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22 蘊相應(十二)說法品:十三經裡有十經在定義一個詞,而定義的方式都是指出它在哪一格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三經 無明經(Avijjā Sutta)

無明的定義裡沒有一個字提到不知道什麼是無明

一位比丘問:人家說無明、無明——尊者,什麼是無明?到什麼程度才算落在無明裡?

世尊的回答是一份四格: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不了知色,不了知色的集起,不了知色的止息,不了知通往色之止息的道路;五蘊各走一次。這就叫做無明,到這個程度就算落在無明裡。

定義的形狀值得看。 它不說無明是一種遮蔽,不說它是一種顛倒,也不說它是不知道某一條真理——它把無明說成一份沒有填好的表:二十個格子,一個也填不出來。

這份四格在本相應已經用過很多次(第五品第五十經量沙門與婆羅門,第六品第五十六經是覺悟的資格)。本經把同一份表拿來當一個詞的定義,而那個詞是無明。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那時,有一位比丘去見世尊……其餘皆是如此……坐在一旁的那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無明、無明』。尊者,什麼是無明?到什麼程度才算落在無明裡呢?」

「比丘,在這裡,一個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Puthujjana)不了知色,不了知色的集起,不了知色的止息(Nirodha),不了知通往色之止息的道路;不了知受……不了知想……不了知造作(Saṅkhāra)……其餘皆是如此……不了知通往識之止息的道路。

比丘,這就叫做無明;到這個程度就算落在無明裡。」

原典中間幾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四經 明經(Vijjā Sutta)

明的定義是同一份表填好了

與前一經同一份四格,正反翻過來: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了知色,了知色的集起,了知色的止息,了知通往色之止息的道路;五蘊各走一次。這就叫做明,到這個程度就算有了明。

兩經並排是一個很乾淨的定義對:無明是那份表填不出來,明是同一份表填好了。 中間沒有第三種狀態,也沒有程度差別——經文用的是同一套二十格,只把「不」字拿掉。

這個寫法的意思是:明與無明不是兩種東西,是同一件事的有無。經文不解釋這件事,它只是把兩經並排放著。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坐在一旁的那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明、明』。尊者,什麼是明?到什麼程度才算有了明呢?」

「比丘,在這裡,一位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了知色,了知色的集起,了知色的止息(Nirodha),了知通往色之止息的道路;了知受……了知想……了知造作(Saṅkhāra)……其餘皆是如此……了知通往識之止息的道路。

比丘,這就叫做明;到這個程度就算有了明。」

原典中間幾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五經 講說法的人經(Dhammakathika Sutta)

問的是一個稱呼,而答案給了三個

品名所自。一位比丘問:人家說講說法的人、講說法的人——到什麼程度才算是講說法的人?

而世尊的回答給了三個稱呼,不是一個:為了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而說法的,夠資格被叫做講說法的比丘;為了那三樣而修行的,夠資格被叫做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比丘;因為那三樣而不執取地解脫的,夠資格被叫做當下這一生就證得涅槃的比丘。五蘊各走一次。

這三格在本專案已經見過——因緣相應第十六經同名,而那一經把三格套在緣起的十二支上。本經換成五蘊,其餘一字不改。同一份三格,換一份清單。

三格的關係值得記:說、走、到。第一格是講給別人聽,第二格是自己走上去,第三格是走完了。而問的人只問了第一個,經文把後面兩個一起給了他。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坐在一旁的那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講說法的人、講說法的人』。尊者,到什麼程度才算是講說法的人呢?」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Nirodha)而說法,他就夠資格被叫做講說法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修行,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因為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不執取地解脫了,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就證得涅槃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受的……其餘皆是如此……對想的……對造作(Saṅkhāra)的……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識的厭離、褪去、止息而說法,他就夠資格被叫做講說法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識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修行,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因為對識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不執取地解脫了,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當下這一生就證得涅槃的比丘。」

原典中間三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六經 第二.講說法的人經(Dutiyadhammakathika Sutta)

答案一字不改,而問題補上了另外兩問

與前一經的回答完全相同——三格,五蘊各走一次,一個字都沒有變。

差別在問題。前一經只問了一個:到什麼程度才算是講說法的人?本經問了三個:到什麼程度才算是講說法的人,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人,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當下這一生就證得涅槃的人?

所以兩經的關係是:前一經的回答給多了,本經的問題補上了。 經文把兩種情形各記一經——一次是答的人主動多給,一次是問的人自己問全。

而答案不因為問題變了而變一個字。這件事本身是一種說法:那三格是一組,拆不開;問一個就會得到三個。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坐在一旁的那位比丘對世尊說:

「尊者,人家說『講說法的人、講說法的人』。尊者,到什麼程度才算是講說法的人?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人?到什麼程度才算是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就證得涅槃的人呢?」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Nirodha)而說法,他就夠資格被叫做講說法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修行,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因為對色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不執取地解脫了,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當下這一生就證得涅槃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受的……其餘皆是如此……對想的……對造作(Saṅkhāra)的……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識的厭離、褪去、止息而說法,他就夠資格被叫做講說法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為了對識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修行,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比丘。

比丘,如果一位比丘因為對識的厭離、褪去、止息而不執取地解脫了,他就夠資格被叫做當下這一生就證得涅槃的比丘。」

原典中間三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七經 繫縛經(Bandhana Sutta)

被綁住的人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

四種看法一擺上去,接的判語是這一相應少見的一串:那個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被色的綁住綁著,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他被綁著變老,被綁著死去,被綁著從這個世間走到下一個世間。

三個動詞值得記:變老、死去、走過去。經文不說綁住會讓人痛苦,也不說它會讓人造業——它說的是那三件事在被綁的狀態下發生。綁住不改變那三件事會不會發生,它改變的是它們在什麼狀態下發生。

「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是本經的另一個新東西。前面的經講到岸只有第十品第九十三經那條河,而那裡的人正在被水沖走;本經說的是連岸在哪裡都看不見。

反面同樣簡短:不被色的綁住綁著,不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得見這一岸,看得見那一岸——我說,他從苦脫身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在這裡,一個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Puthujjana)——他不曾親近聖者……其餘皆是如此……未受善士之法的調教——他把色看成自我,或者把自我看成擁有色,或者把色看成在自我裡面,或者把自我看成在色裡面。

比丘們,這樣的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就叫做被色的綁住綁著,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他被綁著變老,被綁著死去,被綁著從這個世間走到下一個世間。

他把受看成自我……其餘皆是如此……或者把自我看成在受裡面。比丘們,這樣的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就叫做被受的綁住綁著,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他被綁著變老,被綁著死去,被綁著從這個世間走到下一個世間。

他把想……把造作(Saṅkhāra)……他把識看成自我……其餘皆是如此……比丘們,這樣的未曾聽聞正法的一般人,就叫做被識的綁住綁著,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他被綁著變老,被綁著死去,被綁著從這個世間走到下一個世間。

比丘們,而一位聽聞過正法的聖者的弟子——他親近聖者……其餘皆是如此……在善士之法中受過良好調教——他不把色看成自我,不把自我看成擁有色,不把色看成在自我裡面,不把自我看成在色裡面。

比丘們,這樣的聖者的弟子,就叫做不被色的綁住綁著,不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得見這一岸,看得見那一岸;我說,他從苦脫身了。

他不把受看成自我……不把想……不把造作……他不把識看成自我……其餘皆是如此……比丘們,這樣的聖者的弟子,就叫做不被識的綁住綁著,不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得見這一岸,看得見那一岸;我說,他從苦脫身了。」

原典中間幾蘊與四種看法都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八經 被問過的經(Paripucchita Sutta)

世尊先問一次,聽到答案之後才說「好」

這一經的形狀在蘊相應很少見:世尊先問,比丘們答,世尊說「好」,然後才給那句判語。

問的是:你們把色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答:不,尊者。世尊說:好,比丘們。然後才說:色應當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五蘊各走一次。

那個「好」的位置值得看。 在別的經裡,三問(無常(Anicca)、苦、適不適合看成這是我的)是世尊帶著比丘們一步一步走到結論;本經跳過前兩問,直接問第三問,而且不是問「適不適合」,是問「你們現在是不是這樣看」。

問的東西因此從一個判斷變成一份現況。而經文得到否定的答案之後才說「好」——那句判語是接在一份已經確認過的現況之後給的,不是講給還沒有到那裡的人聽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你們認為怎麼樣?你們把色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

「不,尊者。」

「好,比丘們。比丘們,色應當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

受……想……造作(Saṅkhāra)……你們把識看成『這是我的,這是我,這是我的自我』嗎?」

「不,尊者。」

「好,比丘們。比丘們,識應當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其餘皆是如此……

這樣看見的時候……其餘皆是如此……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蘊與收尾都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一九經 第二.被問過的經(Dutiyaparipucchita Sutta)

同一個問題換成肯定式,而答案跟著換成「是的」

與前一經只差一個字:前一經問「你們把色看成『這是我的』嗎」,答案是「不」;本經問「你們把色看成『這不是我的』嗎」,答案是「是的」。

收到的判語一字不變:色應當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

兩經因此是同一件事的兩種問法:一次問你有沒有把它當成自己,一次問你有沒有看見它不是自己。否定式問的是還在不在,肯定式問的是到了沒有。 而不論答案是「不」還是「是的」,接下來要做的事完全相同。

經文把兩種問法各記一經,而不說明為什麼要記兩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你們認為怎麼樣?你們把色看成『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嗎?」

「是的,尊者。」

「好,比丘們。比丘們,色應當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

受……想……造作(Saṅkhāra)……你們把識看成『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嗎?」

「是的,尊者。」

「好,比丘們。比丘們,識應當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

這樣……其餘皆是如此……他了知:『出生已盡,清淨的修行已立,該做的已做,不受後有。』」

原典中間幾蘊與收尾都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二〇經 會綑綁的法經(Saṁyojaniya Sutta)

會綑綁的是那五樣,而綑綁的不是它們

兩個詞被分開來定義:會綑綁的法是什麼,束縛是什麼。

答案的形狀是這一經的全部。 色是會綑綁的法;而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Saṁyojana)。五蘊各走一次。

所以那五樣東西不是繩子,是繩子綁著的地方。 繩子是那份意願與貪。

這個語法在本專案已經見過——《中部》第一〇九經問「執取就是那五取蘊嗎,還是在五取蘊之外另有執取」,答案是:不就是那五取蘊,也不在五取蘊之外;對五取蘊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本經把同一個答案的形狀換到「束縛」上,而問句被省掉了——經文直接給答案。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講會綑綁的法,以及束縛。你們聽著。

比丘們,什麼是會綑綁的法?什麼是束縛?

比丘們,色是會綑綁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受……其餘皆是如此……想……造作(Saṅkhāra)……識是會綑綁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

比丘們,這些就叫做會綑綁的法;這個就叫做束縛。」

原典中間幾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二一經 會被執取的法經(Upādāniya Sutta)

同一個形狀換一個詞,而換的那個詞是執取

與前一經同一個形狀,只把「束縛」(Saṁyojana)換成「執取」:色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Upādāna)。五蘊各走一次。

兩經並排,那件事就很清楚了:束縛與執取在這一份語法裡填的是同一個格子,而那個格子裡放的是同一樣東西——意願與貪。

換句話說,這兩經不是在分別兩樣東西,是在說明兩個詞指的是同一個位置。而經文不把這件事說出來,它只是把兩經並排放著,各給一個序數。

第八品第四十八經曾經用「還帶著漏的、會被執取的」兩個詞把五蘊與五取蘊分開;本經把「會被執取的」單獨拿出來定義,而定義的方式是指出那個執取本身在哪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比丘們,我要為你們講會被執取的法,以及執取。你們聽著。

比丘們,什麼是會被執取的法?什麼是執取?

比丘們,色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受……其餘皆是如此……想……造作(Saṅkhāra)……識是會被執取的法;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

比丘們,這些就叫做會被執取的法;這個就叫做執取。」

原典中間幾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二二經 有戒的人經(Sīlavanta Sutta)

同一份功課從持戒的人一路問到阿羅漢,而答案五次都一樣

地點在波羅奈的仙人墜處鹿野苑,說話的是舍利弗與大拘絺羅。大拘絺羅一題追一題,而每一題都只換一個身分。

一位持戒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答:五取蘊,看成無常、苦、病、癰、箭、禍、疾、外來的、會壞散的、空的、無我——十一項。

那麼一位入流者呢?同樣那五取蘊,同樣那十一項。一次往返者呢?同樣。不再返回者呢?同樣。阿羅漢呢?同樣。

五問五答,而答案一個字也沒有變。 變的只有那句「有這樣的可能」:持戒的人這樣作意,可能親自實現預流果;入流者這樣作意,可能實現一次往返者的果;一次往返者實現不再返回者的果;不再返回者實現阿羅漢。

而問到阿羅漢那一格時,那句話換掉了。 舍利弗說:賢友,阿羅漢沒有更上面要做的事,也沒有已經做成的東西還要再累積;不過這些法修習了、多多地修習了,會帶來當下就住在安樂裡,也會帶來念與清楚覺知。

那個轉折是這一經的全部重量。同一份功課,前四格是為了走到下一格,最後一格不為了走到哪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有一次,舍利弗長老與大拘絺羅長老住在波羅奈的仙人墜處鹿野苑。

那時,大拘絺羅長老在傍晚從獨處中起來,去找舍利弗長老……其餘皆是如此……對他說:

「賢友舍利弗,一位持戒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Yoniso Manasikāra)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持戒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Anicca)、苦、病、癰、箭、禍、疾、外來的、會壞散的、空的、無我(Anattā)。哪五個?也就是: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造作(Saṅkhāra)取蘊、識取蘊。

賢友拘絺羅,一位持戒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

賢友,有這樣的可能:一位持戒的比丘這樣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就親自實現了入流者(Sotāpanna)的果。」

「賢友舍利弗,那麼一位入流者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入流者也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

賢友,有這樣的可能:一位入流的比丘這樣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其餘皆是如此……就親自實現了一次往返者(Sakadāgāmī)的果。」

「賢友舍利弗,那麼一位一次往返者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一次往返者也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

賢友,有這樣的可能:一位一次往返的比丘這樣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其餘皆是如此……就親自實現了不再返回者(Anāgāmī)的果。」

「賢友舍利弗,那麼一位不再返回者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不再返回者也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

賢友,有這樣的可能:一位不再返回的比丘這樣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其餘皆是如此……就親自實現了阿羅漢。」

「賢友舍利弗,那麼一位阿羅漢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阿羅漢也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苦、病、癰、箭、禍、疾、外來的、會壞散的、空的、無我。

賢友,阿羅漢沒有更上面要做的事,也沒有已經做成的東西還要再累積;不過這些法修習了、多多地修習了,會帶來當下就住在安樂裡,也會帶來念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

原典十一項與中間幾處都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二三經 聽聞得廣的人經(Sutavanta Sutta)

同一場對話換一個起點,而終點完全相同

與前一經同一個地點、同一對人、同一份功課,而第一問換了一個身分:前一經問的是持戒的比丘,本經問的是聽聞得廣的比丘。

答案一字不變:五取蘊,看成無常、苦、病、癰、箭、禍、疾、外來的、會壞散的、空的、無我,而這樣作意可能親自實現預流果。後面四格也一字不變,收尾那句「阿羅漢沒有更上面要做的事」也一字不變。

兩經合起來說明一件事:不論從戒進來還是從聞進來,接下來要做的功課是同一份。而經文不說這件事,它只是把同一場對話記兩次,第一問各換一個詞。

原典在本經的中段比前一經省得更多——一次往返者與不再返回者那兩格整個縮進省略記號裡,從入流者直接跳到阿羅漢。前一經寫全,本經縮短,這與第八品第七十三至七十五經、第十品第九十六至九十八經那兩組是同一個編輯手法。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有一次,舍利弗長老與大拘絺羅長老住在波羅奈的仙人墜處鹿野苑。

那時,大拘絺羅長老在傍晚從獨處中起來,去找舍利弗長老……其餘皆是如此……對他說:

「賢友舍利弗,一位聽聞得廣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Yoniso Manasikāra)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聽聞得廣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Anicca)……其餘皆是如此……無我(Anattā)。哪五個?也就是:色取蘊……其餘皆是如此……識取蘊。

賢友拘絺羅,一位聽聞得廣的比丘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

賢友,有這樣的可能:一位聽聞得廣的比丘這樣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就親自實現了入流者(Sotāpanna)的果。」

「賢友舍利弗,那麼一位入流者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入流者也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

賢友,有這樣的可能:一位入流的比丘這樣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其餘皆是如此……無我,就親自實現了一次往返者(Sakadāgāmī)的果……其餘皆是如此……不再返回者(Anāgāmī)的果……其餘皆是如此……阿羅漢的果。」

「賢友舍利弗,那麼一位阿羅漢應當從根源處作意哪些法呢?」

「賢友拘絺羅,一位阿羅漢也應當從根源處作意這五取蘊,把它們看成無常、苦、病、癰、箭、禍、疾、外來的、會壞散的、空的、無我。

賢友,阿羅漢沒有更上面要做的事,也沒有已經做成的東西還要再累積;不過這些法修習了、多多地修習了,會帶來當下就住在安樂裡,也會帶來念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

原典中段省得比前一經更多(一次往返者與不再返回者那兩格整個縮進省略記號),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二四經 劫波經(Kappa Sutta)

同一對問句的第四次出現,而這一次問的人是劫波

與第七品第七十一經(羅陀)、第九品第九十一經(羅睺羅)的問句逐字相同:要怎麼知道、怎麼看,這個帶著識的身體上、外面的一切相上,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慢的潛伏傾向(Anusaya)才不會有?

這是同一個問題的第四次出現(羅睺羅相應第二十一經算第一次),而四次的答案完全相同——那一句涵蓋八個位置的全稱句,五蘊各走一次,然後把問題原句倒回來。

四次的差別只有問的人:羅睺羅兩次,羅陀一次,劫波一次。而經文四次都不指認它們是同一個問題。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那時,劫波長老去見世尊……其餘皆是如此……坐在一旁的劫波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要怎麼知道、怎麼看,這個帶著識的身體上、外面的一切相上,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慢的潛伏傾向才不會有呢?」

「劫波,任何色——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在自己身上的或在外面的,粗的或細的,低劣的或高尚的,遠的或近的——一切色,他都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

任何受……其餘皆是如此……任何想……任何造作(Saṅkhāra)……任何識——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在自己身上的或在外面的,粗的或細的,低劣的或高尚的,遠的或近的——一切識,他都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這樣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

劫波,這樣知道、這樣看,這個帶著識的身體上、外面的一切相上,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慢的潛伏傾向就不會有了。」

原典開場與中間幾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二十二相應第一二五經 第二.劫波經(Dutiyakappa Sutta)

那一對問句的第四次,而第十二品到此結束

與前一經的差別只在問題的後半——前一經問那三樣怎樣才不會有,本經問心怎樣才能離開它們、越過比高下、平靜、好好地解脫了。

這一對在本專案已經是第四次出現:羅睺羅相應第二十一、二十二經一次,第七品第七十一、七十二經(羅陀與須羅陀)一次,第九品第九十一、九十二經(羅睺羅)一次,本品這兩經一次。

四次的差別只在誰問。而四次的答案一字不變:前一個收在「就不會有了」,後一個收在「不執取而解脫(Anupādāvimokkha)」。

同一對問句被安在四個位置上,而經文從不指認它們是同一對。 這是《相應部》最徹底的一種複用方式——不是把材料換一份清單,是把同一段對話換一個人再放一次。

第十二品到此結束,也是蘊相應唯一一個有十三經的品。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在舍衛城。

坐在一旁的劫波長老對世尊說:

「尊者,要怎麼知道、怎麼看,這個帶著識的身體上、外面的一切相上,心才能離開『我』與『我的』那些作法與慢,越過比高下,平靜,好好地解脫了呢?」

「劫波,任何色——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其餘皆是如此……一切色,他都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樣看見了就不執取而解脫。

任何受……任何想……任何造作(Saṅkhāra)……任何識——過去的、未來的、現在的,在自己身上的或在外面的,粗的或細的,低劣的或高尚的,遠的或近的——一切識,他都以正確的智慧如實地看見『這不是我的,這不是我,這不是我的自我』,這樣看見了就不執取而解脫。

劫波,這樣知道、這樣看,這個帶著識的身體上、外面的一切相上,心就離開了『我』與『我的』那些作法與慢,越過比高下,平靜,好好地解脫了。」

原典中間幾蘊作省略式,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蘊相應說法品(Dhammakathikavagga,SN 22.113–125)

十三經裡有十經在定義一個詞,而定義的方式都是指出它在哪一格

② 本經獨特重點

這一品是蘊相應唯一一個有十三經的品,而十三經裡有十經做的是同一件事:拿一個現成的詞來問「那是什麼」,然後用一份既有的表回答。

第一一三、一一四經是一對定義。無明的定義裡沒有一個字提到不知道什麼是無明——它把無明說成一份沒有填好的表:不了知色、色的集起、色的止息、通往色之止息的道路,五蘊各走一次,二十個格子一個也填不出來。而明是同一份表填好了。

中間沒有第三種狀態,也沒有程度差別:經文用的是同一套二十格,只把「不」字拿掉。明與無明因此不是兩種東西,是同一件事的有無。

第一一五、一一六經是品名所自。問的是一個稱呼,而答案給了三個:為了對五蘊的厭離、褪去、止息(Nirodha)而說法的,是講說法的比丘;為了那三樣而修行的,是照著法走該走的路的比丘;因為那三樣而不執取地解脫的,是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就證得涅槃的比丘。說、走、到。

兩經的差別在問題不在答案。前一經只問了第一個,後一經問了三個,而回答一字不變。這件事本身是一種說法:那三格是一組,拆不開;問一個就會得到三個。

這一組三格在因緣相應第十六經已經出現過,那裡套的是緣起的十二支;本經換成五蘊,其餘一字不改。

第一一七經的判語是這一相應少見的一串:被色的綁住綁著,被裡外的綁住綁著,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他被綁著變老,被綁著死去,被綁著從這個世間走到下一個世間。

三個動詞值得記:變老、死去、走過去。綁住不改變那三件事會不會發生,它改變的是它們在什麼狀態下發生。 而「看不見這一岸也看不見那一岸」是新的——第十品第九十三經那條河裡的人正在被水沖走,本經說的是連岸在哪裡都看不見。

第一一八、一一九經的形狀在蘊相應很少見:世尊先問,比丘們答,世尊說「好」,然後才給那句判語。 而問的不是「適不適合看成這是我的」,是「你們現在是不是這樣看」——問的東西從一個判斷變成一份現況。

兩經只差一個字:前一經問否定的(你們把色看成「這是我的」嗎),答案是「不」;後一經問肯定的(你們把色看成「這不是我的」嗎),答案是「是的」。否定式問的是還在不在,肯定式問的是到了沒有,而接下來要做的事完全相同。

第一二〇、一二一經是同一個語法換一個詞。會綑綁的法是那五樣,而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束縛(Saṁyojana);會被執取的法是那五樣,而在那上面的意願與貪,那個才是那裡的執取(Upādāna)。

所以那五樣不是繩子,是繩子綁著的地方。 而兩經並排,那件事就更清楚了:束縛與執取在這一份語法裡填的是同一個格子,而那個格子裡放的是同一樣東西。 這個語法在《中部》第一〇九經已經見過(執取不就是那五取蘊,也不在五取蘊之外)。

第一二二、一二三經是這一品唯一有情節的兩經,地點在波羅奈的仙人墜處鹿野苑,說話的是舍利弗與大拘絺羅。大拘絺羅一題追一題,每一題只換一個身分:持戒的人、入流者(Sotāpanna)、一次往返者(Sakadāgāmī)、不再返回者(Anāgāmī)、阿羅漢。

五問五答,而答案一個字也沒有變——都是五取蘊,都是那十一項(無常(Anicca)、苦、病、癰、箭、禍、疾、外來的、會壞散的、空的、無我(Anattā))。變的只有那句「有這樣的可能」後面接的果位。

而問到阿羅漢那一格時,那句話換掉了:阿羅漢沒有更上面要做的事,也沒有已經做成的東西還要再累積;不過這些法修習了、多多地修習了,會帶來當下就住在安樂裡,也會帶來念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

那個轉折是這兩經的全部重量:同一份功課,前四格是為了走到下一格,最後一格不為了走到哪裡。

兩經的差別只在第一問的身分——一個是持戒的比丘,一個是聽聞得廣的比丘。不論從戒進來還是從聞進來,接下來要做的功課是同一份。

第一二四、一二五經是那一對問句的第四次出現,而這一次問的人是劫波。

③ 結構脈絡

蘊相應第十二品,SN 22.113–125,十三經(篇末作 Dhammakathikavaggo dutiyo),後五十經的第二品。這是蘊相應唯一一個超過十經的品,也是本專案在《相應部》遇到的第三個(前兩個是界相應第二品十二經、迦葉相應十三經)。品名 Dhammakathikavagga 取自第三、四經。

十三經裡只有兩經(第一二二、一二三經)帶情節,其餘十一經都是定義或問答。而十經的材料全部可以指出來:四格來自第五品第五十經那一族,三格來自因緣相應第十六經,四種看法來自第一品,那一對問句來自羅睺羅相應第二十一、二十二經,十一項的觀法來自《中部》第六十四經。

那一對問句(把東西做成「我」與做成「我的」那些作法、慢的潛伏傾向(Anusaya))在本專案已經是第四次出現:羅睺羅相應第二十一、二十二經、第七品第七十一、七十二經(羅陀與須羅陀)、第九品第九十一、九十二經(羅睺羅)、本品第一二四、一二五經(劫波)。四次的答案一字不變,差別只有誰問。

這是《相應部》最徹底的一種複用方式——不是把材料換一份清單,是把同一段對話換一個人再放一次;而經文四次都不指認它們是同一對。

第一二三經比第一二二經省得更多(一次往返者與不再返回者那兩格整個縮進省略記號),這與第八品第七十三至七十五經、第十品第九十六至九十八經是同一個編輯手法。

經名兩處同名:第一一五經《講說法的人經》與因緣相應第十六經同名,依體例補充第六節不自創序數,中文經名完全相同,只以編號區別。

下一品是第十三品(Avijjāvagga,SN 22.126–135)。

📖 延伸閱讀

蘊相應第一個超過十經的品,十三經。十經在定義一個詞,而定義的方式都是指出它在哪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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