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35 六處相應(十四)天臂品:不放逸這件事不是對所有比丘說的,而這一品的開頭就先把不必再做的那一種人劃出去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四經 天臂經(Devadaha Sutta)
不放逸這件事不是對所有比丘說的,而經文先把不必再做的那一種人劃出去
開場是一組對稱的否定,而兩句都要看。
我不說所有的比丘都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我也不說所有的比丘都不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分界線畫在阿羅漢那裡。 漏已經滅盡、該做的已做、重擔已放下、自己的目標已達成、繫縛存有的束縛(Saṁyojana)已完全斷除、以正確的了知而解脫的那些比丘,我說他們不必再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理由只有一句,而那一句是完成式。 他們用不放逸做完了;他們不可能放逸。
而仍在學、心願還沒有達成、正在希求那個無上的從軛下安穩的地方的那些,我說要。 理由是接下來那一段:眼睛認得的形色有中意的也有不中意的,而它們一次一次碰上去,都佔不住他的心。
心沒有被佔住,接下來四樣就自己站住。 精進發動而不退縮,念立起來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
值得記的是理由的方向。 世尊不是說「你們要不放逸,否則會被佔住」,他是說「我看見了不放逸的果,所以我說那些人要」——理由給的是已經看見的結果,不是威脅。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有一次,世尊住在釋迦族一個叫天臂(Devadaha)的市鎮。
在那裡,世尊喚比丘們:「比丘們。」比丘們回答:「尊者。」世尊說:
「比丘們,我不說所有的比丘都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Phassāyatana)上用不放逸去做;比丘們,我也不說所有的比丘都不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比丘們,那些漏已經滅盡、該修的已修、該做的已做、重擔已放下、自己的目標已達成、繫縛存有(Bhava)的束縛已完全斷除、以正確的了知而解脫的阿羅漢比丘——比丘們,我說他們不必再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這是什麼緣故呢?他們用不放逸做完了;他們不可能放逸。
比丘們,而那些仍在學、心願還沒有達成、正在希求那個無上的從軛下安穩(Yogakkhema)的地方的比丘——比丘們,我說他們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這是什麼緣故呢?
比丘們,眼睛認得的形色有中意的,也有不中意的。那些東西一次一次碰上他,卻佔不住他的心。因為心沒有被佔住,他的精進就發動而不退縮,念立起來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
比丘們,我是看見了這個不放逸的果,才說那些比丘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其餘皆是如此……
比丘們,意認得的心的對象有中意的,也有不中意的。那些東西一次一次碰上他,卻佔不住他的心。因為心沒有被佔住,他的精進就發動而不退縮,念立起來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
比丘們,我是看見了這個不放逸的果,才說那些比丘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上用不放逸去做。」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五經 機會經(Khaṇa Sutta)
地獄與天界在這一經都被關進那六樣裡,而中間那句話一字不改地說了三次
起手與收尾是同一句:你們得到了好處,你們得到得好;你們得到了那個機會,可以過清淨的修行生活。
中間夾著兩段,而兩段的形狀完全一樣。 我看見過那些叫做「六個接觸之處」的地獄——在那裡,用眼看見的形色一律是不想要的,不是想要的;一律是不可愛的,不是可愛的;一律是不合意的,不是合意的。六個感官各走一次。
天界那一段把每一個否定翻過來。 用眼看見的形色一律是想要的,不是不想要的;一律是可愛的;一律是合意的。
也就是說,地獄與天界在這一經不是兩個地方,是同一套六根對境的兩種極端。 經文不說它們在哪裡,也不說誰會去;它只說「我看見過」。
而那句話說了三次。 開頭一次、兩段中間一次、收尾一次——你們得到了那個機會。夾在地獄與天界之間的,是「還沒有去到那兩邊的任何一邊」這件事本身。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你們得到了好處,你們得到得好;你們得到了那個機會,可以過清淨的修行生活。
比丘們,我看見過那些叫做『六個接觸之處(Phassāyatana)』的地獄。在那裡,用眼看見的任何形色,一律是不想要的,不是想要的;一律是不可愛的,不是可愛的;一律是不合意的,不是合意的。
用耳朵聽見的任何聲音……其餘皆是如此……
用鼻子聞到的任何氣味……其餘皆是如此……
用舌頭嚐到的任何味道……其餘皆是如此……
用身體碰到的任何觸感……其餘皆是如此……
用意認識的任何心的對象,一律是不想要的,不是想要的;一律是不可愛的,不是可愛的;一律是不合意的,不是合意的。
比丘們,你們得到了好處,你們得到得好;你們得到了那個機會,可以過清淨的修行生活。
比丘們,我看見過那些叫做『六個接觸之處』的天界。在那裡,用眼看見的任何形色,一律是想要的,不是不想要的;一律是可愛的,不是不可愛的;一律是合意的,不是不合意的。
……其餘皆是如此……
用舌頭嚐到的任何味道……其餘皆是如此……
用意認識的任何心的對象,一律是想要的,不是不想要的;一律是可愛的,不是不可愛的;一律是合意的,不是不合意的。
比丘們,你們得到了好處,你們得到得好;你們得到了那個機會,可以過清淨的修行生活。」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六經 第一.以形色為園地經(Paṭhamarūpārāma Sutta)
天神與人類在同一件事上覺得樂,而如來在同一件事上覺得樂——而兩個「同一件事」不是同一件
散文的骨架是一個對照,而對照的兩邊用的是同一句話。
天神與人類以形色為園地,樂在形色,對形色感到高興。 而形色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他們住得苦。
如來如實知道了形色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所以不以形色為園地,不樂在形色,不對形色感到高興。 而形色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他住得樂。
也就是說,同一個事實(那些東西會變異、會止息)對兩邊生出相反的結果。 六個對象各走一次,一個字不換。
接在後面的八首偈把這個對照推到底。 對包括天神在內的世間來說,那些東西被公認是樂;而它們止息的那個地方,被公認是苦。聖者們看見的樂是另一樣——自我存在的止息。
第四首把話說死。 別人說是樂的,聖者們說它是苦;別人說是苦的,聖者們知道它是樂。
而第五到第八首處理的是「為什麼看不見」。 被蓋住的人眼前是暗的;就在身邊也認不出來;被對存有的貪纏住、順著它走、落進魔羅管得到的地方的人,這個法不是他們覺悟得了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天神與人類以形色為園地,樂在形色,對形色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形色變異、褪去(Virāga)、止息(Nirodha)的時候,天神與人類住得苦。
比丘們,天神與人類以聲音為園地,樂在聲音,對聲音感到高興。比丘們,而聲音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天神與人類住得苦。
以氣味為園地……
以味道為園地……
以觸感為園地……
比丘們,天神與人類以心的對象為園地,樂在心的對象,對心的對象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心的對象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天神與人類住得苦。
比丘們,而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Sammāsambuddha)如實知道了形色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Nissaraṇa),就不以形色為園地,不樂在形色,不對形色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形色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如來住得樂。
聲音的……
氣味的……
味道的……
觸感的……
比丘們,如實知道了心的對象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就不以心的對象為園地,不樂在心的對象,不對心的對象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心的對象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如來住得樂。」
世尊說了這些。說完之後,善逝、導師又接著說:
八首偈
形色、聲音、味道、氣味,
觸感與心的對象,全部;
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
只要說得上「有」的,都算。
對包括天神在內的世間來說,
這些被公認是樂;
而它們止息的那個地方,
被他們公認是苦。
聖者們看見的樂是另一樣:
自我存在(Sakkāya)的止息;
這與整個世間看見的,
正好相反。
別人說是樂的,
聖者們說它是苦;
別人說是苦的,
聖者們知道它是樂。
看看這個難懂的法,
沒有見識的人在這裡迷了路;
對被蓋住的人,那是暗的,
對看不見的人,那是一片黑。
而對善士,它是敞開的,
像光給看得見的人;
就在身邊也認不出來,
那些不通法的路的人。
被對存有(Bhava)的貪纏住的人,
順著對存有的貪走的人,
落進魔羅(Māra)管得到的地方的人——
這個法不是他們覺悟得了的。
除了聖者,還有誰
配得上覺悟那個地方?
正確地了知那個地方之後,
那些沒有漏的人就完全止息。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七經 第二.以形色為園地經(Dutiyarūpārāma Sutta)
與前一經的散文一字不差,而八首偈整個不見了
前一經的散文,本經一字不改。
拿掉的是那八首偈。 前一經在散文之後接上「世尊說了這些。說完之後,善逝、導師又接著說」,然後是八首;本經說完散文就結束。
也就是說,這一對的差別不在內容,在有沒有偈。 同型的對照在本相應第一百〇一、一百〇二經見過一次,而那一次拿掉的是譬喻與複述。
原典把它們編成兩經而不是一經加附錄。 兩經各有自己的序數,各自完整;經文不說為什麼要留下一份沒有偈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天神與人類以形色為園地,樂在形色,對形色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形色變異、褪去(Virāga)、止息(Nirodha)的時候,天神與人類住得苦。
以聲音為園地……
以氣味為園地……
以味道為園地……
以觸感為園地……
比丘們,天神與人類以心的對象為園地,樂在心的對象,對心的對象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心的對象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天神與人類住得苦。
比丘們,而如來、阿羅漢、圓滿覺悟者(Sammāsambuddha)如實知道了形色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Nissaraṇa),就不以形色為園地,不樂在形色,不對形色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形色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如來住得樂。
聲音的……
氣味的……
味道的……
觸感的……
比丘們,如實知道了心的對象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就不以心的對象為園地,不樂在心的對象,不對心的對象感到高興。比丘們,而心的對象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如來住得樂。」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八經 第一.不是你們的經(Paṭhamanatumhāka Sutta)
同一塊材料在本相應第二次出現,而這一次的清單只剩六樣
指令與譬喻與本相應第一百〇一經完全相同:凡不是你們的,就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換掉的是清單。 那一經填的是那三十樣(根、境、識、接觸(Phassa)、受);本經只填六根——眼不是你們的,舌不是你們的,意不是你們的。
而祇樹林那個譬喻一個字也沒有改。 這座林子裡的草、木、枝、葉,有人拿走、燒掉,或者拿去做他要用的東西;你們不會覺得是自己被拿走。理由也照舊:因為那些不是我們的自我,也不是屬於我們的自我的東西。
也就是說,同一塊材料在六處相應被用了兩次,而兩次的差別只在填幾樣。 那個縮法在第十一品已經出現過——本品這兩經是它的第二輪。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凡不是你們的,就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比丘們,什麼不是你們的?
比丘們,眼不是你們的,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其餘皆是如此……
舌不是你們的,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其餘皆是如此……
意不是你們的,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比丘們,譬如這座祇樹林裡的草、木、枝、葉,有人把它們拿走、燒掉,或者拿去做他要用的東西。你們會這樣想嗎——『這些人在拿走我們、燒掉我們、拿我們去做他要用的東西』?」
「不會,尊者。」
「為什麼?」
「因為那些不是我們的自我,也不是屬於我們的自我的東西,尊者。」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眼不是你們的,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其餘皆是如此……
舌不是你們的,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其餘皆是如此……
意不是你們的,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三十九經 第二.不是你們的經(Dutiyanatumhāka Sutta)
與前一經同題,而清單從根那一邊換到對象那一邊
前一經填的是六根,本經填的是六個對象:形色、聲音、氣味、味道、觸感、心的對象。
其餘一字不改,連祇樹林那個譬喻都在。 原典在譬喻那裡作省略式,只寫「這座祇樹林裡的草、木……」就接「同樣的道理」。
值得記的是這一組與本相應第一百〇一、一百〇二經的關係。 那一組的第一經帶譬喻、第二經不帶,差別在有沒有譬喻;本組兩經都帶譬喻,差別在填根還是填對象。
也就是說,同一塊材料在六處相應被切了兩次,而兩次切的方向不同。 一次切「說幾遍」,一次切「填哪一邊」;四經合起來把那句指令配了四種清單,而經文一次也不說明。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凡不是你們的,就把它放下;放下了它,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比丘們,什麼不是你們的?
比丘們,形色不是你們的,把它們放下;放下了它們,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聲音……
氣味……
味道……
觸感……
心的對象不是你們的,把它們放下;放下了它們,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比丘們,譬如這座祇樹林裡的草、木……其餘皆是如此……
比丘們,同樣的道理:形色不是你們的,把它們放下;放下了它們,會為你們帶來利益與安樂。」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經 自己這邊的連因也無常經(Ajjhattaaniccahetu Sutta)
判語從描述換成推論,而理由在那樣東西的來歷上
蘊相應第十八至二十經把這個做法用在五蘊上,本組六經把它換到六處。
做法是在判語後面加一個問句。 眼是無常的;而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由無常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恆常的?
前面各品說的是「它是無常的」,本組說的是「它不可能是恆常的」。 一個是描述,一個是推論;而推論的根據不在那樣東西本身,在它的來歷上。
本經填的是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各走一次,收在厭離、褪去、解脫那一串上。
本品這六經是一個二乘三的表。 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本經是自己這邊的那一邊的第一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眼是無常的。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比丘們,由無常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恆常的?
……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無常的。生起舌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比丘們,由無常生出來的舌,哪裡會是恆常的?
……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無常的。比丘們,生起意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比丘們,由無常生出來的意,哪裡會是恆常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舌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一經 自己這邊的連因也是苦經(Ajjhattadukkhahetu Sutta)
判語從描述換成推論,而理由在那樣東西的來歷上
蘊相應第十八至二十經把這個做法用在五蘊上,本組六經把它換到六處。
做法是在判語後面加一個問句。 眼是苦的;而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由苦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樂的?
前面各品說的是「它是苦的」,本組說的是「它不可能是樂的」。 一個是描述,一個是推論;而推論的根據不在那樣東西本身,在它的來歷上。
本經填的是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各走一次,收在厭離、褪去、解脫那一串上。
本品這六經是一個二乘三的表。 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本經是自己這邊的那一邊的第二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眼是苦的。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比丘們,由苦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樂的?
……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苦的。生起舌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比丘們,由苦生出來的舌,哪裡會是樂的?
……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苦的。比丘們,生起意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比丘們,由苦生出來的意,哪裡會是樂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舌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二經 自己這邊的連因也無我經(Ajjhattānattahetu Sutta)
判語從描述換成推論,而理由在那樣東西的來歷上
蘊相應第十八至二十經把這個做法用在五蘊上,本組六經把它換到六處。
做法是在判語後面加一個問句。 眼是無我的;而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由無我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自我的?
前面各品說的是「它是無我的」,本組說的是「它不可能是自我的」。 一個是描述,一個是推論;而推論的根據不在那樣東西本身,在它的來歷上。
本經填的是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各走一次,收在厭離、褪去、解脫那一串上。
本品這六經是一個二乘三的表。 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本經是外面的那一邊的第三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眼是無我的。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比丘們,由無我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自我的?
……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無我的。生起舌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比丘們,由無我生出來的舌,哪裡會是自我的?
……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無我的。比丘們,生起意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比丘們,由無我生出來的意,哪裡會是自我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舌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三經 外面的連因也無常經(Bāhirāniccahetu Sutta)
同一個推論換到對象那一邊,而六個對象一次寫完
與自己這邊那三經同一個做法,換掉的是填在前面的東西。
那三經填六根,本組填六個對象。 形色是無常的;而生起形色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由無常生出來的形色,哪裡會是恆常的?
值得記的是這六經合起來是一個二乘三的表。 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而六經的正文除了填的東西與判語之外,一個字也不換。
同型的排法在本相應第一品見過一次。 那一品是三相各配一次內、一次外,再各配一次「過去與未來」,三乘二乘二共十二經;本品這一組只有三乘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形色是無常的。生起形色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比丘們,由無常生出來的形色,哪裡會是恆常的?
聲音……
氣味……
味道……
觸感……
心的對象是無常的。生起心的對象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比丘們,由無常生出來的心的對象,哪裡會是恆常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其餘皆是如此……『不受後有。』他這樣了知。」
原典中間幾格與收句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四經 外面的連因也是苦經(Bāhiradukkhahetu Sutta)
同一個推論換到對象那一邊,而六個對象一次寫完
與自己這邊那三經同一個做法,換掉的是填在前面的東西。
那三經填六根,本組填六個對象。 形色是苦的;而生起形色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由苦生出來的形色,哪裡會是樂的?
值得記的是這六經合起來是一個二乘三的表。 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而六經的正文除了填的東西與判語之外,一個字也不換。
同型的排法在本相應第一品見過一次。 那一品是三相各配一次內、一次外,再各配一次「過去與未來」,三乘二乘二共十二經;本品這一組只有三乘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形色是苦的。生起形色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比丘們,由苦生出來的形色,哪裡會是樂的?
聲音……
氣味……
味道……
觸感……
心的對象是苦的。生起心的對象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苦的。比丘們,由苦生出來的心的對象,哪裡會是樂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其餘皆是如此……『不受後有。』他這樣了知。」
原典中間幾格與收句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四十五經 外面的連因也無我經(Bāhirānattahetu Sutta)
同一個推論換到對象那一邊,而六個對象一次寫完
與自己這邊那三經同一個做法,換掉的是填在前面的東西。
那三經填六根,本組填六個對象。 形色是無我的;而生起形色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由無我生出來的形色,哪裡會是自我的?
值得記的是這六經合起來是一個二乘三的表。 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而六經的正文除了填的東西與判語之外,一個字也不換。
同型的排法在本相應第一品見過一次。 那一品是三相各配一次內、一次外,再各配一次「過去與未來」,三乘二乘二共十二經;本品這一組只有三乘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形色是無我的。生起形色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比丘們,由無我生出來的形色,哪裡會是自我的?
聲音……
氣味……
味道……
觸感……
心的對象是無我的。生起心的對象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我的。比丘們,由無我生出來的心的對象,哪裡會是自我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其餘皆是如此……『不受後有。』他這樣了知。」
原典中間幾格與收句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六處相應天臂品(Devadahavagga,SN 35.134–145)
不放逸這件事不是對所有比丘說的,而這一品的開頭就先把不必再做的那一種人劃出去
② 本經獨特重點
第一件是第一百三十四經的開場,它是一組對稱的否定。
我不說所有的比丘都應當在六個接觸之處(Phassāyatana)上用不放逸去做;我也不說所有的比丘都不應當。 兩句都要看——經文不是在鬆綁,是在劃界。
界線畫在阿羅漢那裡,而理由是完成式。 他們用不放逸做完了;他們不可能放逸。不是「不需要」,是「做不出來」。
而仍在學的那一邊,理由的方向值得記。 世尊不說「你們要不放逸,否則會被佔住」,他說「我看見了這個不放逸的果,才說那些比丘應當這樣做」——理由給的是已經看見的結果,不是威脅。
那個果是四樣連著站住。 那些中意的與不中意的東西一次一次碰上他卻佔不住他的心;心沒有被佔住,精進就發動而不退縮,念立起來而不忘失,身輕安而不躁動,心得定而專一。
第二件是第一百三十五經把地獄與天界都關進那六樣裡。
我看見過那些叫做「六個接觸之處」的地獄。 在那裡,用眼看見的形色一律是不想要的、不可愛的、不合意的,沒有例外。
天界那一段把每一個否定翻過來。 一律是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
也就是說,地獄與天界在這一經不是兩個地方,是同一套六根對境的兩種極端。 經文不說它們在哪裡,也不說誰會去;它只說「我看見過」。
而中間那句話一字不改地說了三次。 開頭一次、兩段中間一次、收尾一次——你們得到了好處,你們得到了那個機會,可以過清淨的修行生活。夾在兩種極端之間的,正是「還沒有落到任何一邊」這件事本身。
第三件是第一百三十六經那個對照,它的兩邊用的是同一句話。
天神與人類以形色為園地,樂在形色,對形色感到高興——而形色變異、褪去、止息(Nirodha)的時候,他們住得苦。 如來如實知道了形色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Nissaraṇa),就不以形色為園地——而形色變異、褪去、止息的時候,他住得樂。
同一個事實對兩邊生出相反的結果。 而那個事實本身(那些東西會變異、會止息)經文一個字也沒有改。
接在後面那八首偈把對照推到底。 對包括天神在內的世間來說,那些東西被公認是樂;而它們止息的那個地方,被公認是苦。聖者們看見的樂是另一樣——自我存在的止息。
第四首把話說死。 別人說是樂的,聖者們說它是苦;別人說是苦的,聖者們知道它是樂。
而後四首處理的是「為什麼看不見」。 被蓋住的人眼前是暗的;對善士它是敞開的,像光給看得見的人;就在身邊也認不出來;被對存有(Bhava)的貪纏住、順著它走、落進魔羅管得到的地方的人,這個法不是他們覺悟得了的。
第四件是第一百三十七經與前一經的差別只有一樣:偈整個不見了。
散文一字不改,八首偈沒有了。 原典把它們編成兩經而不是一經加附錄——兩經各有自己的序數,各自完整。
經文不說為什麼要留下一份沒有偈的。 同型的對照在第一百〇一、一百〇二經見過一次,而那一次拿掉的是譬喻與複述。
第五件是「不是你們的」那塊材料在六處相應被切了兩次,而兩次切的方向不同。
第一百〇一、一百〇二經:第一經帶譬喻,第二經不帶。 切的是「說幾遍」。
第一百三十八、一百三十九經:兩經都帶譬喻,第一經填六根,第二經填六個對象。 切的是「填哪一邊」。
四經合起來把同一句指令配了四種清單,而經文一次也不說明。 加上蘊相應第三十三、三十四經與《中部》第二十二經,這一塊材料在本專案已經出現七次。
第六件是最後六經是一個二乘三的表,而它們把判語從描述換成了推論。
前面各品說的是「眼是無常的」。 本組說的是:眼是無常的;而生起眼的那個因、那個緣,也是無常的——由無常生出來的眼,哪裡會是恆常的?
推論的根據不在那樣東西本身,在它的來歷上。 一個判斷從「它是什麼」變成「它不可能是什麼」。
二乘三:自己這邊的與外面的兩邊,各配無常(Anicca)、苦、無我(Anattā)三個判語。 蘊相應第十八至二十經把同一個做法用在五蘊上,本組把它換到六處,並且多加了內外那一維。
③ 結構脈絡
六處相應第十四品,SN 35.134–145,十二經(品名作天臂品,Devadahavagga),第三個五十經集的第四品。
本品十二經而不是十經。 這是六處相應第二次出現非十經的品——第七品鹿網品十一經是第一次。多出來的兩經來自最後那一組(二乘三而不是二乘二)。
場景只有一處標出來。 第一百三十四經在釋迦族一個叫天臂的市鎮,品名由此而來;第一百三十八、一百三十九經的譬喻提到祇樹林,但那是譬喻裡的地點不是說法的場景;其餘各經原典不標地點。
結構是五組:天臂與機會各一經、以形色為園地兩經、不是你們的兩經、連因也如何六經。 攝頌的排法與此相同,而它把最後六經收成兩句(「因也說了三個,內外兩份」)。
原典以 paṭhama/dutiya 明標序數者兩組(以形色為園地兩經、不是你們的兩經),中文依體例補充第六節作《第二.某某經》。
第一百三十四經與蘊相應第二經同名(天臂經),第一百三十八、一百三十九經與本相應第一百〇一、一百〇二經同名。 依體例補充第六節,巴利同名者中文經名完全相同,僅以 SN 編號區別——本相應因此有兩組同名的《不是你們的經》與《第二.不是你們的經》,四經內容各不相同,差別寫在各篇的導言摘要裡。
偈頌的譯法依體例補充第五節:分行白話,不押韻、不湊字數,依巴利的句(pāda)分行。 第一百三十六經八首各四句。
沿用的定譯與套語如下。 阿羅漢定型句(漏已經滅盡,該修的已修……以正確的了知而解脫)沿用既有定案套語;sekha appattamānasa(仍在學而心願還沒有達成的人)沿用 SN 17.6;yogakkhema(從軛下安穩)、pariyādāya tiṭṭhati(佔住……不放)、asallīna(不退縮)、rūpārāma rūparata rūpasammudita(以形色為園地,樂在形色,對形色感到高興)、sakkāya(自我存在)、māradheyya(魔羅管得到的地方)、nivuta(蓋住)、maggakovida(對那條道很在行)皆沿用既有定譯;「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沿用 SN 14.38;「凡不是你們的,就把它放下」與祇樹林那個譬喻沿用 SN 22.33;「由無常生出來的色,哪裡會是恆常的」那一組三句沿用蘊相應第十八至二十經;devadaha(天臂)沿用蘊相應第二經。
新詞入表(術語表 v3.03)。
下一品是六處相應第十五品(Navapurāṇavagga,SN 35.146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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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相應第十四品,第三個五十經集的第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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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相應第十五品,第三個五十經集的最後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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