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50 力相應(九)第二.尋求品:全相應唯一一句指名尾巴的指示,寫在這一品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九十九經 瀑流經(Ogha Sutta)
品名取自本經,而寫滿的還是末經
本經是第二.瀑流品的第一經,這一品的名字取自它。 有這四種瀑流——感官慾望的瀑流、存有(Bhava)的瀑流、見解的瀑流、無明的瀑流。
而寫滿的不是本經,是第十經。 第一輪的第五品也是這樣,根相應第十七品、正勤相應第五品也是這樣——四個瀑流品,四次都把那一段押在末經上。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瀑流——感官慾望的瀑流、存有(Bhava)的瀑流、見解的瀑流、無明的瀑流……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經 軛經(Yoga Sutta)
四種軛,與前一經只換一個字
本經與前一經的四格逐項相同。 感官慾望、存有、見解、無明——換掉的只有那個名目。
兩個字的意象相反而作用相同。 瀑流是把人沖走的,軛是把人綁住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軛——感官慾望的軛、存有(Bhava)的軛、見解的軛、無明的軛……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一經 執取經(Upādāna Sutta)
四種執取,而第四格換了人
本經的四格與前兩經不同。 對感官慾望的執取、對見解的執取、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自我的主張的執取。
前三格還對得上,第四格換掉了。 瀑流與軛的第四格是無明。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執取——對感官慾望的執取(Kāmupādāna)、對見解的執取(Diṭṭhupādāna)、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upādāna)、對自我的主張的執取……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二經 捆經(Gantha Sutta)
身體的四捆
本經換上身體的捆。 貪婪這一捆、惡意這一捆、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這一捆、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這一捆。
最後那一格是這一組裡最少見的。 它不是一種煩惱的名字,是一種態度。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身體的捆——貪婪這一捆、惡意這一捆、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這一捆、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這一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三經 潛伏傾向經(Anusaya Sutta)
七格,這一品裡最長的一份
本經是這一品裡格數最多的一經。 貪、排斥、見解、疑惑、慢、對存有的貪、無明,七種潛伏的傾向。
潛伏這個字是這一份清單的重點。 要處理的正是看不見的那一層。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七種潛伏的傾向——貪的潛伏傾向、排斥的潛伏傾向、見解的潛伏傾向、疑惑的潛伏傾向、慢的潛伏傾向、對存有(Bhava)的貪的潛伏傾向、無明的潛伏傾向……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四經 感官慾望的繩索經(Kāmaguṇa Sutta)
五條繩索,五個感官各一條
本經換上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 眼睛認得的形色、耳朵認得的聲音、鼻子認得的氣味、舌頭認得的味道、身體認得的觸感。
繩索這個字指的不是那五樣東西。 綁人的是搭在上面的那一條線。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眼睛認得的形色、耳朵認得的聲音、鼻子認得的氣味、舌頭認得的味道、身體認得的觸感……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五經 障蔽經(Nīvaraṇa Sutta)
五種障蔽
本經換上五種障蔽。 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昏沉與睡意、浮躁與懊悔、疑惑。
這一份在覺支相應裡自己是一個品名。 本經只留一個名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障蔽(Nīvaraṇa)——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昏沉與睡意、浮躁與懊悔、疑惑……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六經 取蘊經(Upādānakkhandha Sutta)
五取蘊
本經換上五取蘊。 色、受、想、造作、識。
蘊篇整整一百五十九經在講這五樣,而在這裡它只是一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造作(Saṅkhāra)取蘊、識取蘊……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七經 向下拉的束縛經(Orambhāgiya Sutta)
向下拉的五種束縛
本經與末經成對。 這一經是往下拉的五種,末經是往上拉的五種。
五格是: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 前三格斷掉是入流,五格全斷是不再返回。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向下拉的五種束縛(Saṁyojana)——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第五品的順序補出題目,尾巴換成調伏貪那一式,其餘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五十相應第一百〇八經 向上拉的束縛經(Uddhambhāgiya Sutta)
一百零八經的最後一經,而全相應寫出來的只有四段
本經是力相應的最後一經,也是這一品唯一寫滿的一經。 品名取自第九十九經的瀑流,寫出來的卻是本經——四個瀑流品,四次都把那一段押在末經上。
五格是往上拉的。 對形體的貪、對沒有形體的東西的貪、慢、浮躁、無明——前一經那五種是往下拉的,兩經合起來是十種束縛。
尾巴是第二條,而五種力這一次只寫出頭尾兩項。 修習信這個力……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慧這個力,以調伏貪為終點、以調伏瞋為終點、以調伏癡為終點。
而相應末語接在本經後面。 「瀑流品,第十」、本品的攝頌,然後是「力相應,第六」——大篇的第六個相應到這裡結束。
一百零八經走完,原典寫出來的只有四段。 第一經、第五十四經、第五十五經與本經。兩輪各兩段,落點完全對稱:每一輪都是恆河省略的母本加瀑流品的末經。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Saṁyojana)。
哪五種?
對形體的貪,對沒有形體的東西的貪,慢,浮躁,無明——比丘們,這就是那向上拉的五種束縛。
比丘們,為了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應當修習五種力。
哪五種?
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修習信這個力……其餘皆是如此……修習慧這個力,以調伏貪為終點、以調伏瞋為終點、以調伏癡為終點。
比丘們,為了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應當修習的就是這五種力。」
原典那五項只寫出第一項與第五項,中間三項作省略式;本經之後是第十經的序數、品末語「瀑流品,第十」、本品的攝頌與相應末語「力相應,第六」。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第二.尋求品(Punaesanāvagga,SN 50.89–98,十經)
全相應唯一一句指名尾巴的指示,寫在這一品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力相應的第九品,十經,不寫地點。
第一件是這一句指示是全相應唯一寫出尾巴的一句。
「尋求那一串要照這樣展開——以調伏貪為終點、以調伏瞋為終點、以調伏癡為終點。」
其餘九個品沒有一句寫到這個程度。 第一輪的第一品連指示也沒有,第二、第三、第四品各寫一句「該展開」,第五品寫「照這樣展開」;第二輪的第六品一句「該展開」,第七品什麼也沒有,第八品一句管兩個品,第十品沒有。
而這一句寫在第二輪的第四個品裡。 也就是說,要到全相應第九十八經的位置,原典才第一次把那一條尾巴寫進指示裡——而那一條從第五十五經起就已經掛在每一經後面了。指示比它要指的東西晚了四十四經。
第二件是本品的收尾比前兩品完整。
指示之後有品末語「尋求品,第九」與攝頌。 前一品與前前一品連攝頌都沒有。
而這一句品末語同時證明了兩件事。 一是本品是第九品,二是前兩品的品號在 bilara-data 裡標錯了——那裡把第七品也標成 6,於是後面全部少一。
③ 結構脈絡
本品十經與第四品完全相同,只換那一條尾巴。 十個題目:尋求、比高下、漏、存有(Bhava)、苦、心的荒地、污垢、苦惱、受、渴愛與乾渴。
形狀是題目配四個目的。 為了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那一份,應當修習五種力。
最後一個編號底下收了兩部經。 渴愛經與乾渴經,攝頌把兩個名字都報出來而經號只有十個。依體例補充第二節合為一檔。
本品在 SuttaCentral 是一個範圍編號(sn50.89–98),依本專案既有做法拆成十檔。
本品不新增術語。
📖 延伸閱讀
力相應第九品。十經不寫地點,而展開的辦法要靠這一句指示才補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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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相應第十品,也是最後一品。品名取自首經而寫滿的是末經,這已經是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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