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48 根相應(九)不放逸品:原典在這一品一個字也不寫,而攝頌反過來把十個名字全點了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三經 如來經(Tathāgata Sutta)
不放逸品的母本,而原典在這裡連譬喻的頭半句都不寫
本經是不放逸品這一組十經的母本,而這一組與道相應第十一品、覺支相應第十品是同一組。
而原典在本經一個字也不寫。 整品只有一句括號裡的指示——「不放逸品要展開」——然後就是攝頌。覺支相應那一組的母本至少寫出譬喻的頭半句(「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本品連那半句也沒有。
但攝頌這一次點名了。 如來、腳印、屋脊、根、心材、茉莉花、王、月亮、太陽、布——十個譬喻一個一個報出來。前一品(恆河省略)的攝頌只數數目,本品的攝頌把十個名字全寫上;同一個相應相鄰兩品,攝頌的詳略完全相反,而原典不說為什麼。
十個譬喻共用一個句型。 某一類東西裡某一樣被說成最上的;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而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接下來是「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那一段,而那一段在道相應接的是八正道,在覺支相應接的是七個覺悟的支分(Bojjhaṅga),在本品接的是五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只在品首寫一句「不放逸品要展開」;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本品攝頌所點的十個名字。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四經 腳印經(Pada Sutta)
第二個譬喻,而它與本相應第五十四經是同一個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二個譬喻。 凡是走動的生物的腳印,全部放得進象的腳印裡——象的腳印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而這個譬喻本相應已經用過一次。 第五十四經拿它比慧根:導向覺悟的腳印裡面,慧根這個腳印最上。那一次比的是序位,本經比的是容納——同一個象腳印,一次說它最大,一次說別的全裝得進去。兩處都不提對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走動的生物的腳印,全部放得進象的腳印裡……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五經 屋脊經(Kūṭa Sutta)
第三個譬喻,而本相應第五十二經拿同一個屋脊說過相反的事
本經換上屋脊。 尖頂屋的椽全部朝著屋脊、傾向屋脊、集中在屋脊。
而第五十二經拿同一個屋脊說的是另一件事。 那一經說屋脊沒架起來,椽就站不住、立不定——比的是少了它其餘的就不成立;本經比的是全部朝著它。同一個構件,一次當支撐,一次當歸趨,而兩經只隔三十三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尖頂屋的椽全部朝著屋脊、傾向屋脊、集中在屋脊……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六經 根經(Mūla Sutta)
第四個譬喻,而這一經的「根」不是本相應那個根
本經換上用根做的香。 凡是用根做的香,黑鳶尾根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經名的「根」與相應名的「根」不是同一個字。 這裡是 mūla(植物的根),相應名是 indriya(根)。體例補充第六節明文允許同一個中文名對到兩個巴利名,只提示不報項;而這一經正好把兩者擺在同一品裡——《根經》排在根相應第九品的第四位。原典沒有察覺這件事,因為巴利文的兩個詞本來就不同形。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用根做的香,黑鳶尾根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七經 心材經(Sāra Sutta)
第五個譬喻,而本相應第五十五經已經用過
本經換上用心材做的香。 凡是用心材做的香,赤檀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這一個第五十五經用過,而那一次配的是慧根。 兩處的譬喻一字不差,換掉的是被比的東西:那裡是慧根在趨向覺悟的法裡面最上,本經是不放逸在善的法裡面最上。本相應把同一組譬喻用了兩輪,一輪配慧,一輪配不放逸。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用心材做的香,赤檀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八經 茉莉花經(Vassika Sutta)
第六個譬喻,三種香到這裡配齊
本經換上用花做的香。 凡是用花做的香,茉莉花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根、心材、花三種香到本經配齊。 第八十六、八十七、八十八三經是一組——用根做的、用心材做的、用花做的,各推一種為最上。十個譬喻裡只有這三個是連著的一組,其餘七個各走各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用花做的香,茉莉花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八十九經 王經(Rājā Sutta)
第七個譬喻,而這一個比的是隸屬不是品級
本經換上轉輪王。 凡是小國王,全部隨從轉輪王。
前六個比的是「哪一樣最上」,本經比的是「誰跟著誰走」。 象的腳印裝得下別的腳印、椽朝著屋脊,那兩個已經帶著歸屬的意思;本經把它說得最直白——小國王不是比較差,是隸屬。而配上去的那一句正是「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小國王,全部隨從轉輪王……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九十經 月亮經(Candima Sutta)
第八個譬喻,而這一個給了一個數字
本經換上月光。 凡是星星的光,全部合起來不及月光的十六分之一。
十個譬喻裡只有這一個給數字。 其餘九個說的是「最上」「全部裝得進去」「全部隨從」,都是質的判語;本經給的是十六分之一——一個可以算的比例。原典不說明為什麼在這一格改用量的說法。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星星的光,全部合起來不及月光的十六分之一……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九十一經 太陽經(Sūriya Sutta)
第九個譬喻,而這一個是十個裡最長的
本經換上秋天的太陽。 秋天雨季過去、天空清朗無雲的時候,太陽升上天空,把空中一切的暗都驅散,照著、亮著、放著光。
十個譬喻裡只有這一個帶場景。 其餘九個一句話說完,本經先給季節、給天氣,再給那個升起的動作與三個並列的樣態。而它是唯一一個把「驅散」寫出來的——別的譬喻說某一樣最上,本經說它讓別的東西沒有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秋天雨季過去、天空清朗無雲的時候,太陽升上天空,把空中一切的暗都驅散,照著、亮著、放著光……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八相應第九十二經 布經(Vattha Sutta)
第十個譬喻,本品到這裡走完
本經換上織成的布。 凡是織成的布,迦尸出產的布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十個譬喻到這裡收齊,而收在一樣日用品上。 前九個是眾生、腳印、屋脊、三種香、國王、月亮、太陽——由大到小、由天上到地上都走過;末一個落在一塊布。原典不替這個次序作任何說明,而攝頌照這個次序把十個名字報一遍。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凡是織成的布,迦尸出產的布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譬喻,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不放逸品(Appamādavagga,SN 48.83–92)
原典在這一品一個字也不寫,而攝頌反過來把十個名字全點了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根(Indriya)相應的第九品,十經。全品沒有一個字的經文,沒有地點,沒有人物。
第一件是原典在本品寫出來的文字是零。
整品只有一句括號裡的指示。 「不放逸品要展開。」然後就是攝頌,然後就是下一品。
這比前一品還省一格。 第八品的恆河省略至少留了一個母本(恆河朝著東方那一段寫滿);覺支相應的對應品也留了半句(「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本品連半句也沒有。
而它連「照哪裡展開」都不說。 覺支相應第十品的品末寫著「不放逸品要照覺支相應、按覺悟的支分(Bojjhaṅga)展開」,指名道姓;本品那一句只有「要展開」三個字,不指方向。
第二件是攝頌反過來,它把十個名字全點了。
四行十個名字。 如來、腳印、屋脊、根、心材、茉莉花、王、月亮、太陽、布。
而前一品的攝頌只數數目。 第八品那四行寫的是「六經朝著東方,六經朝著大海,這兩個六加起來是十二」,一個經名也不點。同一個相應相鄰兩品,攝頌的詳略完全相反——一品的攝頌當得了索引,一品當不了。
所以本品的經名有原典依據,而前一品的沒有。 前一品的十二個名目只能照道相應第九品那一套補,本品的十個名字是攝頌自己報的。經文全省而名目全留,這是這個相應此前沒有出現過的配法。
第三件是十個譬喻裡有三個本相應已經用過,而三次的比法都不同。
象的腳印用過。 第五十四經拿它比慧根——導向覺悟的腳印裡面,慧根這個腳印最上;那裡比的是序位,本品第八十四經比的是容納。
屋脊用過,而那一次說的是相反的事。 第五十二經說屋脊沒架起來,椽就站不住、立不定——少了它其餘的不成立;本品第八十五經說椽全部朝著屋脊——全部歸向它。同一個構件,一次當支撐,一次當歸趨。
赤檀也用過。 第五十五經拿它比慧根。本相應因此把同一組譬喻用了兩輪,一輪配慧根,一輪配不放逸,而兩輪之間不互相提到。
第四件是配上去的東西換了人。
前八品配的是修習的人。 一位比丘修習五根、多多地修習五根,就朝著涅槃。
本品配的是不放逸。 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而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接下來才是「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他會修習五根、多多地修習五根」。
所以五根在本品是結果,不是被比的對象。 這個相應前八品一路把五根擺在被比的位置上(獅子、象的腳印、赤檀、四棵樹、恆河),本品第一次把它們挪到後面去。
③ 結構脈絡
本品是這個相應「借來的九品」的第一品。 第八品的恆河省略還算本相應自己的一組(三個相應各有一份),從本品起到第十五品,九品九十六經全部是把別的相應的品整批搬過來,換掉中間那份清單。原典在第一百二十四經之後才說出這件事——「照道相應那樣展開」。
十個譬喻的次序由大到小,而末一個落在日用品上。 眾生、腳印、屋脊、三種香、國王、月亮、太陽、布;從天上走到地上,收在一塊迦尸出產的布。原典不替這個次序作任何說明,而攝頌照這個次序報名字。
三種香是十個裡唯一連著的一組。 用根做的、用心材做的、用花做的,各推一種為最上(第八十六至八十八經)。其餘七個各走各的。
第八十六經的經名撞到相應名,而兩個「根」不是同一個字。 《根經》的根是 mūla(植物的根),相應名的根是 indriya。體例補充第六節明文允許同一個中文名對到兩個巴利名,只提示不報項;而這一經正好把兩者擺進同一品——《根經》排在根相應第九品的第四位。原典察覺不到這件事,因為巴利文的兩個詞本來就不同形。
省略式的處理。 本品十經原典一句經文也不留,只在品首寫一句「不放逸品要展開」。譯文依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的順序補出十個譬喻的頭一句,其餘不代原典展開,並在每一經的文末註明原典留了什麼、沒有留什麼。經名依本品攝頌所點的十個名字。
用詞沿用既有定譯。 十個譬喻的句子逐字取自覺支相應第十品(如來、象的腳印、尖頂屋的椽與屋脊、黑鳶尾根、赤檀、茉莉花、轉輪王、月光的十六分之一、秋天的太陽、迦尸出產的布),appamāda(不放逸)、aggamakkhāyati(被說成是〔〕裡面最上的)、pāṭikaṅkha(可以預料的)全部照術語表逐字取用。
本品不新增術語。 譬喻、句型與落點全部沿用道相應第十一品與覺支相應第十品;本品只增一個品名 appamādavagga(不放逸品),而那個名目在那兩個相應都已經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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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相應第九品。全品沒有一個字的經文,沒有地點,沒有人物——連著後面兩品,這是三個全空的品裡的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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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相應第十品。品首那一句與前一品同形,同樣不指方向;三個全空的品走到第二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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