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35 六處相應(七)鹿網品:六處相應第一次有人在裡面,而第一個名字帶來的是一句拆掉「獨處」的話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三經 第一.鹿網經(Paṭhamamigajāla Sutta)

一個人住不住,算的不是身邊有沒有人,是渴愛在不在

鹿網長老問的是一個現成的說法:什麼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而世尊的回答一次也沒有提到地點。 他說的是那六樣東西——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形色與聲音——如果一位比丘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那個歡喜就生起,跟著是濃厚的貪,跟著是繫縛。

然後是這一經真正的那一刀。 就算他住在森林、林野那些邊遠的住處,聲音少、沒有人往來,還是叫做帶著第二個的人;就算他住在村子邊上、身邊擠滿了比丘與國王大臣,還是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因為渴愛就是他的第二個。 一個空間上的事被換成一個心裡的事,而經文把兩種住處都寫得很具體,像是要讀者先去想像那個畫面,再發現畫面不算數。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那時候,鹿網長老(Migajāla)去見世尊……其餘皆是如此……在一旁坐下的鹿網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一個人住的人、一個人住的人』。尊者,到什麼程度才算是一個人住的人,到什麼程度又算是帶著第二個的人呢?」

「鹿網,有眼睛認得的形色,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他喜愛、稱許、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生起了。有那個歡喜,就有濃厚的貪;有濃厚的貪,就有繫縛。鹿網,一位比丘被歡喜這條束縛(Saṁyojana)繫住,就叫做帶著第二個的人。

……其餘皆是如此……

鹿網,有舌頭認得的味道,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他喜愛、稱許、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生起了。有那個歡喜,就有濃厚的貪;有濃厚的貪,就有繫縛。鹿網,一位比丘被歡喜這條束縛繫住,就叫做帶著第二個的人。

鹿網,一位比丘這樣住著,就算他去住在森林、林野那些邊遠的住處——聲音少、喧鬧少、沒有人往來的風、可以躲開人、適合獨處——還是叫做帶著第二個的人。

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渴愛就是他的第二個,而他還沒有捨棄它。所以叫做帶著第二個的人。

鹿網,而有有眼睛認得的形色,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不喜愛它、不稱許它、不黏著它不放,他不喜愛、不稱許、不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止息(Nirodha)了。沒有那個歡喜,就沒有濃厚的貪;沒有濃厚的貪,就沒有繫縛。鹿網,一位比丘不被歡喜這條束縛繫住,就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其餘皆是如此……

鹿網,有舌頭認得的味道,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不喜愛它、不稱許它、不黏著它不放,他不喜愛、不稱許、不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止息了。沒有那個歡喜,就沒有濃厚的貪;沒有濃厚的貪,就沒有繫縛。鹿網,一位比丘不被歡喜這條束縛繫住,就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鹿網,有意認得的心的對象,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不喜愛它、不稱許它、不黏著它不放,他不喜愛、不稱許、不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止息了。沒有那個歡喜,就沒有濃厚的貪;沒有濃厚的貪,就沒有繫縛。鹿網,一位比丘不被歡喜這條束縛繫住,就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鹿網,一位比丘這樣住著,就算他住在村子邊上、身邊擠滿了比丘、比丘尼、在家男眾、在家女眾、國王、大臣、外道與外道的弟子,還是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這是什麼緣故呢?因為渴愛就是他的第二個,而他已經捨棄它了。所以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四經 第二.鹿網經(Dutiyamigajāla Sutta)

同一位比丘再來一次,而這一次他請的是簡略的法,然後就走了

鹿網長老第二次來,而這一次他不問定義,他請法:請世尊為我簡略地說法,好讓我一個人到僻靜處去,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地住著。

回答的前半與前一經逐字相同——那六樣東西、那三個動作、那個歡喜。 換掉的是收句:前一經收在「帶著第二個的人」與「一個人住的人」,本經收在「歡喜集起,苦就集起」。

同一段話,一次用來拆一個說法,一次用來說苦的來歷。 而經文不指出這件事。

然後他就走了。 本經是這一品第一次有人聽完法離開、獨自修行、成為阿羅漢——前面六十三經沒有一個人有結局。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那時候,鹿網長老去見世尊……其餘皆是如此……在一旁坐下的鹿網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請世尊為我簡略地說法,好讓我聽了世尊的法之後,一個人到僻靜處去,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地住著。」

「鹿網,有眼睛認得的形色,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他喜愛、稱許、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生起了。鹿網,我說:歡喜集起,苦就集起。

……其餘皆是如此……

鹿網,有意認得的心的對象,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他喜愛、稱許、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生起了。鹿網,我說:歡喜集起,苦就集起。

鹿網,而有有眼睛認得的形色,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不喜愛它、不稱許它、不黏著它不放,他不喜愛、不稱許、不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止息(Nirodha)了。鹿網,我說:歡喜止息,苦就止息。

……其餘皆是如此……

鹿網,有意認得的心的對象,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果一位比丘不喜愛它、不稱許它、不黏著它不放,他不喜愛、不稱許、不黏著不放,那個歡喜就止息了。鹿網,我說:歡喜止息,苦就止息。

」

於是鹿網長老對世尊所說表示喜愛、表示贊同,從座位上起來,向世尊禮敬,右繞之後離開。

後來鹿網長老一個人到僻靜處去,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地住著,沒有多久就在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親自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實現了那個無上的清淨修行的終點——那正是出身良好的年輕人正正當當地離開家、過上無家的生活所為的目標——他進入並安住在其中。

他親證地了知(Abhijānāti):「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而鹿網長老成了阿羅漢之一。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五經 第一.三彌提問魔羅經(Paṭhamasamiddhimārapañhā Sutta)

問魔羅在哪裡,而答案是一個範圍不是一個對手

三彌提長老問:人家說『魔羅、魔羅』,到什麼程度才有魔羅,或者才有「魔羅」這個名目?

答案不說魔羅是誰。 它說:有眼、有形色、有眼識、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沒有那四樣的地方,就沒有。

也就是說,魔羅的範圍就是那六套四格的範圍。 不多一格,也不少一格——與一切品那句「一切」的界線完全重合。

而經文把肯定與否定都寫出來。 有的地方有,沒有的地方沒有;它不說有沒有辦法讓那四樣沒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有一次,世尊住在王舍城的竹林松鼠餵食處(Veḷuvana Kalandakanivāpa)。

那時候,三彌提長老(Samiddhi)去見世尊……其餘皆是如此……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魔羅、魔羅』。尊者,到什麼程度才有魔羅,或者才有「魔羅」這個名目呢?」

「三彌提,有眼、有形色、有眼識、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耳、有聲音、有耳識、有耳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鼻、有氣味、有鼻識、有鼻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舌、有味道、有舌識、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身、有觸感、有身識、有身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意、有心的對象、有意識、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魔羅,也有「魔羅」這個名目。

三彌提,沒有眼、沒有形色、沒有眼識、沒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魔羅,也沒有「魔羅」這個名目。

耳……鼻……

三彌提,沒有舌、沒有味道、沒有舌識、沒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魔羅,也沒有「魔羅」這個名目。

身……

三彌提,沒有意、沒有心的對象、沒有意識、沒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魔羅,也沒有「魔羅」這個名目。」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六經 三彌提問眾生經(Samiddhisattapañhā Sutta)

換一個題目:眾生

與同組前一經逐字相同,只把那個題目換成「眾生」。

四經同一段話換四個詞,而經文不說那四個詞有什麼關係。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王舍城。

三彌提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眾生、眾生』。尊者,到什麼程度才有眾生,或者才有「眾生」這個名目呢?」

「三彌提,有眼、有形色、有眼識、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眾生,也有「眾生」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耳、有聲音、有耳識、有耳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眾生,也有「眾生」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鼻、有氣味、有鼻識、有鼻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眾生,也有「眾生」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舌、有味道、有舌識、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眾生,也有「眾生」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身、有觸感、有身識、有身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眾生,也有「眾生」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意、有心的對象、有意識、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眾生,也有「眾生」這個名目。

三彌提,沒有眼、沒有形色、沒有眼識、沒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眾生,也沒有「眾生」這個名目。

耳……鼻……

三彌提,沒有舌、沒有味道、沒有舌識、沒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眾生,也沒有「眾生」這個名目。

身……

三彌提,沒有意、沒有心的對象、沒有意識、沒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眾生,也沒有「眾生」這個名目。」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七經 三彌提問苦經(Samiddhidukkhapañhā Sutta)

換一個題目:苦

與同組前一經逐字相同,只把那個題目換成「苦」。

四經同一段話換四個詞,而經文不說那四個詞有什麼關係。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王舍城。

三彌提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苦、苦』。尊者,到什麼程度才有苦,或者才有「苦」這個名目呢?」

「三彌提,有眼、有形色、有眼識、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苦,也有「苦」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耳、有聲音、有耳識、有耳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苦,也有「苦」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鼻、有氣味、有鼻識、有鼻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苦,也有「苦」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舌、有味道、有舌識、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苦,也有「苦」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身、有觸感、有身識、有身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苦,也有「苦」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意、有心的對象、有意識、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苦,也有「苦」這個名目。

三彌提,沒有眼、沒有形色、沒有眼識、沒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苦,也沒有「苦」這個名目。

耳……鼻……

三彌提,沒有舌、沒有味道、沒有舌識、沒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苦,也沒有「苦」這個名目。

身……

三彌提,沒有意、沒有心的對象、沒有意識、沒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苦,也沒有「苦」這個名目。」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八經 三彌提問世間經(Samiddhilokapañhā Sutta)

四個題目問到這裡,而最後一個把「世間」也關進同一個範圍

三彌提連問四題:魔羅、眾生、苦、世間,而四次的答案是同一段話,只換那個詞。

魔羅在那個範圍裡,眾生在那個範圍裡,苦在那個範圍裡,世間也在那個範圍裡。 四樣東西一個一個被關進同一個界線。

而「世間」那一題最重。 那四樣一沒有,世間就沒有——這是六處相應對「世間」下的第一個界線,往後從軛下安穩品還會再處理一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王舍城。

三彌提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世間、世間』。尊者,到什麼程度才有世間,或者才有「世間」這個名目呢?」

「三彌提,有眼、有形色、有眼識、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世間,也有「世間」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耳、有聲音、有耳識、有耳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世間,也有「世間」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鼻、有氣味、有鼻識、有鼻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世間,也有「世間」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舌、有味道、有舌識、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世間,也有「世間」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身、有觸感、有身識、有身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世間,也有「世間」這個名目。

三彌提,有意、有心的對象、有意識、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世間,也有「世間」這個名目。

三彌提,沒有眼、沒有形色、沒有眼識、沒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世間,也沒有「世間」這個名目。

耳……鼻……

三彌提,沒有舌、沒有味道、沒有舌識、沒有舌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世間,也沒有「世間」這個名目。

身……

三彌提,沒有意、沒有心的對象、沒有意識、沒有意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沒有世間,也沒有「世間」這個名目。」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六十九經 優波先那毒蛇經(Upasenaāsīvisa Sutta)

一個人被毒蛇咬了而臉色不變,解釋那件事的不是他,是敘述者

優波先那被毒蛇咬中,他自己知道,所以請同修把身體抬出去——趁它還沒有像一把穀殼那樣散掉。

舍利弗看不出任何徵兆。 他說的是:我們看不出你的身體有什麼變樣,根有什麼變異;而你卻說了那樣的話。

優波先那的回答只給一個條件句。 有人會這樣想「我是眼」「眼是我的」,那個人的身體才會變樣;我沒有那樣的念頭,我的身體會有什麼變樣呢?

然後經文自己出面解釋。 那是因為他長久以來,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以及慢的潛伏傾向(Anusaya),已經連根拔得乾乾淨淨——這一句在舍利弗相應九經裡用過九次,而這是第十次;前九次被解釋的人正在報告一個等至,這一次被解釋的人正在死。

最後一句照他自己的話發生。 身體被抬出去,然後在那裡散掉了,就像一把穀殼。經文不評論,也不記任何人的反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有一次,舍利弗長老(Sāriputta)與優波先那長老(Upasena)住在王舍城寒林的蛇頭岩。

那時候,有一條毒蛇掉在優波先那長老身上。

優波先那長老就對比丘們說:「來,賢友們,把我這個身體抬上床架,搬到外面去,趁它還沒有在這裡散掉——就像一把穀殼那樣。」

他這樣說了以後,舍利弗長老對優波先那長老說:「可是我們看不出優波先那賢友的身體有什麼變樣,也看不出根有什麼變異。而優波先那賢友卻這樣說:『來,賢友們,把我這個身體抬上床架,搬到外面去,趁它還沒有在這裡散掉——就像一把穀殼那樣。』」

「舍利弗賢友,如果有人這樣想:『我是眼』或者『眼是我的』……其餘皆是如此……『我是舌』或者『舌是我的』……『我是意』或者『意是我的』——舍利弗賢友,那個人的身體才會變樣,根才會變異。

舍利弗賢友,而我沒有這樣的念頭:『我是眼』或者『眼是我的』……其餘皆是如此……『我是舌』或者『舌是我的』……『我是意』或者『意是我的』。舍利弗賢友,那麼我的身體會有什麼變樣,根會有什麼變異呢?」

那是因為優波先那長老長久以來,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以及慢的潛伏傾向,已經連根拔得乾乾淨淨。所以優波先那長老沒有這樣的念頭:「『我是眼』或者『眼是我的』……其餘皆是如此……『我是舌』或者『舌是我的』……『我是意』或者『意是我的』。」

於是那些比丘把優波先那長老的身體抬上床架,搬到外面去。

而優波先那長老的身體就在那裡散掉了——就像一把穀殼那樣。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七十經 優波梵那當下就看得見經(Upavāṇasandiṭṭhika Sutta)

「當下就看得見」指的不是看見法,是看見自己裡面有沒有貪

優波梵那問的是那句形容法的定型語:到什麼程度,這個法才是當下就看得見的?

答案出人意料地窄。 它不說法怎麼顯現,它說的是:一位比丘用眼看見形色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形色,也感受到對形色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那個貪——這樣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

也就是說,「當下就看得見」的那個對象是自己的貪。 不是法的內容被看見了,是那個貪在不在被看見了。

而否定的那一半同樣算數。 沒有貪的時候他也了知裡面沒有貪,那也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兩邊都成立,經文不偏向沒有貪那一邊。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那時候,優波梵那長老(Upavāṇa)去見世尊……其餘皆是如此……在一旁坐下的優波梵那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當下就看得見的法、當下就看得見的法』。尊者,到什麼程度,這個法才是當下就看得見的,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呢?」

「優波梵那,在這裡,一位比丘用眼看見形色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形色,也感受到對形色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對形色的貪:『我裡面有對形色的貪。』優波梵那,一位比丘用眼看見形色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形色,也感受到對形色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對形色的貪——優波梵那,這樣也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

……其餘皆是如此……

優波梵那,在這裡,一位比丘用舌嚐到味道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味道,也感受到對味道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對味道的貪:『我裡面有對味道的貪。』優波梵那,一位比丘用舌嚐到味道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味道,也感受到對味道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對味道的貪——優波梵那,這樣也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

……其餘皆是如此……

優波梵那,在這裡,一位比丘用意認識心的對象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心的對象,也感受到對心的對象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對心的對象的貪:『我裡面有對心的對象的貪。』優波梵那,一位比丘用意認識心的對象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心的對象,也感受到對心的對象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對心的對象的貪——優波梵那,這樣也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

優波梵那,在這裡,一位比丘用眼看見形色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形色,也不感受到對形色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沒有對形色的貪:『我裡面沒有對形色的貪。』優波梵那,一位比丘用眼看見形色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形色,也不感受到對形色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沒有對形色的貪——優波梵那,這樣也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

……其餘皆是如此……

優波梵那,在這裡,一位比丘用舌嚐到味道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味道,也不感受到對味道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沒有對味道的貪:『我裡面沒有對味道的貪。』優波梵那,一位比丘用舌嚐到味道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味道,也不感受到對味道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沒有對味道的貪——優波梵那,這樣也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

……其餘皆是如此……

優波梵那,在這裡,一位比丘用意認識心的對象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心的對象,也不感受到對心的對象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沒有對心的對象的貪:『我裡面沒有對心的對象的貪。』優波梵那,一位比丘用意認識心的對象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心的對象,也不感受到對心的對象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沒有對心的對象的貪——優波梵那,這樣也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七十一經 第一.六個接觸(Phassa)之處經(Paṭhamachaphassāyatana Sutta)

一個人說自己迷失了,而世尊沒有再講一遍,他改成問他

世尊說: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Nissaraṇa)沒有如實了知的比丘,他的清淨修行生活就沒有過完,離這個法與教誡還很遠。

然後有一位比丘當場說:尊者,我在這裡迷失了;我確實沒有如實了知。

而世尊沒有再把那五格講一遍。 他改成問他:你把眼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不,尊者。

答案一出口,那個人已經在做那件事了。 世尊只補一句:好,那就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好好看見——這就是苦的終結。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任何一位比丘,如果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沒有如實了知,他的清淨修行生活就沒有過完,他離這個法與教誡還很遠。」

他這樣說了以後,有一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我在這裡迷失了。尊者,我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確實沒有如實了知。」

「比丘,你認為怎麼樣?

你把眼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

「不,尊者。」

「好,比丘。在這裡你要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好好看見:眼『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就是苦的終結。

……其餘皆是如此……

你把舌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

「不,尊者。」

「好,比丘。在這裡你要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好好看見:舌『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就是苦的終結。

……其餘皆是如此……

你把意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

「不,尊者。」

「好,比丘。在這裡你要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好好看見:意『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就是苦的終結。」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七十二經 第二.六個接觸(Phassa)之處經(Dutiyachaphassāyatana Sutta)

同一個人、同一個問句,而問的方向掉了個頭

與前一經幾乎相同,而問句從肯定式換成否定式:你把眼看成「不是我的」嗎?——是的,尊者。

前一經問「你把它看成我的嗎」,答「不」;本經問「你把它看成不是我的嗎」,答「是的」。 兩個問法問的是同一件事,而回答的那個字相反。

收句也換了。 前一經收在「這就是苦的終結」,本經收在「這樣你的第一個接觸之處就被捨棄了,往後不再有」——一個說結果,一個逐格報進度。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任何一位比丘,如果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Nissaraṇa)沒有如實了知,他的清淨修行生活就沒有過完,他離這個法與教誡還很遠。」

他這樣說了以後,有一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我在這裡迷失了,完全迷失了。尊者,我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確實沒有如實了知。」

「比丘,你認為怎麼樣?

你把眼看成『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嗎?」

「是的,尊者。」

「好,比丘。在這裡你要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好好看見:眼『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樣你的第一個接觸之處就被捨棄了,往後不再有。

……其餘皆是如此……

你把舌看成『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嗎?」

「是的,尊者。」

「好,比丘。……其餘皆是如此……這樣你的第四個接觸之處就被捨棄了,往後不再有。

……其餘皆是如此……

你把意看成『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嗎?」

「是的,尊者。」

「好,比丘。在這裡你要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好好看見:意『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樣你的第六個接觸之處就被捨棄了,往後不再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七十三經 第三.六個接觸(Phassa)之處經(Tatiyachaphassāyatana Sutta)

同一個場面第三次,而這一次換成那條三相的鏈子

與前兩經同一個開場、同一位迷失的比丘,而問法換成本相應最常見的那一條:眼是恆常的還是無常(Anicca)的?無常的是苦的還是樂的?

三經是同一個場面的三種處理。 第一經問肯定式,第二經問否定式,本經問三相。

而收尾也跟著換了三次。 苦的終結、接觸之處被捨棄、出生已盡——三經三個收尾,而經文不說哪一個比較完整。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任何一位比丘,如果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Nissaraṇa)沒有如實了知,他的清淨修行生活就沒有過完,他離這個法與教誡還很遠。」

他這樣說了以後,有一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我在這裡迷失了,完全迷失了。尊者,我對六個接觸之處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確實沒有如實了知。」

「比丘,你認為怎麼樣?

眼是恆常的還是無常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適合這樣看它嗎——『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

「尊者,不適合。」

……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恆常的還是無常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適合這樣看它嗎——『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

「尊者,不適合。」

「比丘,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六處相應鹿網品(Migajālavagga,SN 35.63–73)

六處相應第一次有人在裡面,而第一個名字帶來的是一句拆掉「獨處」的話

② 本經獨特重點

鹿網品是六處相應第一次有名字的提問者,也是第一次有情節。

前六十二經只有「比丘們」與「一位比丘」,沒有一個人有名字,沒有一個人有結局。本品十一經裡有鹿網、三彌提、優波先那、優波梵那四個名字,而其中一位在經裡死了。

第一件值得看的是首經那一刀。

鹿網問的是一個現成的說法:什麼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而回答一次也不提地點。 它說的是那六樣東西——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形色——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那個歡喜就生起,跟著是濃厚的貪,跟著是繫縛。

然後才是那一刀。 就算他去住森林、林野那些邊遠的住處,聲音少、沒有人往來,還是叫做帶著第二個的人;就算他住在村子邊上、身邊擠滿了比丘與國王大臣,還是叫做一個人住的人。

因為渴愛就是他的第二個。

這個動作在本專案已經見過一次。 比丘相應(SN 21.10)那一經也是先承認一種說法再補充它:那是一種一個人住,我不說那不是——而完整的講法裡一次也不提獨處。兩經的方向相同,本經寫得更硬:它把兩種住處都描寫得很具體,像是要讀者先想像那個畫面,再發現畫面不算數。

第二件是同一段話在相鄰兩經被用來說兩件事。

第六十三經與第六十四經的前半逐字相同:那六樣東西、那三個動作、那個歡喜。

而收句不同。 第六十三經收在「帶著第二個的人」與「一個人住的人」,第六十四經收在「歡喜集起,苦就集起」。

一段話,一次用來拆一個說法,一次用來說苦的來歷。 而經文不指出這件事。

第三件是三彌提那四經,它們把四個詞關進同一個範圍。

魔羅、眾生、苦、世間。

四次的答案是同一段話:有眼、有形色、有眼識、有眼識所能認知的那些法的地方,那裡就有它,也有它這個名目;沒有那四樣的地方,就沒有。

也就是說,那四樣東西的範圍就是六套四格的範圍。 不多一格,也不少一格——與一切品那句「一切」的界線完全重合。

而四個詞被並排關進同一個界線,經文不說它們彼此有什麼關係。 魔羅與世間在這裡佔的是同一塊地方。

第四件是優波先那那一經,而它是這一品唯一有結局的敘事。

他被毒蛇咬中,自己知道,請同修把身體抬出去——趁它還沒有像一把穀殼那樣散掉。

舍利弗看不出任何徵兆。 而優波先那的回答只給一個條件句:有人會這樣想「我是眼」「眼是我的」,那個人的身體才會變樣;我沒有那樣的念頭,我的身體會有什麼變樣呢?

然後經文自己出面解釋。 那是因為他長久以來,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以及慢的潛伏傾向,已經連根拔得乾乾淨淨。

這一句在本專案已經用過九次,全部在舍利弗相應(SN 28.1–9)。 那九次被解釋的人正在報告一個等至;這一次被解釋的人正在死。

而那個分工沒有變:當事人只給事實,解釋由敘述者出面。 舍利弗相應記過的那一條——他如果自己說「因為我的我慢已經拔掉了」,那句話本身就會是一個「我」的報告——在這裡照樣成立,而且成本更高:這一次他連說完的時間都沒有多少。

最後一句照他自己的話發生。 身體被抬出去,然後在那裡散掉了,就像一把穀殼。經文不評論,也不記任何人的反應。

第五件是第七十經那個定義的窄度。

優波梵那問的是那句形容法的定型語:到什麼程度,這個法才是當下就看得見的?

答案不說法怎麼顯現。 它說的是:一位比丘用眼看見形色之後,既感受到那個形色,也感受到對形色的貪;而他了知裡面有那個貪——這樣就是當下就看得見的法。

也就是說,「當下就看得見」的那個對象是自己的貪。 不是法的內容被看見了,是那個貪在不在被看見了。

而沒有貪的那一半同樣算數。 經文不偏向沒有貪那一邊——看見有,是;看見沒有,也是。

第六件是末三經,同一個場面的三種處理。

開場相同:世尊說對六個接觸之處(Phassāyatana)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Nissaraṇa)沒有如實了知的人,清淨修行生活就沒有過完;然後有一位比丘當場說「尊者,我在這裡迷失了」。

而世尊沒有再把那五格講一遍。 他改成問他。

第七十一經問肯定式(你把眼看成「這是我的」嗎),答「不」;第七十二經問否定式(你把眼看成「不是我的」嗎),答「是的」;第七十三經問三相。

三經的收尾也跟著換三次:這就是苦的終結/這樣你的第一個接觸之處就被捨棄了/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

而經文不說哪一個比較完整。 同一個人的同一個困境,被處理了三次。

③ 結構脈絡

六處相應第七品,SN 35.63–73,十一經(品名作鹿網品,Migajālavagga)。本品十一經有六經在舍衛城,第六十五至六十八經在王舍城的竹林松鼠餵食處(Veḷuvana Kalandakanivāpa),第六十九經在王舍城寒林的蛇頭岩。

本品是十一經,不是十經。 六處相應前六品都是整齊的十經或十二經,本品多一經——多出來的是末三經那一組(第七十一至七十三經同一個場面三種處理)。

結構是四組:鹿網兩經、三彌提四經、優波先那與優波梵那各一經、六個接觸之處三經。

原典以 paṭhama/dutiya/tatiya 明標序數者兩組(鹿網兩經、六個接觸之處三經),中文依體例補充第六節作《第二.某某經》《第三.某某經》。 三彌提那四經不標序數,中文依題目區別(魔羅、眾生、苦、世間),不自創序數。

第六十四經是本相應第一次有人聽完法離開、獨自修行、成為阿羅漢。 那一整段(一個人到僻靜處去、不放逸、熱切、努力不懈、出身良好的年輕人正是為了它才離開家……)沿用既有定案套語,一字不改。

migajāla(鹿網)、upasena(優波先那)、āsīvisa(毒蛇)三條人名與物名新入表;samiddhi(三彌提)沿用《中部》第一三三經,upavāṇa(優波梵那)沿用《長部》第二十九經,sappasoṇḍikapabbhāra(蛇頭岩)與 sītavana(寒林)沿用《長部》第十六經。「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那六個形容詞、「喜愛它、稱許它、黏著它不放」(《中部》第三十八經)、「當下就看得見,不待時節,可以請人來看,導向目標,由有智慧的人各自去了知」、「長久以來,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以及慢的潛伏傾向,已經連根拔得乾乾淨淨」(SN 28.1)都沿用既有定譯,一字不改。ekavihārī / sadutiyavihārī(一個人住的人/帶著第二個的人)依 SN 21.10 的既有定譯補齊對面那一格。新詞五條入表(術語表 v2.94)。

下一品是病品(Gilānavagga,SN 35.74–83)。

📖 延伸閱讀

六處相應第七品,第二個五十經集的開頭,也是這個相應第一次有人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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