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7 婆羅門相應(三)總結:二十二經沒有一經在辯出身這件事,而每一經都在把對方帶來的那個字接過去換掉裡面的東西

相應部婆羅門相應(Brāhmaṇasaṁyutta,SN 7.1–22) 總結

二十二經沒有一經在辯出身這件事,而每一經都在把對方帶來的那個字接過去換掉裡面的東西

④ 深度研究

這個相應收的是同一種遭遇,而那種遭遇有一個固定的形狀。

一位婆羅門帶著一樣東西來——一句罵、一個名字、一份祭品、一個問題、一套儀式、一筆抱怨——經文讓他把那樣東西完整地拿出來,然後世尊接住它,不否認它,只把裡面裝的東西換掉。 二十二經沒有一經是世尊主動開講的;也沒有一經是靠論證把對方駁倒的。

第一件是這個相應的動力來自一件家務事,不是一場思想爭論。

第一經那位婆羅墮闍姓的婆羅門去找世尊的理由,是妻子念了三遍禮敬而他覺得丟臉。 他去了,出了家。 第二、第三、第四經的開場一字不差:某某婆羅墮闍聽說族裡有人在沙門喬達摩座下出家了,生著氣、不高興,就前往世尊那裡。 也就是說,第一品十經裡有四經的來由是同一件事,而那件事不是教義的分歧,是族裡少了一個人。 而那三位來了以後也一個接一個少了進去。

第二件是兩個品名記的是同一個問句的兩種答案。

第一品叫阿羅漢品,十經的來人全部出家、全部成為阿羅漢中的一位;第二品叫在家男眾品,十二經一位也沒有出家,十二經的收尾一律是「從今天起,我是終生皈依的在家男眾」。 兩個品名都不取題材,取結果。 而二十二經的內容看不出這個分界——第二品的耕田、慢硬、乞討的人那幾經,論交手的強度不輸第一品任何一經。

第三件是「接過來再換掉裡面」這個動作在二十二經裡出現了至少十二次,而換的東西每次不同。

第二經換的是「不接受」這件事的歸屬(罵過來而我們不接受,那就是你的)。 第五經換的是名字與人的關係(名字怎麼樣,人就該怎麼樣)。 第七經與第八經換的是「婆羅門」這個名單怎麼填,以及「三種明」指哪三種。 第九經換的是那一套祭火的器具(慢是擔子,憤怒是煙,妄語是灰,舌頭是杓,心是燒火的地方)。 第十一經換的是整套農具(信是種子,苦行是雨,智慧是軛與犁)。 第十二經換的是「一來再來」指的範圍。 第十七經換的是「林」這個字指的東西。 第二十經換的是「乞討的人」與「比丘」的分界。 第二十一經換的是那座水。 第二十二經換的是「集會」這個詞的條件。

而每一次被換掉的都是對方自己先說出口的那個詞。 這不是修辭上的巧合:經文從來不去否定那個詞,它讓那個詞留著,把它指的東西換掉。

第四件是出身這個題目被處理過三次,而三次都不是用平等這個說法。

第七經的回答是把出身那一格打掉,然後列一份六項的名單(剎帝利、婆羅門、吠舍、首陀羅、旃陀羅、除糞者),說誰發起精進、下定決心、一直堅持用力,誰就到得了最高的清淨。 第八經的回答是把「有三種明的婆羅門」重新定義成知道過去的住處、看得見天界與苦處、到了出生的滅盡的那一位。 第九經的回答是一句「不要問出身,問行為」,接一個比喻——火確實是從木頭裡生出來的。

三次都不說四個階級一樣;三次說的是那個位置由別的東西決定。 第七經那份名單的形狀值得看清楚:它沒有把六項打平,它把六項照舊列著,然後在旁邊另開一條路。

第五件是這個相應與《中部》第一〇〇經共用開頭。

婆羅門女陀蘭闍尼絆了一跤,脫口說了三遍禮敬,接著有人不服——那裡不服的是年輕的婆羅門傷歌邏,這裡不服的是她丈夫。 而傷歌邏這個名字在本相應第二十一經又出現一次(一位主張靠水得到清淨的婆羅門),在第四十六相應第五十五經還有一位。 三位是不是同一人,經文不說;依體例補充第六節,三經的中文經名都作《傷歌邏經》。

第六件是三段共用的定型段,而三段的位置很整齊。

「靠偈唱來的東西我不吃」四行出現三次(第八、第九、第十一經),三次接的都是「請喬達摩君吃吧」。 「法是湖,戒是渡口」四行出現兩次(第九、第二十一經),一次對供火,一次對沐浴。 「誰知道過去的住處」兩首出現兩次(第八、第十三經),一次答「誰配吃這碗乳粥」,一次答「布施該給誰」。 同一段材料各自接上兩三個不同的問句,而經文一次也不提它在別處出現過。

第七件是本相應與魔羅相應、比丘尼相應的差別在於對手不是同一個。

魔羅相應二十五經的對手是一位,比丘尼相應十經的對手也是同一位;本相應二十二經的對手有二十二個人,而他們之間沒有關係,只有第一品那四經是一條線。 這個相應因此不是一場仗的二十二個回合,是二十二次各自獨立的會面。

⑤ 現代心靈應用

本相應那一支法義在第二經上說得最乾淨:一句話要成立,得有人收下。

那一經的做法不是忍耐,也不是原諒。 世尊問的是一件家常事——客人不接受你端出去的東西,那些東西歸誰? 歸主人。 於是那一段罵有了歸屬:我們沒有罵你而你罵我們,我們不接受,那就是你的。 接著那一句把「回罵」重新分類:被罵而回罵,這叫做一起吃、彼此往來。 經文不說回罵是錯的,它說回罵是收下了。

這一支今天被加工成一整套投遞機制。

古代的辱罵要人親自站到對方面前,一次一個人,而且說完就結束。 今天的同一個動作不必在場、不必署名、不必當下,而且它不是被送到一個人面前,是被送到一個會計算的系統裡。 差別有三件,三件都是量級上的。

一是收下這個動作被外包了。 第二經那位婆羅門罵完,收不收由被罵的人自己決定。 今天一則指名的攻擊會不會到你眼前,不由你決定,也不由他決定,由一套按互動量排序的機器決定;而它排序的依據正好是「有沒有人收下」——被回應得愈多,送得愈遠。 也就是說,第二經那個「不接受」在今天不只是個人的修養問題,它同時是一個會影響投遞路徑的行為。

二是「彼此往來」變成了公開的帳。 那一經裡,回罵只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今天的回罵留在原地,可以被引用、被截圖、被接續。 回一句的代價不是那一句,是那一句從此有了自己的壽命。

三是攻擊的來源變得不可核對。 那位婆羅門有名有姓,有族、有住處,罵完之後他還得繼續住在那個城裡。 今天大量的攻擊來自查不到的來源,於是「那就是你的」這句話失去了收件人——沒有那個人可以把東西退回去。 這是本相應那個譬喻在今天最明顯的裂縫:退貨需要一個地址。

而第十六經補上了另一半,那一半今天更難辦。 樂於唱反調的婆羅門是先決定好要頂回去,才走過去說「說說你的法吧」;而回答裡沒有法,只有一句「你那樣聽不出什麼是說得好的話」。 今天大量的閱讀是在同一個狀態裡進行的——先知道立場,再讀內容,而讀的目的是找可以反駁的那一句。 經文對這種狀態不說法,它只把那個狀態指出來;這一點值得照原樣保留,因為把它變成一句「要開放心胸」的勸告,那句勸告本身照樣會被同一個狀態接住。

第五經給的是第三件事,而它比前兩件都窄也都硬。 那一位報上自己的名字叫不害,而回答是:名字怎麼樣,人就該怎麼樣,那你才真的是不害。 今天一個人的自稱有前所未有的多——簡介、頭銜、標籤、立場宣示,而那些自稱是可以單獨成立的,不必兌現。 這一經的回答沒有拆穿他,也沒有稱讚他;它把那個名字接住,加上一個條件,然後把它還回去。

⑥ 文本地層分析與敘事斷裂

本相應的形式極整齊,而整齊把幾處接縫照得很清楚。

第一處是第一品的收尾公式停在兩個不同的地方。

第三、第四、第五經的省略號之後接「他這樣了知」——省略停在「出生已盡」那一句的後面;第六至第九經的省略號之後直接接「某某長老成為阿羅漢中的一位」,連那一句也省掉。 母本是第一經與第二經,兩經寫全。 同一品之內,同一個公式被截在兩個位置上,而截的位置與經的長短、與來人的身分都對不上。

第二處是第六經在根本巴利文裡的右引號落錯了地方。

第三至第五經與第七至第九經的右引號都落在婆羅門那句話的末尾,第六經的落在「某某長老成為阿羅漢中的一位」之後——把一句敘事圈進了說話的內容裡。 那是版本的標點不是內容,譯文照其餘各經處理;記下來是因為它與收尾公式那兩種截法出現在同一品,而兩者都指向同一件事:這一品的收尾是後來補上去的,補的時候沒有統一。

第三處是第二經與第三經共用三首偈,而第三經只有第一首屬於自己。

第二經的四首裡第一首講「一個沒有憤怒的人哪裡來的憤怒」,第三經的第一首講「愚人說出粗話就以為自己贏了」;後三首兩經逐字相同。 兩個開頭各自對著一種挑釁(用嘴罵、宣布你輸了),而後三首與那兩種挑釁都不特別貼合——它們講的是回怒與不回怒。 這是同一組材料配兩個頭的樣子。

第四處是第七經與第八經共用的那一首偈末行不同。

「唸得再多,喃喃得再多,也不是靠出身成為婆羅門;裡面藏著髒東西,被污染」——第七經接「靠著裝模作樣過活」,第八經接「被裝模作樣圍著」。 一個詞的差別,而兩經其餘三行一字不差。 這種一格之差在《相應部》通常標示兩份不同的傳誦,而不是一次改寫。

第五處是第九經那一段沒有人解釋的響聲。

剩下的祭品倒進沒有生物的水裡,嘶嘶作響、吱吱作響,冒著煙,像一塊燒了一整天的犁頭丟進水裡。 經文不說那是什麼,不說是誰讓它這樣,也不安排任何人評論;而那位婆羅門汗毛直豎地回來,接著就是五首偈。 那一段是整個相應唯一一次出現超出常情的現象,而它在一個以論辯為主的相應裡沒有同類。

第六處是第十經的問答逐字同構,而同構的部分包括一個不該同構的地方。

婆羅門說「這位沙門大概沒有七個守寡的女兒」,世尊回「婆羅門,我確實沒有七個守寡的女兒」。 七樣東西全部照這個模子過一遍,包括那個長雀斑的黃臉婆與天沒亮就上門的債主。 回答的形式完全跟著問句走,而不是跟著內容走——這是《相應部》偈頌部分常見的作法,可是在一個以「接過來換掉裡面」為主形狀的相應裡,它是唯一的例外。

第七處是第十三經的兩件事沒有接起來。

前半優波梵那去要熱水,說的是「他是該被供養的人裡被供養的」;後半提婆希多自己找上門問「布施該給誰」。 經文不說他是因為聽了前面那段話才來問的,也不說中間隔了多久。 兩段各自完整,而放在一起像是兩份材料被同一個地點與同一個人名接在一起。

第八處是第十四經世尊給的是稿子而不是法。

那五首偈裡沒有一句法義,全部是場面話與怨氣,而最後兩首推出來的是一根棍子。 讓一位導師寫下「披著兒子樣子的羅剎」這樣的句子交給一位老人去當眾念,這在四部尼柯耶裡找不到第二例。 經文也不替這件事作任何說明,而收尾是那位婆羅門拿一套衣服來當「給老師的謝禮」——那個名目本身承認了剛才那件事是一次授課。

第九處是第二品的地點寫法與第一品相反。

第一品十經有六經寫全了地點,第二品十二經有八經只寫「在舍衛城」。 而第二品寫全的那四經(第十一、十七、十八、二十二經)正好是四經裡最有場景的四經——五百具犁、一片監工的林子、一群撿柴的學生、一座下著雨的集會堂。 地點寫不寫全,與那一經有沒有場景一致,與它的長短無關。

第十處要說的是一個沒有出現的東西:這個相應沒有總結。

第二十二經是一群人皈依,然後品末攝頌,然後相應結束。 沒有一經回頭說這二十二次遭遇是怎麼回事,也沒有一句評論那四位婆羅墮闍為什麼一個接一個出家。 有偈篇的前六個相應裡,魔羅相應與比丘尼相應都以一經把整組收起來(跟了七年、眾生是誰造的),本相應沒有。

📖 延伸閱讀

二十二經走完之後回頭看——④深度研究、⑤現代心靈應用、⑥文本地層分析。二十二次交手,用的是同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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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品,十二經,也是最後一品。品名記的同樣是結果,而這一次的結果與前一品相反;十二經裡有一經的雙關在中文裡接不住,做法寫在該經的導言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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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偈篇的第八個相應,一品十二經,也是第一個以說話的那個人立名的相應。十二經唯一共同的事就是每一經都有他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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