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46 覺支相應(十九)總結:一百八十四經裡有一百零八經寫的是「照別處展開」,而那個別處是前一個相應

相應部覺支相應(Bojjhaṅgasaṁyutta,SN 46.1–184) 總結

一百八十四經裡有一百零八經寫的是「照別處展開」,而那個別處是前一個相應

④ 深度研究

覺支相應是《相應部》第五篇大篇(Mahāvagga)的第二個相應,接在道相應之後。相應末語只有四個字——「覺支相應,第二」。

先看它的骨架。

七個覺悟的支分(Bojjhaṅga)是一份固定的清單。 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這七格從第一經到第一百八十四經一次也沒有改過,順序也沒有換過。

而七項在第一經就全部列出來。 這一點與道相應不同:那一個相應要到第八經才定義八支,而定義只有那一次。本相應的第一經把七項的名字全部寫出來,其後一律縮成「念覺支……其餘皆是如此……捨這個覺悟的支分」。

這個相應解釋過兩次自己的名字。 第五經與第二十一經,同一位沒有名字的比丘,同一個問法,同一句答案——「它們通往覺悟,所以叫做覺悟的支分」。兩次一字不差,而兩次都不說那七項是什麼。名字的根據在功能上,不在成分上。

第二件是這個相應的篇幅分配極不平均,而不平均的方向與道相應相反。

前八品七十六經有內容。 山品、病品、優陀夷品、障蔽品、轉輪王品、討論品、入出息品、止息品。

後十品一百零八經是省略式。 恆河省略、不放逸品、力所應作品、尋求品、瀑流品,走完再走一遍。

所以這個相應過半的篇幅寫的是「照別處展開」。 道相應的一百八十一經裡省略式也佔多數,而那些省略式至少每經留一句;本相應的後十品裡有五品連一句都不留。

第三件是省略式在這個相應裡一級一級加深,而加深的過程可以排成一條線。

第七品是十個編號留一個。 第五十七個編號底下六部經全寫,其餘九個編號各只寫一句話。

第八品反過來。 前九經各一句,末經全寫——展開的鑰匙一個放在最前,一個放在最後,兩品相鄰而方向相反。

第九品是十二經留一經。 其餘十一經連一句譬喻都沒有。

第十品只留半句。 「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連如來那一格都沒有寫出來。

第十四品到第十八品只留一個省略號。 五品五十五經,原典寫的是 …pe…。

而第九品到第十三品這五十四經裡只有一經寫滿(第一百三十經),第十四品到第十八品這五十五經裡一經也沒有。

第四件是原典自己在這幾品裡說明了該怎麼展開,而那些指示的措辭不一樣。

第十品與第十一品指定清單。 「某某品要照覺支相應、按覺悟的支分展開。」

第十二品指定尾巴。 「覺支相應的尋求省略要從『依於遠離』展開。」

第十四到第十六品指定另一條尾巴。 「要按貪展開。」

第十七品什麼也不指定。 原典到那裡連那一句都省了。

而第十八品的末尾是一句管十品的話。 「道相應怎麼展開,覺支相應就怎麼展開。」那是整個相應收尾前的最後一句話——它不講法,不講修習,也不講七項,講的是這份文本該拿什麼去讀。

第五件是掛在七項後面的那一格,它與道相應共用同一套四條尾巴,而用法不同。

四條尾巴完全相同。 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Nirodha),以放捨為歸趨;以調伏貪為終點、以調伏瞋為終點、以調伏癡為終點;沉入不死、以不死為歸趨、以不死為終點;朝著涅槃、偏向涅槃、斜向涅槃。

道相應一經一經輪四條。 本相應前十三品一律只用第一條。

第二條到第四條在第一百三十經才第一次出現。 那一經把四條並排列齊,而那正是第十四品以後五品要用的那一條。所以那一經不只是一個交接點,是一份說明書——它把後面要用的東西先攤開給人看一次。

第六件是這個相應的譬喻有一半以上是借來的,而借法各不相同。

借自道相應的最多。 日出的曙光、恆河的流向、十個「最上的那一個」、十二個力所應作的譬喻——後十品整個是借的。

而前八品也借。 第一經的雪山與龍原樣照搬道相應第一百五十一經,只換中間那一格;第十一經是《中部》第三十五經那片大地的第三個變形;第十七經與第十八經與道相應第三十三、三十四經同名同型。

自己的譬喻不多。 黃金裡的五樣雜質、五缽照臉的水、四堆生火的材料、一棵爬到別的樹上的樹——集中在第四品到第六品。

第七件是這個相應的人物比道相應密,而最密的地方在第二品與第六品。

第二品三經有病。 大迦葉、大目犍連、世尊自己;而三經的骨架完全相同——報一遍七項的名字,病就退了。中間那一步三次都不寫:經文不說是聽見那七個名字治好的,也不說是那個人自己在心裡修了一遍治好的。它給的是一個順序,不是一個機制。

第三品的品名取自一個人。 優陀夷長老出現三次,兩次發問一次自述;而他那一次自述是整個相應唯一一次有人從頭說自己是怎麼走過來的——而說的人不是世尊。

第六品有三經是同一個場景。 比丘上午進城托缽太早,順路去了其他教派的遊方者(Paribbājaka)的園林;那些人說「我們教的話跟沙門喬達摩一模一樣,那差別在哪裡」。

第八件是那三經的回答方式,是這個相應最值得記的一件事。

那些人引的話是對的。 「捨斷五種障蔽(Nīvaraṇa),然後如實地修習七個覺悟的支分」——那正是這裡一路在說的話。經文一次也不讓世尊否認這一點。

三次的回答都不是否認,是一個他們答不出來的問題。 五種障蔽怎麼變成十種;心萎縮的時候哪幾項不是修的時候;慈的心解脫以什麼為最上。

所以差別不在那句話上,在那句話底下有沒有東西。 兩邊說的話可以一模一樣,而其中一邊再往下問一層就沒有了。經文把這件事寫成一個數字、一個時機、一個終點,而不寫成一句評語。

⑤ 現代心靈應用

從第五十三經那個回答長出來:心萎縮的時候,輕安、定、捨不是修的時候;心浮起來的時候,擇法、精進、喜不是修的時候。

七項不是一起用的。 這是全相應唯一一次說它們有時機。

而分辨的辦法是想想生火。 同一份材料——草、牛糞、柴,加上風與灰塵;想把一小堆火點起來就用乾的、用嘴吹、不撒灰,想把一大堆火熄掉就用濕的、噴水氣、撒灰。經文不說哪一種材料好,它說的是:先看那堆火現在是什麼樣子,再決定手上這一把要不要丟下去。

這件事今天很容易被做反。 一個人覺得自己散亂,於是加倍努力去分析、去振作、去找那個會讓人振奮的東西——而那三樣正是浮躁時不該碰的。另一個人覺得自己提不起勁,於是去放鬆、去靜坐、去把一切都放下——而那三樣正是萎縮時最沒有用的。

兩種人做的事情都對,只是時機反了。 而「努力」與「放鬆」這兩個詞在一般的說法裡是對立的兩端,好像一個人只要選一邊站就可以;本經的說法裡它們是同一套工具的兩組,選哪一組取決於當下那顆心是什麼形狀。

而第七項不分邊。 至於念,我說它哪裡都用得上——六項分時機,念不分。它是那個看出「現在是什麼形狀」的東西,所以它不能等到形狀看清楚了才用。

還有一件事值得接著說。 第五十一經說,要讓障蔽餓死得拿別的東西餵它的反面,而要讓覺悟的支分餓死只要不去想它。前者要用力,後者不用——好的東西比壞的東西容易餓死,這句話經文沒有明說,而它寫在句子的結構裡。

⑥ 文本地層分析與敘事斷裂

第一項形式證據是這個相應的內容與省略式各佔一半,而分界線是一刀切的。

前八品七十六經,後十品一百零八經。 而分界不在中間某一經,在第七十六經與第七十七經之間——第八品的末經寫滿,第九品的母本之後就再也沒有寫滿的了(只有第一百三十經一經例外)。

這種形狀不是逐年累積出來的。 一個逐年累積的集合,省略式應該散在各處;這一個的省略式集中在後半,而且一級比一級深。它看起來像是一份寫好的正文加上一份編輯指示,而不是一份長出來的文本。

第二項是原典自己承認了這件事。 第十八品的末尾那句「道相應怎麼展開,覺支相應就怎麼展開」,是編者對編者說的話。它出現在經文的位置上,帶著與經文相同的格式,而它的內容是一份作業說明。

第三項是這個相應與道相應共用的東西多到不像兩個相應。

四條尾巴相同。 後十品的譬喻、清單、經名、攝頌全部相同。兩個相應的最後一經同名(向上拉的束縛(Saṁyojana)經),最後一句話結構相同。

差的只有中間那一份清單。 八支換成七項。

也就是說,後十品不是覺支相應自己的文本,是道相應的文本被標註成「這裡換一份清單」。 而原典不掩飾這一點,它在末尾把這件事寫了出來。

第四項是第五經與第二十一經重複,而兩經的名字各取一端。

同一段問答收錄兩次。 第五經叫比丘經(取提問者),第二十一經叫通往覺悟經(取答案的第一個詞)。

而兩經有一處不同。 第五經在七項之後接三種漏的解脫與「出生已盡」那一段,第二十一經沒有;第五經寫舍衛城,第二十一經不寫地點。

一次帶著終點,一次不帶。 而經文不說哪一次是原本的樣子。

第五項是第十二經與第四十八經是同一段話,而兩處差的兩個地方都在前半。

太陽換了一個字。 第十二經作 sūriya,第四十八經作 ādicca。

第十二經掉了一個字。 道相應那個母本作「這是它的帶頭者,這是它先出現的相」;第十二經第二次說的時候作「這是它的帶頭者,這是它的相」,第四十八經兩次都完整。

三個樣本,三種寫法。 而兩經的上下文毫無關係——一在病品,一在轉輪王品,中間隔著三十六經。同一段話在同一個相應裡被收了兩次,而收的人沒有察覺,或者察覺了而不處理。

第六項是編號與品的計數在這個相應鬆脫了四次,而四次的形狀都不同。

第三十五個編號底下兩經。 第五十七個編號底下六經。第一百二十與第一百七十四個編號底下各兩經。

第四品的兩套數法各漏一經,而漏的不是同一經。 序數那一套少第三十七經(本品唯一一經經末沒有序數的),攝頌那一套少第三十四經;兩套都停在十,而兩套的十不是同一個十。

四次鬆脫裡有三次是「一個編號裝多經」,一次是「兩份清單各短一項」。 前者是 SuttaCentral 的併法與原典的計數不同構,後者是原典自己留下的。

第七項是三相在這個相應出現得極晚,而且是當成三個想的名字出現的。

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 這三個字在蘊相應與六處相應是骨幹,整段整段地跑;覺支相應到第七十三經才第一次用到。

而它們是排在一份十個想的清單裡進來的。 與死、與對食物起可厭並列,不是當成一份觀察的次第,也不是當成一句判決。

那份十個想的清單與《長部》第三十四經逐字相同。 所以這個相應連三相都是借的——它自己不生產判決,它把別處的判決接到七項上。

📖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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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支相應第十八品,整個相應的最後一品。原典在這裡留下兩句指示,而第二句管的是第九品以後的整整十品:道相應怎麼展開,覺支相應就怎麼展開。

  • 下一篇|SN 47 念處相應(一)菴婆婆梨品
    《相應部》大篇的第三個相應由此開始,接在覺支相應之後。第一經是《中部》第十經那篇引言原樣搬過來——覺支相應借的是別處的東西,本相應借的是同一份材料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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