品,第七」與本品的攝頌。


相應部第一.生穀省略品(Paṭhamaāmakadhaññapeyyālavagga,SN 56.61–70,十經)

品名點的那一經不在這一品裡,而在第九品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諦相應的第七品,十經,也是四個同名品的第一個。

第一件是四個品共用一個名字,而那個名字取自第九品的一經。

第七至第十品的巴利名只差第一個序數詞——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穀省略品。 而「生穀」是第八十四經的經名,那一經在第九品。

也就是說品名取自這一整串的中段。 這種以其中一項為整串命名的做法在省略式的品裡常見,而本專案此前記過的都是取自首經;取自別的品裡的一經,這是第一次。

第二件是四十一經只有一個句型,而換掉的只有中間一格。

某一種眾生是少的,另一種就比較多了;為什麼呢,因為沒有看見那四個聖諦。 第六十一經把譬喻、那一格與收句全部寫出來,第六十二經留譬喻而省收句,第六十三經起連譬喻也不留——只剩中間換掉的那一格。

省的深度三經走完,往後三十八經維持不變。 這個形狀本相應已經用過三次(第四十七至四十九經、第五十五至六十一經、第六十二至七十四經),本品是第四次,而這一次省到底之後就不再變。

第三件是本品的格子分三類,而三類之間沒有過渡。

去處三經:生在人裡面對生在人以外的地方、生在中間那些地方對生在邊遠的地方、生在陸地上對生在水裡。 能力一經:具備聖者的慧的眼睛(Paññācakkhu)對陷在無明裡、糊裡糊塗。戒一經:戒除喝酒。態度五經:孝敬母親、孝敬父親、敬沙門、敬婆羅門、在家裡尊重長輩。

而分類的順序看不出道理。 喝酒那一條夾在「生在水裡」與「孝敬母親」中間,而它與下一品十條是同一族;經文不說為什麼把它放在這裡。

第四件是最後五經在本專案別處是一整句。

孝敬母親、孝敬父親、敬沙門、敬婆羅門、在家裡尊重長輩——《中部》第一二九經的守衛把這五項連寫成一句報上來,那裡是壞消息的清單。 本品把它切成五經,每一經只換一個對象,而原典為每一項各給一個序數。

第五件是指甲尖那個譬喻在本相應是第三次出現。

第五十一經用它量一個人身上的苦,第六十一、六十二經用它量眾生的去處。 同一個動作,同一段對答,接上去的結論完全不同——一個說剩下的少,一個說走對路的少。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經:在別處、邊地、智慧、酒、生在水裡、孝敬母親、孝敬父親、敬沙門、敬婆羅門、敬重長輩。

本品一經也不寫地點。 第六十一與第六十二經有一個動作(世尊用指甲尖挑起一點土),其餘八經連那個動作也省掉,直接從省略號起手。

第六十一經是往後四十一經的母本。 第七至第十品全部依它補足;本專案在這四品的譯文裡一律註明依它。

第六十四經那一格與下一品十經是同一族。 五條戒裡的最後一條被放在本品,其餘的放在下一品;原典不說為什麼拆開。

第六十三經那一格用的是本專案既有的定譯。 「慧的眼睛」不作「慧眼」——「慧眼」在現代中文已被讀成一種天賦,字面指不到「用慧去看」這個動作。

品名不取自本品任何一經,見②。 品末語作「第一.生穀省略品,第七」。

攝頌十個名字全點。 在別處、邊地、智慧、酒、水生、孝敬母親與父親、沙門、敬婆羅門與長輩。

本品新增術語見術語表第六十三節。

📖 延伸閱讀

諦相應第七品。從這一品起四十一經只剩一個句型——某一種眾生少,另一種多,因為沒有看見那四個聖諦;而省略的深度三經就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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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諦相應第八品。十經把戒一條一條切成一經,從殺生數到花環香料,而這一整串與《長部》第二經那份小戒是同一份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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