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34 禪那相應(二)總結:五十五經講怎麼操作定,而沒有一句講定是什麼——蘊篇到這裡結束
相應部禪那相應(Jhānasaṁyutta,SN 34.1–55) 總結
五十五經講怎麼操作定,而沒有一句講定是什麼——蘊篇到這裡結束
④ 深度研究
禪那相應是一份組合表:十一樣本事兩兩相配,一對一經,五十五經。
而五十五經只判一件事——兩樣都有的那一位最上。
第一件值得研究的是那十一樣,它們合起來是一份操作說明。
進得去(定、等至),停得住(停住),出得來(出定),弄得堪用(調適),在裡面對著什麼(所緣),活動的界限在哪裡(範圍),把心轉到別的地方去(導向)。
然後三樣不是本事,是做法:用心、持續、合宜。 原文在這裡換了構詞——前八樣作「善於某某」,後三樣作「某某地做」,而那個換法在五十五經裡從頭到尾守著。
也就是說,這份清單的前八項回答「會不會」,後三項回答「怎麼做」。 經文不點破這個分界,它只是換了構詞。
第二件是這五十五經沒有一句說什麼是定。
進得去、停得住、出得來、弄得堪用、對著什麼、界限在哪裡、轉到哪裡去——全部是關於怎麼操作它的。
定本身是什麼,這一相應一個字也不給。
而這件事在本專案有對照。 《中部》裡的禪那是被描述的:初禪有尋有伺、離生喜樂,第四禪斷除樂與苦、捨與念都清淨。那些段落給的是裡面是什麼樣子。
本相應給的是外面的操作。 同一樣東西,一處從裡面寫,一處從外面寫,而兩處互不指認。
第三件是那個四格的框,而它有三格是空的。
只有前一樣的、只有後一樣的、兩樣都沒有的、兩樣都有的。經文逐一列出四種,然後只說第四種最上。
前兩種不比高下。 一個只會進去不會停住的人,與一個只會停住不會進去的人,經文一句話也不說誰比較好——而那正是讀者最關心的一件事。
這一點值得停一下。 本專案已經見過的四句格多半會逐格給內容,或者至少給一個高下(龍相應第二經排四種胎誰更好,金翅鳥相應第二經排誰抓得走誰)。本相應把四格列滿,只填第四格。
而經文列出那三格是有作用的:它們把「兩樣都有」的那一位定位出來。 少了那三格,「兩樣都有」就不成其為一個判斷。
第四件是那個五味的譬喻,而它在本專案是同一序列的第二種用法。
從牛有乳,從乳有酪,從酪有奶油,從奶油有酥,從酥有醍醐。
《長部》第九經用同一條加工線說的是名字隨階段而變:有乳的時候它就只算是乳,不算是酪,也不算是醍醐。那一次的重點是每一階段只有一個名字,前後不通用——而那一篇正在拆一個「自我」在不同階段還算不算同一個。
本相應的重點是最後一階最好。
同一條加工線,一處證名字不跨階段,一處排價值高低,而兩處都不解釋為什麼是這條線。 值得記的是那兩種用法在邏輯上並不衝突:一條有次序的加工線本來就同時給得出「每一階有自己的名字」與「最後一階最精」。原典分別取了它的兩面。
⑥ 文本地層分析與敘事斷裂
第一層是原典括號指示在本相應是第二型,而且一連用了五次。
本專案此前記過三型:第一型說怎麼展開(SN 14.22),第二型說要展開成幾經(SN 18.1、18.11),第三型自己把算術做完並報出總數(龍相應、金翅鳥相應、乾闥婆相應)。
本相應的五句都是第二型:照前面幾組的樣子,把以停住為本的八經補齊到第二十七經為止;以出定為本的七經到第三十四經為止;以調適為本的六經;以所緣為本的五經。
而末經後面另有一句是第三型:照著把五十五篇解說都詳說出來。
一個相應裡兩型並用,這在本專案是第一次。 而兩型的分工看得出來:第二型出現在每一組的末尾,管的是那一組;第三型出現在整個相應的末尾,管的是全部。
也就是說,這一相應的編輯指示是分層的。 前面幾個相應是一個相應一句,本相應是一組一句加一句總的。
第二層是那句收尾套語只出現一次。
世尊說了這些。那些比丘心裡歡喜,領受了世尊所說。
五十五經裡只有末經有這一句。
它收的不是那一經。 它收的是整個相應——而接在它後面的是蘊篇十三個相應的攝頌與蘊篇的結束語。
這是本專案第一次看到那句套語被用在一個相應的末尾而不是一經的末尾。 在《中部》與《長部》它是每一篇的收尾,在相應部的前面幾個相應它多半不出現;到這裡它變成一個部類段落的封口。
第三層是這個相應沒有人。
五十五經沒有一個提問者,沒有一個地點以外的場景,沒有一句對話。 只有「比丘們」與四種修禪的人。
而四種修禪的人不是四個人,是四個格子。 經文不給他們名字、不給他們處境,也不說誰是第四種。
與前一個相應並排看,這件事更清楚。 婆蹉瞿多相應至少還有一個提問的名字(雖然那個名字在那裡也不承擔什麼);本相應連那個位置都沒有。
蘊篇的最後兩個相應因此是兩份純粹的表:一份是十一乘五,一份是十一取二。 而蘊篇開頭的蘊相應有那拘羅父、有跋迦梨、有闡陀,有人在裡面說話。
第四層是這一相應與蘊篇的關係,而它與蘊沒有關係。
蘊篇十三個相應:蘊、羅陀、見、入、生起、煩惱、舍利弗、龍、金翅鳥、乾闥婆、雲、婆蹉、禪那。
前七個都用得上五蘊。中間四個講四種眾生,用不上五蘊,接的是業報。第十二個(婆蹉)回到五蘊,而它用五蘊講見解的來源。
本相應一次也沒有提五蘊。 它講的是定的操作,而定在《相應部》的編目裡另有去處——大篇裡有專講定的相應。
一個講定的相應排在蘊篇的最後,這件事原典不解釋。 最省事的讀法是位置:它是蘊篇收尾時放進來的一份表,而不是蘊篇要講的東西。而蘊篇的攝頌照樣把它列進去,沒有任何標記說它與前面不同類。
第五層是蘊篇到這裡結束,而它的規模有一半來自乘法。
蘊篇十三個相應:蘊相應一百五十九經,羅陀四十六經,見九十六經,入十經,生起十經,煩惱十經,舍利弗十經,龍五十經,金翅鳥四十六經,乾闥婆一百一十二經,雲五十七經,婆蹉五十五經,禪那五十五經。
七百一十六經。
而其中乾闥婆、雲、婆蹉、禪那四個相應共二百七十九經,沒有一經不是由一份清單乘另一份清單生出來的。 加上龍與金翅鳥的九十六經,以及有見相應與蘊相應裡大批的組合式經文,蘊篇有相當一部分的規模來自乘法而不是來自材料。
原典對這件事並不隱瞞。 它在四個相應裡各留了一句編輯自述,在本相應留了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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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那相應的總結。蘊篇到這裡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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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處篇的開頭,也是整部《相應部》最大的一個相應的第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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