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35 六處相應(十一)從軛下安穩的人品:那份三十樣的清單在這一品縮回六樣,而經文一次也不交代縮掉的那一截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〇四經 從軛下安穩的人經(Yogakkhemi Sutta)
同一個字在一句話裡出現兩次,一次是要下的功夫,一次是那副軛
這一段法的講述只有一個名目,而名目本身就是全部的內容。
眼睛認得的形色裡,有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來已經把那些斷除,連根拔起,像一棵被連根挖走的棕櫚樹那樣。 六套各走一次。
而定義那一句是這樣下的。 他為了斷除它們而說出了要下的功夫,所以如來叫做從軛下安穩的人。
這句話在巴利文裡有一個中文接不住的地方。 「要下的功夫」與「軛」是同一個字(yoga)——下了那個 yoga,才從那個 yoga 底下安穩。譯文照字義譯,關聯寫在這裡。
值得記的是這一經不對比丘下任何指令。 它說的全部是如來已經做完的事,而題目叫做「從軛下安穩的人」——不是「怎麼從軛下安穩」。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說『從軛下安穩的人』這一段法的講述。仔細聽。
比丘們,哪一段是『從軛下安穩的人』那一段法的講述呢?
比丘們,眼睛認得的形色裡,有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來已經把它們斷除,連根拔起,像一棵被連根挖走的棕櫚樹那樣,弄到不再有,往後再也不會生起。而他為了斷除它們而說出了要下的功夫,所以如來叫做從軛下安穩(Yogakkhema)的人。
……其餘皆是如此……
比丘們,意認得的心的對象裡,有想要的、可愛的、合意的、樣子討喜的、帶著感官慾望的、引起貪染的。如來已經把它們斷除,連根拔起,像一棵被連根挖走的棕櫚樹那樣,弄到不再有,往後再也不會生起。而他為了斷除它們而說出了要下的功夫,所以如來叫做從軛下安穩的人。
比丘們,這就是『從軛下安穩的人』那一段法的講述。」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〇五經 抓住經(Upādāya Sutta)
問的是樂與苦從哪裡生起,而答案不是受,是那個根
問句的形狀本專案已經見過幾次:有什麼在的時候,抓住什麼,才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
比丘們把問題退回去。 我們的法以世尊為根本——這一句是本專案的定型答句,意思是他們不接這個問題。
而世尊給的答案不是「以接觸為緣有受」。 是:有眼在的時候,抓住眼,才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六根各走一次。
也就是說,被指認為那個條件的是根本身,不是受,也不是接觸。 這與第一百〇六經(同品第三經)的答法不同——那一經走的是「以接觸(Phassa)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那條鏈子。同一品裡兩種答法並排,而經文不說它們的關係。
然後是三相的問答,而第三問換了一句。 通常問的是「適合看成『這是我的』嗎」,本經問的是「不抓住它,還會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嗎」——問句接回了開頭那個問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什麼在的時候,抓住什麼,才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呢?」
「尊者,我們的法以世尊為根本……其餘皆是如此……」
「比丘們,有眼在的時候,抓住眼,才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其餘皆是如此……有意在的時候,抓住意,才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
比丘們,你們認為怎麼樣?眼是恆常的還是無常(Anicca)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不抓住它,還會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嗎?」
「不會,尊者。」……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恆常的還是無常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不抓住它,還會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嗎?」
「不會,尊者。」……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恆常的還是無常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不抓住它,還會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嗎?」
「不會,尊者。」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〇六經 苦的集起經(Dukkhasamudaya Sutta)
集起那一串只走到渴愛就停,而止息那一串從渴愛接上緣起的後半
世尊要說苦的集起與苦的消失,而兩邊的起手式是同一句。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
集起那一串到這裡就停了。 下一句直接是:這就是苦的集起。渴愛之後不再往下走——沒有執取,沒有存有,沒有出生,沒有衰老與死亡。
而止息那一串從同一個地方接上去。 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存有就止息;存有止息,出生就止息;出生止息,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就止息。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
也就是說,兩串的長度不一樣。 集起那一串四格,止息那一串把緣起的後半整段接了上來,而經文不解釋為什麼集起那一邊不走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說苦的集起與苦的消失。仔細聽。
比丘們,什麼是苦的集起呢?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Phassa)。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這就是苦的集起。
……其餘皆是如此……
以舌與味道為緣,生起舌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這就是苦的集起。
……其餘皆是如此……
以意與心的對象為緣,生起意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這就是苦的集起。
比丘們,這就是苦的集起。
比丘們,什麼是苦的消失呢?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而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Nirodha),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存有(Bhava)就止息;存有止息,出生就止息;出生止息,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就止息。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這就是苦的消失。
……其餘皆是如此……
以舌與味道為緣,生起舌識……其餘皆是如此……
以意與心的對象為緣,生起意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而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存有就止息;存有止息,出生就止息;出生止息,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就止息。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
比丘們,這就是苦的消失。」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〇七經 世間的集起經(Lokasamudaya Sutta)
與前一經只差一個詞,而那個詞讓集起那一串走完了全程
題目從「苦」換成「世間」,其餘一字不改——而集起那一串在這裡走完了。
前一經的集起到渴愛就停。 本經接下去:以渴愛為緣,有執取;以執取為緣,有存有;以存有為緣,有出生;以出生為緣,有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
止息那一串兩經一字不差。 兩經並排,差別只在集起那一邊——換成「世間」之後,那一串就從四格變成十格。
這件事值得記,而經文不說。 苦的集起只算到渴愛,世間的集起要算到老死;同一條鏈子,兩個題目各切一段。
而「世間」在六處相應到這裡已經被處理了五次。 第六十八經劃範圍,第八十二經給字源,第八十四經改成一份性質,第八十五經換一個判斷,本經給的是它怎麼來、怎麼沒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說世間的集起與世間的消失。仔細聽。
比丘們,什麼是世間的集起呢?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Phassa)。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以渴愛為緣,有執取;以執取為緣,有存有(Bhava);以存有為緣,有出生;以出生為緣,有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比丘們,這就是世間的集起。
……其餘皆是如此……
以舌與味道為緣,生起舌識……其餘皆是如此……
以意與心的對象為緣,生起意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以渴愛為緣,有執取;以執取為緣,有存有;以存有為緣,有出生;以出生為緣,有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比丘們,這就是世間的集起。
比丘們,什麼是世間的消失呢?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而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Nirodha),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存有就止息;存有止息,出生就止息;出生止息,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就止息。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比丘們,這就是世間的消失。
……其餘皆是如此……
以舌與味道為緣,生起……其餘皆是如此……
以意與心的對象為緣,生起意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而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其餘皆是如此……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
比丘們,這就是世間的消失。」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〇八經 我比較好經(Seyyohamasmi Sutta)
三種比較被關進同一個地方,而三種一視同仁
問句比第一百〇五經多一格:有什麼在的時候,抓住什麼,固執什麼,才會有「我比較好」、「我跟他一樣」、「我比較差」?
答案是眼,是意,是那六根。 有眼在的時候,抓住眼,固執眼,才會有那三句話。
三句話被一視同仁,這是本經最值得看的地方。 「我比較好」與「我比較差」在中文裡像是相反的兩件事,而經文把它們與「我跟他一樣」排成一列,配同一個成因、同一個去處。謙虛在這裡不是慢的反面,是慢的第三種。
然後是三相的問答,而第三問又接回了開頭。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不抓住它,還會有「我比較好」、「我跟他一樣」、「我比較差」嗎?——不會。
蘊相應第四十九經處理過同一組三句話,而那裡用的是五蘊。 同一份材料換一份清單,做法與本相應第一百〇一經把「不是你們的」搬過來一樣。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什麼在的時候,抓住什麼,固執什麼,才會有『我比較好』,或者『我跟他一樣』,或者『我比較差』呢?」
「尊者,我們的法以世尊為根本……其餘皆是如此……」
「比丘們,有眼在的時候,抓住眼,固執眼,才會有『我比較好』,或者『我跟他一樣』,或者『我比較差』……其餘皆是如此……
有舌在的時候……其餘皆是如此……
有意在的時候,抓住意,固執意,才會有『我比較好』,或者『我跟他一樣』,或者『我比較差』。
比丘們,你們認為怎麼樣?眼是恆常的還是無常(Anicca)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不抓住它,還會有『我比較好』,或者『我跟他一樣』,或者『我比較差』嗎?」
「不會,尊者。」……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恆常的還是無常的?」
「尊者,是無常的。」……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恆常的還是無常的?」
「尊者,是無常的。」
「而無常的東西,是苦的還是樂的?」
「尊者,是苦的。」
「無常、是苦、會變異的東西,不抓住它,還會有『我比較好』,或者『我跟他一樣』,或者『我比較差』嗎?」
「不會,尊者。」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〇九經 會綑綁的法經(Saṁyojaniya Sutta)
蘊相應那個語法搬過來,而這一次連對象都少了一半
答案的形狀是這一經的全部:眼是會綑綁的法;而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六根各走一次。
也就是說,那六樣不是繩子,是繩子綁著的地方。 繩子是意願與貪。
這個語法在蘊相應第一百二十經已經用過一次,而那裡填的是五蘊。 本經填的是六根——而值得記的是它只填了六根,沒有填那六個對象。
六處相應的清單通常有三十樣(根、境、識、接觸(Phassa)、受)。 本經只取最前面那一格,而經文不說為什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說會綑綁的法與束縛。仔細聽。
比丘們,什麼是會綑綁的法,什麼是束縛呢?
比丘們,眼是會綑綁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Saṁyojana)。
……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會綑綁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
……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會綑綁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
比丘們,這些就叫做會綑綁的法,這就叫做束縛。」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一十經 會被執取的法經(Upādāniya Sutta)
與前一經同一個語法換一個詞,而換掉的那個詞填的是同一個格子
前一經說束縛(Saṁyojana),本經說執取,其餘一字不改。
眼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
兩經並排,那件事更清楚:束縛與執取在這一份語法裡填的是同一個格子,而那個格子裡放的是同一樣東西——意願與貪。
蘊相應第一百二十、一百二十一經是同一組對照,填的是五蘊。 同一組對照在兩個相應各排一次,而換掉的只有清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說會被執取的法與執取。仔細聽。
比丘們,什麼是會被執取的法,什麼是執取呢?
比丘們,眼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Upādāna)。
……其餘皆是如此……
舌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
……其餘皆是如此……
意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
比丘們,這些就叫做會被執取的法,這就叫做執取。」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一十一經 遍知自己這邊的處經(Ajjhattikāyatanaparijānana Sutta)
同一句判語從三十樣縮回六樣,而縮掉的那一截經文不交代
四個動作配一句判語:對眼不親證地了知、不遍知、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反過來就可能。
這一句在一切品第二十六經用過一次,而那裡配的是三十樣。 本經只配六根——根、境、識、接觸(Phassa)、受那五格,本經只取第一格。
而下一經取的是第二格。 兩經合起來也還是十二樣,不是三十樣;識、接觸、受那三格在這一組裡沒有出現。
經文不說為什麼縮。 同型的縮法在本品第一百〇九、一百一十經也出現過——那兩經同樣只填六根。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對眼不親證地了知、不遍知、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
對耳……
對鼻……
對舌……
對身……
對意不親證地了知(Abhijānāti)、不遍知(Pariññā)、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
比丘們,而對眼親證地了知、遍知、使它褪去、捨棄,就可能滅盡苦。
……其餘皆是如此……
對舌……
對身……
對意親證地了知、遍知、使它褪去、捨棄,就可能滅盡苦。」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一十二經 遍知外面的處經(Bāhirāyatanaparijānana Sutta)
與前一經同一句判語,換掉的是根那一邊變成對象那一邊
前一經配六根,本經配六個對象:形色、聲音、氣味、味道、觸感、心的對象。
其餘一字不改。 不親證地了知、不遍知、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反過來就可能。
兩經成對,而這一對在本相應第一品已經見過同型的做法。 那一品把三相各配一次自己這邊、一次外面,一共十二經;本品把這一句判語各配一次,兩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對形色不親證地了知、不遍知、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
對聲音……
對氣味……
對味道……
對觸感……
對心的對象不親證地了知(Abhijānāti)、不遍知(Pariññā)、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
比丘們,而對形色親證地了知、遍知、使它褪去、捨棄,就可能滅盡苦。
對聲音……
對氣味……
對味道……
對觸感……
對心的對象親證地了知、遍知、使它褪去、捨棄,就可能滅盡苦。」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一百一十三經 偷聽經(Upassuti Sutta)
同一個場面第二次發生,而這一次世尊講的是六處那條鏈子
世尊住在那提迦的磚屋,獨自一人在僻靜處,把一段法自己講了出來。 沒有聽眾,沒有提問者,也不是回答誰。
內容是那條從眼睛開始的鏈子。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以渴愛為緣,有執取……一路到衰老與死亡。然後是反過來的那一串。
而那個時候有一位比丘站在旁邊偷聽。 世尊看見了,沒有斥責,只問了一句:比丘,你聽見這一段法的講述了嗎?聽見了。然後給了三個動詞:學起來、背熟、記住。最後補一句判語:這一段講述有益處,是清淨修行的根本。
這一整經與因緣相應第四十五經逐字相同。 場景相同(那提迦的磚屋)、動作相同(獨處自語、有人偷聽、三個動詞、一句判語),連那條鏈子都是同一條——那一經也是從眼睛開始的。
差別只有兩處。 那一經有「我是這樣聽說的」,本經沒有;那一經的鏈子在執取之後作省略式,本經一路寫到衰老與死亡。
也就是說,同一段材料被兩個相應各收一次,而收的理由各是一半。 因緣相應要的是那條鏈子,六處相應要的是鏈子的頭——而那條鏈子的頭正好也是六處。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有一次,世尊住在那提迦(Nātika)的磚屋。
那時候,世尊獨自一人在僻靜處獨處,講出了這一段法: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Phassa)。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以渴愛為緣,有執取;以執取為緣,有存有(Bhava);以存有為緣,有出生;以出生為緣,有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集起的。
以舌與味道為緣,生起……其餘皆是如此……
以意與心的對象為緣,生起意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以渴愛為緣,有執取;以執取為緣,有存有;以存有為緣,有出生;以出生為緣,有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集起的。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而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Nirodha),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存有就止息;存有止息,出生就止息;出生止息,衰老與死亡、憂愁、哭喊、身體的痛、心裡的難受與絕望就止息。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
……其餘皆是如此……
以舌與味道為緣,生起……其餘皆是如此……
以意與心的對象為緣,生起意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而正是那個渴愛毫無剩餘地褪去而止息,執取就止息;執取止息……其餘皆是如此……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
那個時候,有一位比丘站在世尊聽得見的地方偷聽。世尊看見那位比丘站在那裡偷聽,看見了就對他說:
「比丘,你聽見這一段法的講述了嗎?」
「是的,尊者。」
「比丘,你把這一段法的講述學起來;比丘,你把這一段法的講述背熟;比丘,你把這一段法的講述記住。比丘,這一段法的講述有益處,是清淨修行的根本。」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六處相應從軛下安穩的人品(Yogakkhemivagga,SN 35.104–113)
那份三十樣的清單在這一品縮回六樣,而經文一次也不交代縮掉的那一截
② 本經獨特重點
先說這一品在編目上的位置。 上一品的品末語一口氣宣告了三件事,最後一件是「第一個百經」;本品是接下來那一百經的第一品,品末語作「從軛下安穩的人品第一」。
第一件是本品的清單比前十品短,而這是一個規模上的轉變。
六處相應的標準清單有三十樣:根、境、識、接觸(Phassa),以及以那個接觸為緣生起的受,六套五格。 第一品到第十品幾乎都照這個規格走。
本品十經裡有五經不是。 第一百〇九、一百一十經只填六根;第一百一十一經只填六根,第一百一十二經只填六個對象;第一百〇五經與第一百〇八經的問答也只走六根。
而經文一次也不說為什麼縮。 第一百一十一、一百一十二兩經合起來也只有十二樣,識、接觸、受那三格在這一組裡沒有出現——而那一句判語(不親證地了知、不遍知、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在一切品第二十六經配的正是三十樣。同一句判語,兩個規格,兩處都不交代。
第二件是第一百〇四經有一個中文接不住的雙關。
他為了斷除它們而說出了要下的功夫,所以如來叫做從軛下安穩的人。 「要下的功夫」與「軛」在巴利文裡是同一個字(yoga)——下了那個 yoga,才從那個 yoga 底下安穩。
譯文照字義譯,關聯只能寫在這裡。 處理方式同上一品第八十七經的 upavajja 雙關:不為了保住雙關而扭曲任一邊的定譯。
而這一經不對比丘下任何指令。 它說的全部是如來已經做完的事,題目也叫做「從軛下安穩的人」,不是「怎麼從軛下安穩」。
第三件是「樂與苦從哪裡來」這個問題在本品被回答了兩次,而兩次的答案不在同一個層次上。
第一百〇五經的答案是根本身。 有眼在的時候,抓住眼,才生起自己裡面的樂與苦。
第一百〇六經的答案是那條鏈子。 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三者會合就是接觸;以接觸為緣,有受;以受為緣,有渴愛——這就是苦的集起。
兩經只隔一經,而經文不說它們的關係。 一個把條件指在最前面那一格,一個把條件排成一串;兩種答法並排,誰也不提誰。
第四件是第一百〇六、一百〇七兩經只差一個詞,而那個詞改變了鏈子的長度。
題目從「苦」換成「世間」,其餘一字不改。 而集起那一串:苦的集起走到渴愛就停,世間的集起一路走到衰老與死亡。
止息那一串兩經完全相同。 也就是說,差別只發生在集起那一邊——同一條鏈子,兩個題目各切一段,而經文不說為什麼「苦」只算到渴愛。
「世間」到這裡已經被處理了五次。 第六十八經劃範圍,第八十二經給字源,第八十四經改成一份性質,第八十五經換一個判斷,本品這一經給的是它怎麼來、怎麼沒有。
第五件是第一百〇八經把三種比較一視同仁。
我比較好、我跟他一樣、我比較差。 三句話配同一個成因(有眼在的時候,抓住眼,固執眼)、同一個去處。
「我跟他一樣」被放在中間,而它聽起來像是謙遜或公道。 經文不把它當成前後兩句的中間值,它與另外兩句一起被那個問句掃掉——三種量法錯的不是方向,是那個拿來量的東西。蘊相應第四十九經對五蘊做過同一件事,此處是換一份清單再走一次。
第六件是第一百〇九、一百一十兩經把蘊相應那個語法搬了過來。
眼是會綑綁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Saṁyojana)。 換成執取的一經一字不改。
兩經並排,那件事更清楚:束縛與執取在這一份語法裡填的是同一個格子,而那個格子裡放的是同一樣東西。 也就是說,那六樣不是繩子,是繩子綁著的地方。
蘊相應第一百二十、一百二十一經是同一組對照,填的是五蘊。 同一組對照在兩個相應各排一次。
第七件是第一百一十三經與因緣相應第四十五經逐字相同。
場景相同(那提迦的磚屋)、動作相同(獨處自語、有人偷聽、三個動詞、一句判語)、鏈子相同。 差別只有兩處:那一經有「我是這樣聽說的」,本經沒有;那一經的鏈子在執取之後作省略式,本經一路寫到衰老與死亡。
同一段材料被兩個相應各收一次,而收的理由各是一半。 因緣相應要的是那條鏈子,六處相應要的是鏈子的頭——而那條鏈子的頭正好也是六處。
偷聽這件事兩處都沒有被處理成問題,也沒有被處理成美德。 世尊看見了只給三個動詞:學起來、背熟、記住。
③ 結構脈絡
六處相應第十一品,SN 35.104–113,十經(品名作從軛下安穩的人品,Yogakkhemivagga),六處相應第三個五十經集的第一品。
品名取自首經。 上一品的品末語宣告第一個百經完畢,本品的品末語作「從軛下安穩的人品第一」——這是六處相應第一次在一個五十經集的開頭。
場景兩處。 第一百〇四經在舍衛城,第一百一十三經在那提迦的磚屋(Giñjakāvasatha),其餘各經原典不標地點。
結構是五組:從軛下安穩一經、抓住與我比較好兩經、苦與世間的集起兩經、會綑綁與會被執取兩經、遍知兩經、偷聽一經。 攝頌的排法與經號順序相同,把兩篇遍知合稱一項(Dve parijānaṁ)。
原典以 paṭhama/dutiya 明標序數者本品一組也沒有。 第一百〇六與一百〇七、第一百〇九與一百一十、第一百一十一與一百一十二三組都是同型而異名,依經文內容各自定名,不自創序數。
第一百〇九經與蘊相應第一百二十經同名(會綑綁的法經),第一百一十經與蘊相應第一百二十一經同名(會被執取的法經)。 依體例補充第六節,巴利同名而無序數者中文經名完全相同,僅以 SN 編號區別。
沿用的定譯與套語如下。 「有什麼在的時候,抓住什麼,固執什麼」沿用《中部》第一〇九經;「我們的法以世尊為根本,以世尊為引導,以世尊為依靠」沿用既有定案套語;「我比較好/我跟他一樣/我比較差」沿用《長部》第三十三經與 SN 22.49;「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沿用 SN 22.120;「不親證地了知(Abhijānāti)、不遍知、不使它褪去、不捨棄,就不可能滅盡苦」沿用本相應第二十六經;「以眼與形色為緣,生起眼識;這三者會合就是接觸」沿用 SN 35.60(更上一層是《中部》第一四八經);「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集起的」與「這一整團苦就是這樣止息的(Nirodha)」以及緣起十二支沿用既有定案套語;nātika(那提迦)與 giñjakāvasatha(磚屋)沿用《中部》第二十三至三十七經那一批,「站在聽得見的地方偷聽」與那三個動詞沿用 SN 12.45;「從軛下安穩」沿用既有定譯。
新詞入表(術語表 v2.99)。
下一品是六處相應第十二品(Lokakāmaguṇavagga,SN 35.114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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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相應第十一品,第三個五十經集的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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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相應第十品,第二個五十經集的最後一品,原典在這裡宣告第一個百經完畢。 -
下一篇|SN 35 六處相應(十二)世間與感官慾望的繩索品
六處相應第十二品,第三個五十經集的第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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