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35 六處相應(五)一切無常品:十個判語混著三種東西,而經文不分段也不說明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三經 無常經(Anicca Sutta)

同一個做法再來一輪,而這十個判語混著三種東西

一切都無常。與前一品同一個形狀:一句判語掛在那三十樣上,一經一個判語,十經。

而這十個不是同一類。 前三個是三相(無常、苦、無我(Anattā)),中間五個是動作(該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該遍知(Pariññā)、該斷除、該親自實現(Sacchikaroti)、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最後兩個是狀態(被侵擾、被逼迫)。

三類混在同一品裡,而經文不分段也不說明。 它只是一經換一個詞。

中間那五個動作值得記。 該遍知、該斷除、該親自實現,這三個在本專案是四聖諦的操作(苦該遍知、集該斷除、滅該親自實現)——而這裡它們全部落在同一份清單上。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無常。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無常呢?

比丘們,眼無常,形色無常,眼識無常,眼的接觸(Phassa)無常;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無常。

耳……鼻……

舌無常,味道無常,舌識無常,舌的接觸無常;以舌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無常。

身……

意無常,心的對象無常,意識無常,意的接觸無常;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無常。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四經 苦經(Dukkha Sutta)

換一個判語:苦

一切苦。與同品其餘各經逐字相同,只換那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是苦。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是苦呢?

比丘們,眼是苦的,形色是苦的,眼識是苦的,眼的接觸(Phassa)是苦的;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是苦的。……其餘皆是如此……意是苦的,心的對象是苦的,意識是苦的,意的接觸是苦的;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是苦的。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五經 無我(Anattā)經(Anatta Sutta)

換一個判語:無我

一切無我。與同品其餘各經逐字相同,只換那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無我。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無我呢?

比丘們,眼無我,形色無我,眼識無我,眼的接觸(Phassa)無我;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無我。……其餘皆是如此……意無我,心的對象無我,意識無我,意的接觸無我;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無我。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六經 該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經(Abhiññeyya Sutta)

從判語換成動作,而這五經是一組

前三經是三相,本經起五經是動作: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該遍知(Pariññā)、該斷除、該親自實現(Sacchikaroti)、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

同一份三十樣,前三經說它是什麼,這五經說該拿它怎麼辦。 而經文不說次序,也不說做完一個再做下一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呢?

比丘們,眼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形色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眼識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眼的接觸(Phassa)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其餘皆是如此……意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心的對象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意識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意的接觸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七經 該遍知經(Pariññeyya Sutta)

換一個判語:該遍知

一切該遍知。與同品其餘各經逐字相同,只換那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該遍知。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該遍知呢?

比丘們,眼該遍知,形色該遍知,眼識該遍知,眼的接觸(Phassa)該遍知;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遍知。……其餘皆是如此……意該遍知,心的對象該遍知,意識該遍知,意的接觸該遍知;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遍知。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八經 該斷除經(Pahātabba Sutta)

換一個判語:該斷除

一切該斷除。與同品其餘各經逐字相同,只換那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該斷除。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該斷除呢?

比丘們,眼該斷除,形色該斷除,眼識該斷除,眼的接觸(Phassa)該斷除;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斷除。……其餘皆是如此……意該斷除,心的對象該斷除,意識該斷除,意的接觸該斷除;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斷除。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四十九經 該親自實現(Sacchikaroti)經(Sacchikātabba Sutta)

換一個判語:該親自實現

一切該親自實現。與同品其餘各經逐字相同,只換那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該親自實現。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該親自實現呢?

比丘們,眼該親自實現,形色該親自實現,眼識該親自實現,眼的接觸(Phassa)該親自實現;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親自實現。……其餘皆是如此……意該親自實現,心的對象該親自實現,意識該親自實現,意的接觸該親自實現;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親自實現。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五十經 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Pariññā)經(Abhiññāpariññeyya Sutta)

換一個判語: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

一切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與同品其餘各經逐字相同,只換那個判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呢?

比丘們,眼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形色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眼識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眼的接觸(Phassa)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其餘皆是如此……意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心的對象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意識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意的接觸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五十一經 被侵擾經(Upadduta Sutta)

最後兩經換成狀態,而這兩個詞在本專案是第一次出現

一切都被侵擾。與下一經(被逼迫)是一對,兩個詞都是被動的。

而這一對與火燒經、被壓著經那一對同型。 那兩經說一切在燒、一切被壓著,這兩經說一切被侵擾、被逼迫——四個判語都不是動作,是那三十樣現在的狀態。

差別在這一對不給施事者。 火燒經說被貪瞋癡的火燒著,被壓著經說被生老死壓著;本經與下一經只說被侵擾、被逼迫,不說被什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被侵擾。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被侵擾呢?

比丘們,眼被侵擾,形色被侵擾,眼識被侵擾,眼的接觸(Phassa)被侵擾;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被侵擾。……其餘皆是如此……意被侵擾,心的對象被侵擾,意識被侵擾,意的接觸被侵擾;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被侵擾。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本經只寫出換掉的那個判語,其餘作省略式,依母本第四十三經補足,譯文比照。


相應部三十五相應第五十二經 被逼迫經(Upassaṭṭha Sutta)

第一個五十經集到這裡結束

一切都被逼迫。本品十經、六處相應第一個五十經集五十二經到此走完(原典作 Saḷāyatanavagge paṭhamapaṇṇāsako samatto)。

五品的攝頌把這五十二經收成一列:無常品、雙品、一切品、有生的性質品、一切無常(Anicca)品。 而那份攝頌自己說這是五十經——原典按五十經集編目,實際經數五十二,這個落差原典不解釋。

五品走完,六處相應的兩副骨架都已經定型:一切那十二格,以及根境識觸受那五樣。 往後的十幾品都在這兩副骨架上做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一切都被逼迫。

比丘們,什麼是一切都被逼迫呢?

比丘們,眼被逼迫,形色被逼迫,眼識被逼迫,眼的接觸(Phassa)被逼迫;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被逼迫。

耳……鼻……

舌被逼迫,味道被逼迫,舌識被逼迫,舌的接觸被逼迫;以舌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被逼迫。

身……

意被逼迫,心的對象被逼迫,意識被逼迫,意的接觸被逼迫;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那樣東西也被逼迫。

比丘們,這樣看見的時候,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對眼厭離,對形色厭離,對眼識厭離,對眼的接觸厭離;以眼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其餘皆是如此……對意厭離,對心的對象厭離,對意識厭離,對意的接觸厭離;以意的接觸為緣生起的那個感受,不論樂、苦或不苦不樂,對那樣東西也厭離。

厭離了就褪去,褪去了就解脫;解脫之後,生起了『已經解脫』的知。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格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六處相應一切無常品(Sabbaaniccavagga,SN 35.43–52)

十個判語混著三種東西,而經文不分段也不說明

② 本經獨特重點

一切無常品的做法與前一品完全相同:一句判語掛在那三十樣上,一經一個,十經。

而這十個判語不是同一類。

前三個是三相:無常、苦、無我(Anattā)。

中間五個是動作: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該遍知、該斷除、該親自實現、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

最後兩個是狀態:被侵擾、被逼迫。

三類混在同一品裡,而經文不分段也不說明。 它只是一經換一個詞,其餘部分一字不動。

第一件值得看的是中間那五個動作。

該遍知、該斷除、該親自實現——這三個在本專案是四聖諦的四個操作裡的三個(苦該遍知,集該斷除,滅該親自實現;剩下一個是道該修習)。

而在四聖諦裡,那三個動作各配一個諦,四個格子一格配一個動作。 本品把它們全部掛在同一份三十樣上。

也就是說,同一份清單同時是該遍知的、該斷除的、該親自實現的。 經文不解釋一樣東西怎麼能同時是這三種,也不說次序。

而四聖諦那四個動作裡唯一沒有出現在本品的是「該修習」。 那一個在四聖諦裡配的是道——而道不在這三十樣裡。

第二件是最後兩個判語,它們與火燒經那一對同型而少了一樣東西。

一切都被侵擾,一切都被逼迫。

一切品那兩經說一切都在燒、一切都被壓著,而兩經都給了施事者:被貪的火、瞋的火、癡的火燒著,被出生、衰老、死亡與那一排苦壓著。

本品這兩經不給。 它們只說被侵擾、被逼迫,不說被什麼。

四個判語都不是動作,是那三十樣現在的狀態;而一對有施事者,一對沒有。

第三件是這一品走完就是第一個五十經集,而那個編目單位與實際經數對不上。

第一至五品共五十二經,原典在第五十二經之後宣告「六處篇的第一個五十經集完畢」。

五品的攝頌把五品收成一列(無常品、雙品、一切品、有生的性質品、一切無常品),而那份攝頌自己說這是五十經。

五十經集裝的是五十二經,這個落差原典不解釋。 本專案照原典的編目與實際經號各記一次,不替它調整。

第四件是五品走完之後,六處相應的兩副骨架都已經定型。

一副是「一切」那十二格(第二十三經定),一副是根、境、識、觸、受那五樣(第二十四經起定)。

往後的十幾品都在這兩副骨架上做事。 而前五品五十二經裡,只有一切品的三經(第二十三、二十八、二十九經)與雙品的幾經帶著別的東西——其餘全部是這兩副骨架加一句判語。

③ 結構脈絡

六處相應第五品,SN 35.43–52,十經(品名作一切無常品,Sabbaaniccavagga)。全品都在舍衛城。

結構與前一品相同:一句判語乘十,其餘部分逐字相同。

原典把第四十三至五十一經併成一個範圍檔,第五十二經另立一檔。 省略方式回到 …pe…(前一品用的是 saṅkhittaṁ),而首經與末經都寫全——第五十二經寫全的理由看得出來:它是一個五十經集的最後一經,原典在它後面接了品末語、攝頌與五十經集的結束語。

原典攝頌一頌六行,把十個判語按順序列一遍,末行作「這一品就這樣說完了」。

之後接的是五品的攝頌:無常品、雙品、一切品、有生的性質品、一切無常品——五品五十經,而實際是五十二經。

三相的定譯沿用本相應第一品,abhiññeyya(該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沿用《長部》第三十四經,pariññeyya(該遍知)沿用《中部》第一經,sacchikātabba(該親自實現)沿用《中部》第一四九經,abhiññāpariññeyya(該以親證的了知去遍知)沿用《中部》第一四九經。upadduta(被侵擾)與 upassaṭṭha(被逼迫)新入表(術語表 v2.92)。

下一品是無明品(Avijjāvagga,SN 35.53–62),六處相應第二個五十經集的開頭。

📖 延伸閱讀

六處相應第五品,同一份三十樣配十個判語。

回到全集目錄:「相應部」經典現代彙整專案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相應部》經文目錄

SN 1 天神相應(一)蘆葦品:十經裡有八經是成對的,而品名取自末經的一個譬喻

翻譯名詞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