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45 道相應(十一)不放逸省略:品末語說這是第五品,而原典自己把前兩品的四十八經算成了四品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九經 如來經(Tathāgata Sutta)
不善的法以無明為根,善的法以不放逸為根——同一個句型的兩面,而兩邊都不提對方
本經是不放逸省略這一品十經的母本,也是全品唯一把四條尾巴都寫出來的一經。
譬喻比的是位置。 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有形體的、沒有形體的,有想的、無想的、非有想非無想的——如來在他們裡面被說成最上的;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在那些法裡面被說成最上的。本相應到這裡已經換過四種比法:第五品比目的,第六品比次序,第九與第十品比傾向,本品比的是一組東西裡的序位。
而「以什麼為根、以什麼為會合處」這個句型,在本專案出現過一次,說的是反面。 譬喻相應第一經講尖頂屋的椽,配上去的是不善的法與無明:不善的法不論哪一種,全部以無明為根,全部集中在無明,全部靠無明扣住;無明一被拔起,那些法全部一起被拔起。本經把同一個句型接到善的法與不放逸上,前兩格一字不差,而第三格換了——那邊的第三格說的是一起被拔起,這邊的第三格說的是最上。一個講毀壞的連動,一個講序位,而兩經都不提對方。
四條尾巴在這一經裡一次走完。 恆河省略那四組十二經,一組配一條尾巴,配完要走四十八經;本經把同樣四條收進一經,譬喻與問答重抄四遍,只換最後那一格。省略式走到這裡轉了個方向——前面是把同一件事拆開來抄,這裡是把四件事疊進同一篇。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有形體的、沒有形體的,有想的、無想的、非有想非無想的——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Sammāsambuddha)被說成是他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的是:他將修習八正道,將多多地修習八正道。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是怎麼修習八正道、怎麼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呢?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正見,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Nirodha),以放捨為歸趨……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正定,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就是這樣修習八正道、這樣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
比丘們,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有形體的、沒有形體的,有想的、無想的、非有想非無想的——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被說成是他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的是:他將修習八正道,將多多地修習八正道。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是怎麼修習八正道、怎麼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呢?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正見,以調伏貪為終點,以調伏瞋為終點,以調伏癡為終點……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正定,以調伏貪為終點,以調伏瞋為終點,以調伏癡為終點。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就是這樣修習八正道、這樣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
比丘們,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有形體的、沒有形體的,有想的、無想的、非有想非無想的——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被說成是他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的是:他將修習八正道,將多多地修習八正道。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是怎麼修習八正道、怎麼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呢?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正見,潛入不死(Amata)、以不死為歸趨、以不死為終點……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正定,潛入不死、以不死為歸趨、以不死為終點。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就是這樣修習八正道、這樣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
比丘們,世上不論有多少眾生——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有形體的、沒有形體的,有想的、無想的、非有想非無想的——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被說成是他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的是:他將修習八正道,將多多地修習八正道。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是怎麼修習八正道、怎麼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呢?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正見,朝著涅槃、偏向涅槃、斜向涅槃……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正定,朝著涅槃、偏向涅槃、斜向涅槃。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就是這樣修習八正道、這樣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
原典四段各自寫滿,只有八支的中段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經 腳印經(Pada Sutta)
同一個腳印,《中部》拿它比四聖諦,這裡拿它比不放逸
本經換上第二個譬喻,而這個譬喻在本專案已經出現過一次,配的是別的東西。
《中部》第二十八經從這個腳印起頭。 那一篇不是世尊講的,是舍利弗講的:森林裡所有走獸的腳印,全都能放進象的腳印裡,象的腳印被說成最上,因為它大;同樣的道理,一切善的事情全都能放進四聖諦裡。本經的譬喻一字不差,而配上去的是不放逸。
於是四聖諦與不放逸被擺在同一個位置。 兩經都不提對方,也都不說一組東西可不可以有兩個最上的。
這個譬喻給的理由是尺寸,不是深度。 象的腳印之所以被說成最上,經文明說是因為它大——所有走獸的腳印都放得進去。這是一個關於範圍的主張,不是關於高低的主張;不放逸被放進這個位置,說的也就是同一件事:善的法沒有一種落在它外面。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森林裡所有走獸的腳印,全都能放進象的腳印裡;象的腳印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因為它大。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的是:他將修習八正道,將多多地修習八正道。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是怎麼修習八正道、怎麼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呢?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正見,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Nirodha),以放捨為歸趨……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正定,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就是這樣修習八正道、這樣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
原典本經只寫出第一條尾巴那一段,品末註明其餘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一經 屋脊經(Kūṭa Sutta)
椽朝著屋脊,而原典在這一經後面留了一行字,告訴抄寫的人要回頭看哪一經
本經換上第三個譬喻,而這個譬喻在本專案出現過兩次。
譬喻相應第一經用的是它。 一間尖頂屋的椽,全部朝著屋脊、集中在屋脊、靠屋脊扣住;屋脊一被拔起,那些椽全部一起被拔起。那一經配上去的是不善的法與無明。蘊相應第一百〇二經也用它,配的是無常(Anicca)的想。
而本經只取前半。 那三個詞照樣寫出來,屋脊一被拔起那一句不寫——這裡要的是屋脊在那一堆木頭裡的位置,不是拔起來的那個動作。
原典在本經後面留了一行字。 「照前一經那樣展開」——那是給抄寫的人看的,不是經文。本品十經裡只有這一經帶著這樣一行,而品末另有一行說整品都照如來經展開;同一件事說了兩次,而兩次指的不是同一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一座尖頂屋的椽,全部朝著屋脊,傾向屋脊,集中在屋脊;屋脊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並在後面註明照前一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二經 根經(Mūla Sutta)
三種香一組,而原典在這裡把一句話拆成了三經
本經、下一經與再下一經是同一組,三種香各推一個代表。
這一組在本專案出現過兩次,兩次都是一句話。 《中部》第一百〇七經裡,一位婆羅門用它來稱讚世尊的教誡:一切用根做的香裡黑鳶尾根最上,一切用心材做的香裡赤檀最上,一切用花做的香裡茉莉花最上。蘊相應第一百〇二經的十個譬喻裡,這三種香也是連著的三句。
而原典在這裡把它拆成三經。 同一組材料,併成一句或切成三經,原典兩種都做,而兩種都不說為什麼。
黑鳶尾根是什麼,今天已經難以確認。 舊譯作「多伽羅」「黑栴檀」「沉香」;本專案不取「沉香」,理由是那是心材做的香,跨到了下一經那一類去——這一組三經靠的正是根、心材、花這條分類線,譯名一旦跨線,三經就併成了兩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一切用根做的香裡,黑鳶尾根(Kālānusāri)被說成是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品末註明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三經 心材經(Sāra Sutta)
三類香各有一個最上的,而原典不說三類之間誰高誰低
本經是三種香的第二經,推的是赤檀。
最上只在同一類裡成立。 根做的香有一個最上的,心材做的香有一個最上的,花做的香有一個最上的;而這三類之間,原典一句比較也沒有。
這件事是本品十個譬喻共同的形狀,只是這三經把它攤得最清楚。 腳印要在走獸的腳印裡比,椽要在同一座屋子的椽裡比,小國王要在同一個轉輪王底下比——每一個譬喻都先畫出一個範圍,再在那個範圍裡指出最上的那一個。
於是「不放逸是善的法裡最上的」這句話,說的是同一件事。 它不是說不放逸比別的什麼東西好,是說在善的法這個範圍裡,沒有一種落在它外面。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一切用心材做的香裡,赤檀被說成是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品末註明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四經 茉莉花經(Vassika Sutta)
同一種花,在《中部》第五經裡沒有高下,在這裡是花香的代表
本經是三種香的第三經,推的是茉莉花。
這種花在本專案還有一個出處,而那裡它不是最上的。 《中部》第五經的花環譬喻裡,一個剛洗過頭的年輕人拿到一串花環,用兩隻手接過來放在頭頂上——那串花環是青蓮花、茉莉花或藤蘿花編的,三種並列,沒有哪一種被說成最上。
同一種花,在一處是三分之一,在另一處是一類的代表。 差別不在花,在那句話要做的事:花環那一段要的是「一串好看的花」,本經要的是「花香這一類裡站在最前面的那一個」。
而本經只用到它的香。 花環那一段說的是拿在手上、放在頭頂上的東西,本經說的是它的氣味;同一種花,兩處取的部位都不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一切用花做的香裡,茉莉花被說成是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品末註明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五經 王經(Rāja Sutta)
十個譬喻裡只有這一個講的是人對人的隸屬
本經換上轉輪王,而這個譬喻與前後幾個不是同一種關係。
前面是腳印、椽、香,後面是月亮、太陽、布。 那些關係是自然的或物理的:腳印放得進去,椽撐在那裡,香就是那個氣味。本經這一個是政治的——小國王「隨從」轉輪王,那是一個要由人去做的動作,做不做得成另說。
而本專案有一整篇講那位王的職責。 《長部》第二十六經寫轉輪王該做的事,是一份清單;那一篇的重點不在他的位置,在他漏掉了清單上的一項,而漏掉的那一項是整份清單的承重牆。
本經不碰那件事。 它只取轉輪王在一群王裡的位置,不問他憑什麼站在那裡,也不問那個隸屬會不會斷。譬喻要的是序位,其餘的一概不進來——這一品十個譬喻都是這樣用的,而這一個是最看得出取捨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所有的小國王都隨從轉輪王,而轉輪王被說成是他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品末註明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六經 月亮經(Candima Sutta)
星星全部加起來還不到十六分之一——這一品唯一給出數字的譬喻
本經換上月亮,而它與前面幾個譬喻的比法不同。
前面比的是含攝與位置。 走獸的腳印放得進象的腳印,椽集中在屋脊,小國王隨從轉輪王——那些關係裡沒有量。本經比的是量:所有星星的光合起來,不及月光的十六分之一。
而原典給了一個確切的比值。 這在本專案並不常見。現觀相應第一經那一組說的是「連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十萬分之一都不到」——那三個數字是往下推的誇飾,說的是差得沒邊;本經的十六分之一是一個收得住的數,說得出、算得出。
「合起來」那三個字是這個譬喻的重量。 不是某一顆星比不上月亮,是全部星星加起來也還差那麼多。放到善的法上,那句話的意思就跟著變硬:不是不放逸比別的每一種都好一點,是別的全部加起來也還在它下面。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所有星星的光,合起來不及月光的十六分之一,而月光被說成是它們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品末註明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七經 太陽經(Sūriya Sutta)
十個譬喻裡,只有這一個沒有說誰最上
本經換上秋天的太陽,而它把這一品的句型改掉了。
前面九個譬喻都以同一句話收尾。 象的腳印被說成最上的,屋脊被說成最上的,黑鳶尾根、赤檀、茉莉花、轉輪王、月光——每一個都指出一組東西裡站在最前面的那一個。
本經沒有那一句。 秋天雲散天清,太陽升上天空,把空中一切黑暗都驅開,照著,曬著,亮著——三個動詞,一個接一個,而沒有一個字說它在什麼東西裡面最上。
於是這一個譬喻說的不是位置,是作用。 太陽不在一群發光體裡排第一,它做的事是讓黑暗沒有地方待。一組講序位的譬喻走到第九個,忽然換成一個動作,而原典換得一聲不響——下一經又換回「被說成最上的」,像什麼都沒發生過。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秋天的時候,天空清澈,雲都散了,太陽升上天空,把空中一切黑暗都驅開,照著,曬著,亮著。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只寫出那一句譬喻,其餘作省略式,品末註明照如來經展開;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四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八經 布經(Vattha Sutta)
品末語說這是第五品,而這一品排在第十一——那個差額正好是四
本經是這一品的最後一經,把最後一個譬喻寫滿,而收在它後面的那行品末語解開了前兩品的一個疑問。
品末語寫「不放逸品,第五」。 可是照 SuttaCentral 的根本巴利文,這一品是道相應的第十一品,前面有八個正式的品,加上恆河省略與第二.恆河省略。兩個數字差了四。
那個四在前兩品的收尾裡找得到。 恆河省略走完,原典留下一行識別:恆河省略、朝東誦本、依於遠離、十二經的、第一。第二.恆河省略那三十六經裡也有三行同型的:以貪的調伏為題的十二經,第二;潛入不死的十二經,第三;朝著涅槃的十二經,第四。
也就是說,那四行數的是品,不是輪。 在這一套編號裡,那四十八經算成四個十二經的品,所以不放逸品接下來就是第五;SuttaCentral 把它們併成兩個品號,於是第九品是第一,第十品裡裝著第二、第三、第四。
而這只是原典兩套數法中的一套。 本相應最後一經之後另收著一份品攝頌,那裡不放逸是第十,那四十八經算一品——兩套並排收在同一部經典裡,一句話也不說明。這一段的收窄寫在第一百八十經與瀑流品。
本專案先前的判斷因此要改。 第二.恆河省略那一品收尾的攝頌數的是十二,而那一品有三十六經;當時寫成「那則攝頌是為一輪寫的,被擺在三輪的末尾」。現在看不是——那則攝頌是第四品的攝頌,數的正是它自己那十二經,原典沒有數錯。錯位是併品造成的,不是原典把攝頌擺錯了地方。
迦尸出產的布在本專案還有一個出處。 《長部》第十四經說追求覺悟的人從母親胎裡出來時是乾淨的,就像一顆寶珠放在迦尸出產的布上,寶珠不弄髒布,布也不弄髒寶珠——那裡取的是它乾淨,本經取的是它在一切織成的布裡站的位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就像一切在織機上織成的布裡,迦尸出產的布被說成是最上的。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凡是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不放逸被說成是那些法裡面最上的。
比丘們,對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可以預料的是:他將修習八正道,將多多地修習八正道。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是怎麼修習八正道、怎麼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呢?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正見,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Nirodha),以放捨為歸趨……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正定,它依於遠離、依於褪去、依於止息,以放捨為歸趨。
比丘們,一位不放逸的比丘就是這樣修習八正道、這樣多多地修習八正道的。」
原典本經寫滿第一條尾巴那一段,末尾報序數「第十」,接著一行註記說其餘照如來經展開,然後才是品末語與攝頌。
相應部不放逸省略(Appamādapeyyālavagga,SN 45.139–148)
品末語說這是第五品,而原典自己把前兩品的四十八經算成了四品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道相應的第十一品,十經。與前兩品不同的是它換了一整組譬喻——恆河走了四十八經,這裡十個譬喻一經一個,而配上去的東西也換了:不再是修習八正道的比丘,是不放逸。
第一件是品末語報的數字,而它解開了前兩品的編號。
收在第一百四十八經之後的品末語寫「不放逸品,第五」。 可是照 SuttaCentral 的根本巴利文,這一品是道相應的第十一品:前面八個正式的品,加上恆河省略與第二.恆河省略,本品排第十一。兩個數字差了四。
那個四在前兩品的收尾裡。 恆河省略走完,原典留下一行識別:恆河省略、朝東誦本、依於遠離、十二經的、第一。第二.恆河省略那三十六經裡有三行同型的——以貪的調伏為題的十二經,第二;潛入不死的十二經,第三;朝著涅槃的十二經,第四。
所以那四行數的是品。 在這一套編號裡,那四十八經算成四個十二經的品,不放逸品接在它們後面就是第五。SuttaCentral 把它們併成兩個品號,於是第九品裝著第一,第十品裡裝著第二、第三、第四。
而這只是原典兩套數法中的一套。 本相應最後一經之後另收著一份品攝頌,那裡不放逸是第十,而那四十八經算一品。兩套各自自洽而彼此不合,收窄寫在第一百八十經與瀑流品——本品這一段說的是品末語那一套。
本專案先前的判斷因此要改。 第二.恆河省略那一品收尾的攝頌數的是十二,而那一品有三十六經;當時寫成「那則攝頌是為一輪寫的,被擺在三輪的末尾」。不是——那是第四品的攝頌,數的正是它自己那十二經,原典沒有數錯。錯位是併品造成的。這一條改寫在第十品的品層級檔與第一百三十八經裡。
而先前那幾行識別當時是讀出來了的。 第十品的品層級檔寫著「以貪的調伏、十二經、第二輪、朝著大海」——序數看見了,只是讀成了「輪」。要把它讀成「品」,缺的是本品末尾那一句外部證據。
第二件是十個譬喻共用一個形狀,而有一個不是。
九個譬喻都以同一句話收尾。 象的腳印在走獸的腳印裡最上,屋脊在椽裡最上,黑鳶尾根、赤檀、茉莉花各在自己那一類香裡最上,轉輪王在小國王裡最上,月光在星光裡最上,迦尸出產的布在織成的布裡最上,如來在一切眾生裡最上。
第一百四十七經沒有那一句。 秋天雲散天清,太陽升上天空,把空中一切黑暗都驅開,照著,曬著,亮著——三個動詞,而沒有一個字說它在什麼裡面最上。
於是那一個譬喻說的不是位置,是作用。 一組講序位的譬喻走到第九個,忽然換成一個動作;下一經又換回「被說成最上的」,而原典換來換去都不出聲。
第三件是那個句型在本專案出現過一次,說的是反面。
譬喻相應第一經配的是不善的法與無明。 不善的法不論哪一種,全部以無明為根,全部集中在無明,全部靠無明扣住;無明一被拔起,那些法全部一起被拔起。
本品前兩格一字不差,第三格換了。 善的法全部以不放逸為根、全部以不放逸為會合處——到這裡兩經同型;那邊的第三格是「靠無明扣住、一起被拔起」,這邊的第三格是「不放逸被說成最上的」。
一個講毀壞的連動,一個講序位。 而兩經都不提對方,也都不說善與不善這兩邊的結構是不是同一個。
第四件是母本把四條尾巴一次走完。
第一百三十九經重抄四遍。 譬喻、問答、八支,四段一模一樣,只換最後那一格:依於遠離那條四連、三調伏、不死、朝著涅槃——正是恆河省略四品各自配的那四條。
省略式在這裡轉了個方向。 前兩品是把同一件事拆開來抄,一條尾巴四十八分之十二;本品是把四件事疊進同一經。而其餘九經一條尾巴也不寫,品末一行註記說「如來經那一段怎麼樣,這裡也照樣展開」——十經四輪,靠那一行接起來。
第五件是這一組譬喻不是為八正道寫的。
它與蘊相應第一百〇二經共用七個。 那一經的十個譬喻裡,後七個是屋脊、根香、心材香、花香、轉輪王、月光、秋日——與本品第一百四十一至一百四十七經逐格相同,配上去的是無常(Anicca)的想。
而各自多出來的三個不同型。 那一經多的是秋天翻地的大犁、抓住頂端抖甩的燈心草、果柄被砍斷的整串芒果——三個都在講作用,怎麼從根拔起、怎麼整串帶走。本品多的是如來、象的腳印、迦尸出產的布,三個仍然在講位置。
同一組譬喻可以接到任何一個被推為最上的東西上。 象的腳印在《中部》第二十八經配四聖諦,三種香在《中部》第一百〇七經配世尊的教誡,這七個在蘊相應配無常的想,本品全部接到不放逸上。經文每一次都說得像是為那一樣東西寫的。
第六件是量級差得很遠的兩個譬喻被寫成同一句。
如來在一切眾生裡最上,迦尸出產的布在織成的布裡最上。 一邊是沒有腳的、兩隻腳的、四隻腳的、很多腳的,有形體的、沒有形體的,有想的、無想的、非有想非無想的——那是一份窮盡世間的清單;另一邊是織機上的布。
而兩句用的是同一個句型,前後只隔七經。 原典不排輕重,也不在中間加一句過渡。這一品十個譬喻的取捨一路都是這樣:只取那個位置,其餘一概不進來。
③ 結構脈絡
本品是道相應的第十一品,SN 45.139–148,十經。只有母本第一百三十九經寫地點(在舍衛城),其餘九經連那一句都不寫;全品沒有一個人物、一句對話。
品名 Appamādapeyyālavagga 作「不放逸省略」。 appamāda 沿用既有定譯「不放逸」,peyyāla 沿用本專案的「省略」。這是本專案第九個以體例為名的品,道相應連著的第七個。
而品末語與品名不同名。 品標題作 Appamādapeyyālavagga,品末語作 Appamādavaggo——不帶 peyyāla。第十品有同型的現象:標題作 Dutiyagaṅgāpeyyālavagga,品末語作 (Gaṅgāpeyyālī.),不帶「第二」。兩處都是品末語比標題短。
原典的編目單元切成三塊。 第一百三十九經與第一百四十經各自一個檔案,第一百四十一至一百四十五經合為一個(屋脊等經),第一百四十六至一百四十八經合為一個(月亮等經)。十經每一經都報序數,這一點與第十品的後半不同——那裡整整十經不報。
第一百四十一經後面多一行註記。 「照前一經那樣展開」——那是給抄寫的人看的。本品十經裡只有這一經帶著這樣一行,而品末另有一行說整品照如來經展開;同一件事說了兩次,而兩次指的不是同一經。
攝頌真的點了經名。 如來、足跡、屋脊、根、心材、茉莉、王、月與日,布是第十——十個名字一個不漏。第九品與第十品的攝頌在數數目(六加六等於十二),本品是道相應的省略品裡第一次靠攝頌就定得出經名。
而攝頌末行那個字與第二經的經名是同一個字。 vatthena dasamaṁ padaṁ——「布是第十個項目」,這裡的 padaṁ 是條目;第二經的經名 Padasutta 是腳印。同一個字,隔了兩行半,一個指走過的痕跡,一個指數出來的項次。
第一百四十六經的中文經名不取直譯。 Candimasutta 直譯是「月經」,而那兩個字在現代中文另有所指;依體例補充第六節,沒有傳統經名者依經文內容定名,本經作「月亮經」,與下一經的「太陽經」對稱。
用詞沿用既有定譯。 黑鳶尾根、赤檀、茉莉花沿用《中部》第一百〇七經;屋脊與椽沿用譬喻相應第一經與蘊相應第一百〇二經;象的腳印沿用《中部》第二十八經;轉輪王沿用《長部》第二十六經;迦尸出產的布沿用《長部》第十四經;四條尾巴沿用第九品與第十品。本品新增的條目收在術語表第四十七節。
譯這一品時查出三處既有譯文與定譯不合,2026-09-14 三處全部裁決改齊。 蘊相應第一百〇二經的 mūlagandha 一組原作舊式,已改回定譯「用根做的香」那一式;同一經的 kālānusāri 原作舊譯用字,已改回定譯「黑鳶尾根」——禁用寫法欄列的是另一個異體字,一字之差,所以當時掃不到。另外 aggamakkhāyati 在《中部》第二十八經原作「最大」,已改為「最上」,理由是 agga 是最上不是最大。三處的裁決理由見術語表 v3.41 的修訂紀錄。
下一品是力所應作省略(Balakaraṇīyavagga,SN 45.149 起)。原典在那裡換掉整組譬喻,而第一經問的是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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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相應第十一品,第七個也是最後一個以省略式為名的品。從下一品起,品名回到經文自己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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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相應第十品,三十六經,這個相應最大的一品;也是連著第六個以體例為名的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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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相應第十二品,十二經;而十二個譬喻裡至少有六個是從別的相應借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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