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24 有見相應(五)總結:九十六經問同一個問題,而四遍的差別全部在一句話上
相應部有見相應(Diṭṭhisaṁyutta,SN 24.1–96) 總結
九十六經問同一個問題,而四遍的差別全部在一句話上
④ 深度研究
有見相應九十六經、四品,而九十六經共用一個問句:有什麼在的時候,抓住什麼,固執(Abhinivesa)什麼,才會生起這樣的見解?
答案九十六次都一樣——色、受、想、造作(Saṅkhāra)、識。
這個相應的全部設計,就在「怎麼收尾」那一句上。
四遍的收尾是這樣的:
第一遍(十八經)收在入流者(Sotāpanna):在這幾個地方的疑惑斷除了,對四聖諦的疑惑也斷除了。
第二遍(二十六經)收在一句代換:所以,苦在的時候,抓住苦,固執苦,才會生起這樣的見解。
第三遍(二十六經)收在那句代換的憑據:凡是無常(Anicca)的,那個就是苦。
第四遍(二十六經)不收在見解上,它接那句涵蓋八個位置的全稱句,然後收在解脫定型語。
而前三遍換的都是最後一句,中間那串問答一字不動;第四遍反過來,它換的是中間那串問答的第三問。
前三遍的第三問是「不去抓住它,那個見解還生得起來嗎」,第四遍換成「適合看成『這是我的』嗎」。前一種問那個見解的來歷還在不在,後一種問那樣東西該怎麼認。
換了這一問,收尾就接不回見解了。
這是全相應唯一一次讓那個見解退場。 前三遍七十經,每一經的末尾都要把那句見解再唸一次;第四遍二十六經,末尾唸的是五蘊。
四遍因此不是四次重複,是一條線:第一遍給果位,第二遍給代換,第三遍給代換的理由,第四遍離開見解本身。
而這條線的次序是倒過來走的。 經文不是先講道理再給結論——它先給結論(入流),再給代換(苦),最後才把道理說出來(凡是無常的那個就是苦),然後才放手。
第二件值得研究的是那份見解清單,而它的組成是一份現成的目錄。
二十六個見解分成四批。
第一經一句宇宙論:風不吹,河不流,懷孕的婦人不生產,日月不升起也不落下,像石柱一樣站著。
第二至四經三句本專案已經反覆處理過的:這是我的、那個自我就是那個世間、如果沒有我。
第五至八經四段當時實際流通的完整學說,在《長部》第二經裡各有主人——主張什麼都沒有的那一派、主張沒有作用的那一派、主張沒有因的那一派、七身論。四段逐字沿用該篇既有譯文,一個字也沒有重譯。
第九至十八經十個沒有回答的問題(十無記),順序與《中部》第六十三經那份清單完全相同。
第十九至二十六經八個「自我是某某樣子的,死了以後仍然完好」(第一遍沒有,第二遍起才加進來),取自《長部》第一經那份十六種死後有想論的四乘四組合表的兩欄。
也就是說,這份清單裡沒有一項是本相應發明的。 它是一份把當時能收集到的見解編在一起的目錄,而本相應對每一項做的是同一件事。
第三件是經文處理這些見解的方式,而它與辯論完全不同。
經文不反駁那四段學說裡的任何一項——不辯論有沒有來世,不辯論布施有沒有果報,不辯論人有沒有努力的餘地。它只問:抓住什麼,這段話才立得起來?
而答案一出來,那個主張就不必再辯了——因為它站的地方是無常的。
第七經的問法因此特別尖銳。 它問「抓住什麼,這個見解才生得起來」,而這個見解主張沒有人在抓(沒有力,沒有精進,沒有人的體力,沒有人的努力)。經文不點出這個矛盾,照樣走那串問答。
而每一組正反兩邊的來歷完全相同。 世間是永遠存在的與世間不是永遠存在的、世間有邊與世間沒有邊、命與身體是同一個與命是一個身體是另一個——經文不說哪一邊比較接近真的,也不說反面的那一句因為是否定就比較安全。兩邊都站在同一批東西上。
⑥ 文本地層分析與敘事斷裂
第一層是同一批材料在三部裡的三種用法,而三處都不指認彼此。
那八個「自我是某某樣子的」:《長部》第一經把十六種列出來,然後說「出了這十六種就沒有了」——那是畫出範圍。 本相應一個一個追來歷——那是挖出地基。 《長部》第九經用五道追問把「自我完全是樂的」拆掉,落在「拿不出效驗」——那是驗收。
三種處理,三種目的,而三處都當作自己是第一次碰這批材料。
十無記也一樣:《中部》第六十三經的重點是「不回答」這個動作(中箭的人不先拔箭卻要先問射箭的人姓什麼),本相應不談回不回答,它問那個見解從哪裡長出來。 問題可以不回答,見解要追來歷。
第二層是第八經留下的那份證據。
那一經由兩段拼起來:前半是七身論,後半是那一長串數字。而在《長部》第二經裡,這兩段屬於兩個不同的人——七身論是波浮陀・迦旃延的話,數字清單是末伽梨・瞿舍羅的話。本經把它們接成一條見解,不作任何說明。
這些學說在傳誦裡不是鎖死在某一個人身上的。 《長部》第二經的場景要求一家一段(阿闍世王一家一家去問),本相應不要求,於是它們就併了。
第三層是原典自己承認這是省略段。
第二、三、四品的品名是「第二/三/四次走」(gamana),而三品的品末語叫的是「第二/三/四個省略段」(peyyāla)。
品名與品末語用兩個不同的詞指同一個東西,而後者說的是它的性質。 原典不假裝後三遍是新的內容——它在收尾的地方直接標明:這是省略段。
而原典在第二遍起就不重寫那四段外道學說了,第一遍寫全一次,往後三遍都只留頭尾。這與一組四經頭尾攤開、中間收掉是同一個經濟學,只是尺度從四經放大到四遍。
第四層是這個相應與前兩個相應的收尾方式相同。
蘊相應的末經是把最開頭那一串問答再問一次;羅陀相應的末經是把同一份清單再走一遍;本相應的末經是解脫定型語。
三個相應相連,三次都不把自己整理成一份可以帶走的東西。 沒有偈,沒有總結,沒有一句「以上所說」。
而三個相應的題目是接著的:蘊相應問那五樣是什麼,羅陀相應問拿那五樣怎麼辦,本相應問別的東西怎麼從那五樣裡長出來。題目在推進,收尾的方式一次也沒有變。
下一個相應是入相應(SN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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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見相應的總結。九十六經問同一個問題,而四遍的差別全部在一句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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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遍,也是最後一品。前三遍換最後一句,這一遍換中間那一問——全相應唯一一次讓那個見解退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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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篇第四個相應,十經一品。十份清單配同一段話,而那段話給前兩種人的保證與給入流者的一樣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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