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47 念處相應(五)不死品:四樣東西各有一個來源,而那四個來源不是同一層的東西——這一品說了這個相應唯一一次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一經 不死經(Amata Sutta)

一句叮嚀,而它的語氣在整個相應裡只出現這一次

本經短,全文兩句話加那四項。

第一句是要求。 比丘們,你們要住在心好好安立於四念處的狀態裡。

第二句是叮嚀。 不要讓不死從你們手上丟掉。

那句話的形狀值得看。 原文是 mā vo amataṁ panassa——「別讓你們的不死失掉」。它不說修了會得到不死,說的是不修就會弄丟;那樣東西在這句話裡被寫成一件已經在手上的東西。

本品由這一句得名。 不死品十經,而「不死」這個詞在前一品的第三十七、三十八經已經出現過兩次(意願被捨斷,就親證了不死);本品把它抬成品名,而第一經只用它說了一句叮嚀。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你們要住在心好好安立於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的狀態裡。不要讓不死(Amata)從你們手上丟掉。

哪四種?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你們要住在心好好安立於這四念處的狀態裡。不要讓不死從你們手上丟掉。」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二經 集起經(Samudaya Sutta)

四個立足點各有一個來源,而這在整個相應裡只說了這一次

本經是本相應唯一一經回答「那四樣東西自己是怎麼來的」。

四格,每格一因。 養分生起,身就生起;養分止息,身就退場。接觸生起,受就生起;接觸止息,受就退場。名色生起,心就生起;名色止息,心就退場。作意生起,法就生起;作意止息,法就退場。

四個因各有來歷,而它們不是同一層的東西。 養分是吃進去的東西,接觸是根與境碰上,名色是因緣相應那條鏈子上的一環,作意是心自己轉向哪裡。一個是物質,一個是接觸,一個是整組身心,一個是注意力的方向。

而經文對這個不齊整一個字也沒有。 它只是把四格排完就收——沒有判語,沒有勸勉,沒有「所以你們要」。

這一經與前一品第四十經接得上。 那裡說修習就是在那四項上看生起與消逝,本經給出那四樣東西各自的生起與消逝從哪裡來。看生滅要有東西可看,本經指出要看的是什麼的生滅。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講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的生起與退場。聽好。

比丘們,什麼是身的生起?

養分(Āhāra)生起,身就生起;養分止息(Nirodha),身就退場。

接觸(Phassa)生起,那些受就生起;接觸止息,那些受就退場。

名色(Nāmarūpa)生起,心就生起;名色止息,心就退場。

作意生起,那些法就生起;作意止息,那些法就退場。」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三經 道經(Magga Sutta)

第十八經那一段由他自己再說一次,而這一次有聽眾

本經與第二品第十八經是同一段事,換了敘述的角度。

第十八經是第三人稱的記述。 有一次,世尊住在尼連禪河邊的牧羊人榕樹下,剛剛圓滿覺悟不久;他獨自靜坐時心裡生起這樣的念頭……

本經是他自己對比丘們追述。 比丘們,有一次我住在優樓頻螺尼連禪河邊的牧羊人榕樹下,剛剛圓滿覺悟不久。比丘們,我獨處靜坐(Paṭisallāna)的時候,心裡起了這樣一個念頭……

中間那兩段話一字不差。 定調的那一段、梵天的覆述、末尾那首偈,全部與第十八經相同。

換掉的只有誰在說、對誰說。 第十八經沒有聽眾——那是一段被記下來的往事;本經有,而說的人是當事人自己。同一件事在一個相應裡收兩次,而第二次是第一次的第一人稱版本。

這種做法在本專案已經見過。 蘊相應第九十六經與《長部》第十七經是同一段回憶的兩篇,那是跨部;本經與第十八經是同一個相應裡的兩經,相隔二十五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那時候,世尊對比丘們說:

「比丘們,有一次我住在優樓頻螺(Uruvelā)尼連禪河(Nerañjarā)邊的牧羊人榕樹下,剛剛圓滿覺悟不久。

比丘們,我獨處靜坐(Paṭisallāna)的時候,心裡起了這樣一個念頭:

『這是一條直通一個去處的路(Ekāyana magga),能使眾生清淨,跨過憂愁與哭喊,讓身體的痛與心裡的難受消失,得到正確的方法,親證涅槃——這就是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

哪四種?一位比丘該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一位比丘該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一位比丘該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一位比丘該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這是一條直通一個去處的路,能使眾生清淨,跨過憂愁與哭喊,讓身體的痛與心裡的難受消失,得到正確的方法,親證涅槃——這就是四念處。』

比丘們,那時候娑婆主梵天(Brahmā Sahampati)用自己的心知道了我心裡的念頭,就像一個強壯的人伸直彎曲的手臂、或彎起伸直的手臂那樣快,從梵天的世間消失,出現在我面前。

比丘們,那時候娑婆主梵天把上衣偏袒一邊,向我合掌,對我說:

『正是這樣,世尊;正是這樣,善逝。

尊者,這是一條直通一個去處的路,能使眾生清淨,跨過憂愁與哭喊,讓身體的痛與心裡的難受消失,得到正確的方法,親證涅槃——這就是四念處。

哪四種?尊者,一位比丘該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尊者,一位比丘該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尊者,一位比丘該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尊者,一位比丘該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尊者,這是一條直通一個去處的路,能使眾生清淨,跨過憂愁與哭喊,讓身體的痛與心裡的難受消失,得到正確的方法,親證涅槃——這就是四念處。』

比丘們,娑婆主梵天說了這些。說完之後,他又說:

『看見生的滅盡、看見那個盡頭的那一位,

悲憫著要利益人,知道這條直通一個去處的路;

從前有人靠這條路渡過了,

將來會有人渡過,現在也有人正在渡過那道瀑流。』」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四經 念經(Sati Sutta)

同一個題目第三次,而這一次只剩前半

本經是本相應第三經同名的經,也是三經裡最短的一篇。

起句少了兩個字。 第二經與第三十五經都作「一位比丘該具念而住,清楚覺知」;本經只作「一位比丘該具念而住」——「清楚覺知」不見了。

於是只剩一半。 那兩經都分兩段(念怎麼算有、清楚覺知怎麼算有),本經只有一段:念的內容是那四項。

三經放在一起看得出一條收縮的線。 第二經給「清楚覺知」配一份日常動作的清單,第三十五經給它配受、念頭、想的生滅,本經不給了。同一句教誡在一個相應裡說三遍,而第三遍只留下念。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一位比丘該具念而住。這是我們對你們的教誡。

比丘們,一位比丘怎樣才算有念?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這樣才算有念。

比丘們,一位比丘該具念而住。這是我們對你們的教誡。」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五經 一堆善經(Kusalarāsi Sutta)

第五經的下半聯單獨拿出來再說一次

本經是第一品第五經的一半。

那一經是一副對子。 說「一堆不善」的時候要說五種障蔽(Nīvaraṇa)才說得對;說「一堆善」的時候要說四念處才說得對。

本經只留下聯。 說「一堆善」的時候,要說四念處才說得對;這徹頭徹尾就是一堆善,也就是四念處。

上聯被拿掉了,而拿掉的那一半是講不善的。 第五經用兩格對稱地說完,本經只說善的那一格。經文不解釋為什麼要單獨再說一次。

覺支相應第三十七經也做過同一件事。 那裡是把同一個句型的下聯換成七個覺悟的支分(Bojjhaṅga)。三經連起來看:一個相應用整副對子說一次,同一個相應再用半副說一次,隔壁相應換掉清單再說一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說『一堆善』的時候,要說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才說得對。比丘們,這徹頭徹尾就是一堆善,也就是四念處。

哪四種?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說『一堆善』的時候,要說這四念處才說得對。比丘們,這徹頭徹尾就是一堆善,也就是四念處。」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六經 戒條的約束經(Pātimokkhasaṁvara Sutta)

與第三經同一個要求,而「開頭」那一格換了內容

本經與第一品第三經、第二品第十五與十六經是同一組,而四經之間換的是「善的法的開頭」那一格填什麼。

第三經與第十五、十六經填的是兩句話。 戒清淨,見正直。

本經填的是一整段戒律的定型語。 以戒條的約束來約束自己而住,行為與往來的地方都合宜,在再小的過失上也看得見危險,受持學處而修學。

這一段在本專案已經有定譯,出處是《中部》第六經。 它比「戒清淨」具體得多——那是一句判語,這是一份規格。

後半完全相同。 等到這樣了,就靠著戒、站在戒上修四念處;往後不論來的是夜晚還是白天,在善的法上只會增長,不會退失。而那位比丘照著做,成了阿羅漢中的一位。

四經放在一起看得出來一件事。 同一個要求被說了四次,而「開頭」那一格填過兩種東西:一句判語與一份規格。經文不說兩者的關係,也不說哪一個在先。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那時候,有一位比丘走到世尊那裡……其餘皆是如此……坐在一旁的那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請世尊為我簡短地說法。我聽了世尊的法,就一個人遠離、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地住。」

「比丘,那麼你就先把善的法的開頭弄乾淨。

什麼是善的法的開頭?

比丘,在這裡,你要以戒條的約束(Pātimokkhasaṁvara)來約束自己而住,行為與往來的地方都合宜,在再小的過失上也看得見危險,受持學處(Sikkhāpada)而修學。

比丘,等到你以戒條的約束來約束自己而住,行為與往來的地方都合宜,在再小的過失上也看得見危險,受持學處而修學了,那麼比丘,你就靠著戒、站在戒上修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

哪四種?比丘,在這裡,你要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等到你靠著戒、站在戒上,這樣修這四念處,那麼比丘,往後不論來的是夜晚還是白天,在善的法上你只會增長,不會退失。」

那時候,那位比丘對世尊所說表示喜愛、表示贊同,從座位上起來,向世尊禮敬,右繞之後離開。

那時候,那位比丘一個人遠離、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地住著,沒有多久就在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親自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實現了那個無上的清淨修行的終點——那正是出身良好的年輕人正正當當地離開家、過上無家的生活所為的目標——他進入並安住在其中。

他知道了:「生已經盡了,清淨的修行生活已經過完,該做的已經做完,這裡的事情不會再有了。」

那位比丘就成了阿羅漢中的一位。

原典開頭與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七經 壞行為經(Duccarita Sutta)

「開頭」那一格第三次換內容,而這一次填的是三個門

本經與前一經是一對,換的仍然是「善的法的開頭」那一格。

這一次填的是三種行為。 捨斷身體的壞行為,修身體的好行為;捨斷言語的壞行為,修言語的好行為;捨斷心意的壞行為,修心意的好行為。

三經對照著看,那一格填過三種東西。 第三經與第十五、十六經填「戒清淨、見正直」(一句判語),第四十六經填戒條(Pātimokkha)的約束那一段(一份規格),本經填身、語、意三個門(一份分類)。

三種填法各有語氣。 判語說結果,規格說要遵守什麼,本經說的是在哪三個地方做取捨。同一個位置被填了三次而經文一次也不比較。

後半與前一經完全相同,連結尾那位比丘成阿羅漢也一樣。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那時候,有一位比丘走到世尊那裡……其餘皆是如此……

「尊者,請世尊為我簡短地說法。我聽了世尊的法,就一個人遠離、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地住。」

「比丘,那麼你就先把善的法的開頭弄乾淨。

什麼是善的法的開頭?

比丘,在這裡,你要捨斷身體的壞行為,修身體的好行為;捨斷言語的壞行為,修言語的好行為;捨斷心意的壞行為,修心意的好行為。

比丘,等到你捨斷了身體的壞行為而修身體的好行為,捨斷了言語的壞行為而修言語的好行為,捨斷了心意的壞行為而修心意的好行為,那麼比丘,你就靠著戒、站在戒上修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

哪四種?比丘,在這裡,你要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等到你靠著戒、站在戒上,這樣修這四念處,那麼比丘,往後不論來的是夜晚還是白天,在善的法上你只會增長,不會退失。」……其餘皆是如此……

那位比丘就成了阿羅漢中的一位。

原典大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八經 朋友經(Mitta Sutta)

該把這四項交給誰——名單上是四種人,而條件寫在關係裡

本經只有一句話,而那句話的主詞是別人。

名單。 你們憐惜的人,還有那些願意聽你們說話的人——朋友、同僚、親戚、血親——你們該勸他們、安置他們、讓他們站上四念處的修習。

兩個條件是並列的,而第二個很硬。 一個是你憐惜他,一個是他願意聽。經文不說只要憐惜就夠——願意聽是對方那一邊的事,而經文把它寫成了條件之一。

這一句的動詞與第一品第四經相同。 那裡的對象是新出家的比丘(勸他們、安置他們、讓他們站上四念處的修習),本經的對象是在家的親友。同一個動作,兩份名單。

而第二品第十九經說的是另一件事。 那裡是「保護別人的人就是在保護自己」,靠的是忍耐、不傷害、慈心與體恤;本經說的是把這個修法交出去。兩經放在一起,對別人可以做的事有兩種:待他好,與教他這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你們憐惜的人,還有那些願意聽你們說話的人——朋友、同僚、親戚、血親——比丘們,你們該勸他們、安置他們、讓他們站上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的修習。

哪四種?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你們憐惜的人,還有那些願意聽你們說話的人——朋友、同僚、親戚、血親——比丘們,你們該勸他們、安置他們、讓他們站上這四念處的修習。」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四十九經 受經(Vedanā Sutta)

三種受要被遍知,用的是這四項

本經與下一經是一對,形狀相同:先列一份三項的清單,再說要處理它就修這四項。

三種受。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要做的事是遍知。 為了遍知這三種受,該修四念處。

值得記的是那個動詞。 對受不是斷、不是滅、不是避開,是遍知——這與前一品第三十八經同一路(他在受上持續看著受而住的時候,那些受就被遍知了)。

而受在這份清單裡是四項之一,也是被處理的對象。 第二項就是「在受上持續看著受」,而整份四項被拿來處理三種受。經文不指出這個套疊。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種受。

哪三種?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比丘們,這就是那三種受。

比丘們,為了遍知這三種受,該修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

哪四種?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為了遍知這三種受,該修這四念處。」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五十經 漏經(Āsava Sutta)

三種漏要被捨斷,而動詞與前一經不同

本經與前一經同型,而換掉的是清單與動詞。

三種漏。 感官慾望的漏、存有的漏、無明的漏。

要做的事是捨斷。 為了捨斷這三種漏,該修四念處。

兩經的動詞不同,而那個不同是刻意的。 對受是遍知(前一經),對漏是捨斷(本經)。受不必消失,漏要消失——經文用兩個動詞把這兩類東西分開,而不加說明。

這一品由此收尾。 十經從一句叮嚀開始(不要讓不死從你們手上丟掉),到三種漏的捨斷結束;中間有四項的來源、他自己的追述、三次「開頭」的不同填法,以及一份該把這個修法交出去的名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三種漏(Āsava)。

哪三種?感官慾望的漏、存有(Bhava)的漏、無明的漏——比丘們,這就是那三種漏。

比丘們,為了捨斷這三種漏,該修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

哪四種?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為了捨斷這三種漏,該修這四念處。」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不死品(Amatavagga,SN 47.41–50,十經)

四樣東西各有一個來源,而那四個來源不是同一層的東西——這一品說了這個相應唯一一次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相應的第五品,十經。第四十一、四十三經在舍衛城,其餘不寫地點。

第一件是第四十一經那句叮嚀的語氣,全相應只出現這一次。

不要讓不死從你們手上丟掉。 原文是 mā vo amataṁ panassa。

它不說修了會得到不死。 它說的是不修就會弄丟——那樣東西在這句話裡被寫成一件已經在手上的東西。

「不死」在前一品已經出現過兩次。 第三十七、三十八經的收句都是「就親證了不死」。本品把它抬成品名,而第一經只用它說了一句叮嚀。

第二件是第四十二經,本相應唯一一經回答「那四樣東西自己是怎麼來的」。

四格各一因。 養分生起,身就生起;接觸生起,受就生起;名色生起,心就生起;作意生起,法就生起。止息(Nirodha)那一邊逐格對稱。

四個因不是同一層的東西。 一個是吃進去的物質,一個是根與境碰上,一個是因緣相應那條鏈子上的一環(整組身心),一個是注意力轉向哪裡。經文對這個不齊整一個字也沒有——它把四格排完就收,沒有判語,沒有勸勉。

而這一經與前一品第四十經接得上。 那裡說修習是在那四項上看生起與消逝,本經指出要看的是什麼的生滅。

第三件是第四十三經把第二品第十八經再說一次,而這一次是他自己說。

第十八經是第三人稱的記述。 那是一段被記下來的往事,沒有聽眾。

本經是他對比丘們追述。 中間那兩段話與那首偈全部一字不差,換掉的只有誰在說、對誰說。

這種做法在本專案見過。 蘊相應第九十六經與《長部》第十七經是同一段回憶的兩篇,那是跨部;本經與第十八經是同一個相應裡的兩經,相隔二十五經。

第四件是第四十四經,同一句教誡在本相應的第三次,而這一次只剩一半。

三經的收縮。 第二經給「清楚覺知」(Sampajañña)配一份日常動作的清單,第三十五經給它配受、念頭、想的生滅,本經連「清楚覺知」四個字都不出現在起句裡——只剩「一位比丘該具念而住」。

第五件是「善的法的開頭」那一格在本相應被填過三種東西。

第三經與第十五、十六經填一句判語。 戒清淨,見正直。

第四十六經填一份規格。 以戒條(Pātimokkha)的約束來約束自己而住,行為與往來的地方都合宜,在微細的過失上也看得見危險,受持學處(Sikkhāpada)而學。

第四十七經填一份分類。 捨斷身體的壞行為而修身體的好行為,言語與心意各一遍。

三種填法各有語氣。 判語說結果,規格說要遵守什麼,分類說在哪三個地方做取捨。同一個位置被填了三次而經文一次也不比較。

第六件是第四十八經那份名單,而它的第二個條件很硬。

名單。 你們憐惜的人,還有那些願意聽你們說話的人——朋友、同僚、親戚、血親。

兩個條件並列。 一個是你憐惜他,一個是他願意聽。願意聽是對方那一邊的事,而經文把它寫成了條件之一。

與第二品第十九經合看,對別人可以做的事有兩種。 那裡是「保護別人的人就是在保護自己」,靠忍耐、不傷害、慈心與體恤;本經是把這個修法交出去。待他好,與教他這個。

第七件是末兩經的動詞不同,而那個不同是刻意的。

第四十九經:三種受要被遍知。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第五十經:三種漏要被捨斷。 感官慾望的漏、存有(Bhava)的漏、無明的漏。

受不必消失,漏要消失。 經文用兩個動詞把這兩類東西分開,而不加說明。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經是一個混編。 一句叮嚀、一份因緣、一段追述、一句收縮過的教誡、半副對子、三種「開頭」裡的兩種、一份名單、兩份清單。它不像第四品那樣有一條軸,也不像第三品那樣有一組人物。

而本品收的東西有一半是別處的重演。 第四十三經重演第十八經,第四十四經是第二經與第三十五經的第三次,第四十五經是第五經的下半聯,第四十六、四十七經是第三經的變體。十經裡有五經是同一個相應內部的再說一次,而每一次都換掉一格。

第四十二經是本品唯一一份新材料,也是全相應唯一一次回答那個問題。 四項的來源在別的四十九經裡一次也沒有被問過。

念處相應至此走完一半(五品五十經)。 這個修法已經被從八個方向說過:是什麼、在誰的地盤上、怎麼讀自己的心、在事件裡的位置、誰在說它、自己的來歷與定義、它自己是怎麼來的、該交給誰。

第四十二經的四個因各依既有定譯。 āhāra(養分)、phassa(接觸)、nāmarūpa(名色)、manasikāra(作意)。初稿把 phassa 寫成「觸」而那是該條的禁用寫法——B 項沒有報,因為禁用詞比對只收兩字以上的中文詞;這個死角兩天之內生效兩次,前一次是第一品第八經的 nimitta。

其餘用詞沿用既有定譯。 以戒條的約束來約束自己那一整段沿用《中部》第六經;三種壞行為與好行為沿用《中部》第九經;三種受沿用 SN 36.1;三種漏沿用《中部》第二經;不死沿用《中部》第二十六經;直通一個去處的路與梵天那一段沿用第二品第十八經。

本品新增的術語寫進術語表第四十九節。 amatavagga(不死品)、mā vo amataṁ panassa(不要讓不死從你們手上丟掉)、āhārasamudayā kāyassa samudayo(四格的來源)、mittā amaccā ñātī sālohitā(朋友、同僚、親戚、血親)為本品首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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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相應唯一一次回答「那四樣東西自己是怎麼來的」——養分配身、接觸配受、名色配心、作意配法,而四個因不是同一層的東西。

  • 前一篇|SN 47 念處相應(四)不曾聽過品
    與前一品正好相反:十經一個人物、一段敘事也沒有。「修習」這個詞在相鄰兩經有兩份內容,而八正道到最後一經才第一次出現,位置是「通往修習的道路」。

  • 下一篇|SN 47 念處相應(六)恆河省略
    從這一品起進入省略式的後半。恆河省略在本專案第三次出現,而這一次只留母本一經,連照哪裡展開都不寫——那句指示要到整個相應的最後一經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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