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48 根相應(十二)瀑流品:九份清單裡有一份不是煩惱,而那個不整齊的地方三個相應照抄了三次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一十五經 瀑流經(Ogha Sutta)
九個題目的第一個,而本品十經只有末經寫滿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一份清單。 有這四種瀑流——感官慾望的瀑流、存有的瀑流、見解的瀑流、無明的瀑流。
本品十經只有末經寫滿,其餘九經一句經文也不留。 而寫滿的位置與道相應第十四品、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相同——三處都把那一經放在品末。換上來的是哪一份清單,得照那兩品的順序去補。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瀑流——感官慾望的瀑流、存有(Bhava)的瀑流、見解的瀑流、無明的瀑流……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一十六經 軛經(Yoga Sutta)
第二份清單,而它與前一份逐格相同
本經換上四種軛。 感官慾望的軛、存有的軛、見解的軛、無明的軛。
四格與前一經一字不差,換的只有那個名目。 瀑流是把人沖走的,軛是把人套住的——一個講被帶走,一個講動不了。同一批四樣東西配兩個相反的意象,而經文不說明。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軛——感官慾望的軛、存有(Bhava)的軛、見解的軛、無明的軛……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一十七經 執取經(Upādāna Sutta)
第三份清單,而這一份的第四格換了
本經換上四種執取。 對感官慾望的執取、對見解的執取、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自我的主張的執取。
前兩份的四格是感官慾望、存有(Bhava)、見解、無明,本份不是。 存有與無明退場,換上戒條與儀式、自我的主張。同樣是四格,而四格的內容只剩兩格對得上——這是這一品第一次換名單而不只是換名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執取——對感官慾望的執取(Kāmupādāna)、對見解的執取(Diṭṭhupādāna)、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upādāna)、對自我的主張的執取……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一十八經 捆經(Gantha Sutta)
第四份清單,而這一份用的是捆東西的意象
本經換上四種身體的捆。 貪婪這一捆、惡意這一捆、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這一捆、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這一捆。
四格裡有一格與前一經重疊。 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同時出現在執取那一份與本份裡,而兩處的巴利構詞不同(sīlabbatupādāna 對 sīlabbataparāmāsa)。經文不指出這件事,兩經相鄰而各說各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身體的捆——貪婪這一捆、惡意這一捆、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這一捆、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這一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一十九經 潛伏傾向經(Anusaya Sutta)
第五份清單,而這一份有七格
本經換上七種潛伏的傾向。 貪的、排斥的、見解的、疑惑的、慢的、對存有的貪的、無明的。
九份清單到這裡第一次不是四格或五格。 前四份都是四格,後四份是五格,只有本份是七格。而本相應第六十二經已經把「把潛伏傾向連根拔掉」當成修五根的四個目的之一——那裡潛伏傾向是要被拔掉的東西,本經把它拆成七樣列出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七種潛伏的傾向——貪的潛伏傾向、排斥的潛伏傾向、見解的潛伏傾向、疑惑的潛伏傾向、慢的潛伏傾向、對存有(Bhava)的貪的潛伏傾向、無明的潛伏傾向……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二十經 感官慾望的繩索經(Kāmaguṇa Sutta)
第六份清單,而這一份數的是外面的東西
本經換上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 眼睛認得的形色、耳朵認得的聲音、鼻子認得的氣味、舌頭認得的味道、身體認得的觸感。
前五份數的都是人身上的東西,本份數的是對境。 瀑流、軛、執取、捆、潛伏傾向都長在人裡面;本份五格是五個感官對著的五類東西,而少掉意這一格。這是這一品唯一一份把清單放到外面去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眼睛認得的形色、耳朵認得的聲音、鼻子認得的氣味、舌頭認得的味道、身體認得的觸感……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二十一經 障蔽經(Nīvaraṇa Sutta)
第七份清單,而本相應第五十經用過同一個詞的另一個用法
本經換上五種障蔽。 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昏沉與睡意、浮躁與懊悔、疑惑。
同一個詞在第五十經是「以無明為障蔽」。 那一句說的是眾生被無明擋著、一路輪轉;本經把障蔽拆成五樣列出來。一個是狀態,一個是清單,而兩經不互相提到。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障蔽(Nīvaraṇa)——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昏沉與睡意、浮躁與懊悔、疑惑……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二十二經 取蘊經(Upādānakkhandha Sutta)
第八份清單,而這一份不是煩惱
本經換上五取蘊。 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造作取蘊、識取蘊。
九份清單裡只有這一份不是綁住人的東西。 瀑流、軛、執取、捆、潛伏傾向、感官慾望的繩索、障蔽(Nīvaraṇa)、兩種束縛(Saṁyojana)——那些是黏在人身上的;五取蘊是構成一個人的五堆東西。句型一個字沒有換,而道相應第十四品的品層級檔已經記過這個不整齊的地方,本品照搬,連那個地方也照搬。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造作(Saṅkhāra)取蘊、識取蘊……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二十三經 向下拉的束縛經(Orambhāgiya Sutta)
第九份清單,而它與末經成對
本經換上向下拉的五種束縛。 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
本經與末經是一對,而只有末經寫滿。 向下拉的五種、向上拉的五種——兩份清單構成這一品的收尾,而原典把文字留給了後面那一份。五格裡有三格在前面幾經出現過(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這一品的九份清單彼此重疊而不互指。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向下拉的五種束縛(Saṁyojana)——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清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一百二十四經 向上拉的束縛經(Uddhambhāgiya Sutta)
第八品以來四十二經裡唯一寫滿的一經,而它只帶一條尾巴
本經是這一品的最後一經,也是第八品到本品這四十二經裡唯一寫滿的一經。
寫滿的位置與道相應、覺支相應相同。 那兩處的對應品也把唯一寫滿的一經放在品末,三處照搬同一個位置。
而本經只列一條尾巴,那兩處列四條。 覺支相應第一百三十經把依於遠離、以調伏貪為終點、沉入不死、朝著涅槃四條一次寫齊;本經只有第一條——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原典在這裡沒有攤開整副工具。
而品末那一句指示指的是別的相應。 「照道相應那樣展開。」前面幾品的指示只說「某某品要展開」,本經之後這一句指名要照哪一個相應——根相應這九品的來歷,到這裡才被原典自己說出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Saṁyojana)。
哪五種?
對形體的貪,對沒有形體的東西的貪,慢,浮躁,無明——比丘們,這就是那向上拉的五種束縛。
比丘們,為了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應當修習五根。
哪五種?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信根,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Nirodha),以放捨為歸趨……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慧根,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
比丘們,為了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應當修習的就是這五根。」
原典本經那五根只寫出第一項與第五項,中間三項作省略式;本經之後接一句「照道相應那樣展開」,然後是品末語與本品的攝頌。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瀑流品(Oghavagga,SN 48.115–124)
九份清單裡有一份不是煩惱,而那個不整齊的地方三個相應照抄了三次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根(Indriya)相應的第十二品,十經。前三品一個字的經文也沒有,本品有一經寫滿。
第一件是這一品的末經是第八品以來四十二經裡唯一寫滿的一經。
寫滿的位置與道相應、覺支相應相同。 那兩處的對應品也把唯一寫滿的一經放在品末,三處照搬同一個位置。
而本經只列一條尾巴,那兩處列四條。 覺支相應第一百三十經把依於遠離、以調伏貪為終點、沉入不死、朝著涅槃四條一次寫齊;本品第一百二十四經只有第一條——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原典在這裡沒有攤開整副工具。
第二件是品末那一句指示,這一次指名了別的相應。
「照道相應那樣展開。」 前面三品的指示都只有「某某品要展開」五個字,不說照哪裡;本品之後這一句指名道姓。根相應這幾品的來歷,到這裡才被原典自己說出來。
而說出來的時機是這九品的正中間。 第九品到第十五品共九品,本品排第四;前三品不說,說出來之後還有五品。原典不在第一次借的時候交代,也不在最後交代。
第三件是九份清單裡有一份不是煩惱。
八份是綁住人的東西。 瀑流、軛、執取、捆、潛伏傾向、感官慾望的繩索、障蔽(Nīvaraṇa)、向下拉與向上拉的束縛(Saṁyojana)——那些是黏在人身上、要被解開的。
而第一百二十二經的五取蘊不是。 那是構成一個人的五堆東西,不是黏在他身上的五樣。句型一個字沒有換:同樣是「有這五個某某」,同樣接「為了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
道相應第十四品的品層級檔已經記過這件事。 那裡寫著九份裡八份是煩惱或綁住人的東西,五取蘊不是。覺支相應照搬,本品再照搬一次——這個不整齊的地方被抄了三次而沒有人動它。
第四件是九份清單的格數不整齊,而不整齊的方式有兩種。
前四份四格、後四份五格,中間一份七格。 瀑流、軛、執取、捆是四格;潛伏傾向是七格;感官慾望的繩索、障蔽、兩種束縛是五格。
而四格那四份裡,前兩份的內容相同而後兩份不同。 瀑流與軛都是感官慾望、存有(Bhava)、見解、無明;執取換成感官慾望、見解、戒條與儀式、自我的主張;捆換成貪婪、惡意、戒條與儀式、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同樣是四格,四份裡只有兩份對得齊。
九份之間還互相重疊。 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同時出現在執取、捆與向下拉的束縛三份裡,而巴利構詞不完全相同(sīlabbatupādāna 對 sīlabbataparāmāsa);疑惑、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也各出現兩次以上。原典把九份並排而不指出任何一處重疊。
③ 結構脈絡
本品與前一品成組,兩品都借清單。 第九品與第十品借譬喻,第十一品與本品借清單;而本品比前一品多一樣東西——它有一經寫滿,於是本相應第一次看得見那四個目的與那一條尾巴接在五根上長什麼樣。
第一百二十一經的障蔽與第五十經的障蔽是同一個詞的兩個用法。 那一經說「眾生以無明為障蔽、以渴愛為束縛,一路奔走、輪轉」,障蔽是一個狀態;本經把障蔽拆成五樣列出來,是一份清單。兩經相隔七十一經而不互相提到。
第一百二十經那一份是這一品唯一把清單放到外面去的。 其餘八份數的都是人身上的東西,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數的是五個感官對著的五類東西,而且少掉意這一格。
省略式的處理。 本品前九經原典一句經文也不留;末經寫滿,而那五根只寫第一項與第五項,中間三項作省略式。譯文依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順序補出九份清單的頭一句,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用詞沿用既有定譯。 九份清單的內容逐字取自覺支相應第十三品;ogha(瀑流)、yoga(軛)、四種執取、四種身體的捆、七種潛伏的傾向、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五種障蔽、五取蘊、向下拉與向上拉的五種束縛,以及 vivekanissitaṁ virāganissitaṁ nirodhanissitaṁ vossaggapariṇāmiṁ(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全部照術語表與套語庫逐字取用。
本品不新增術語。 清單、句型與落點全部沿用那兩品;本品只增一個品名 oghavagga(瀑流品),而那個名目在道相應與覺支相應都已經立過。
📖 延伸閱讀
根相應第十二品,第一輪的最後一品。本品的末經是第八品以來四十二經裡唯一寫滿的一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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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相應第十三品。這一品與第八品只差一條尾巴——第二輪從這裡起,五個品逐一對應第一輪的五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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