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47 念處相應(十)瀑流品:這個相應的最後一品,而末經後面那一句補上了整個後半的空缺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九十五經 瀑流經(Ogha Sutta)

九個題目的第一個,而本品只有末經寫滿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一個題目。 有這四種瀑流——感官慾望的瀑流、存有(Bhava)的瀑流、見解的瀑流、無明的瀑流。

而本品十經只有末經寫滿。 那一經把四條尾巴一次列齊;這一品其餘九經連題目那一句都沒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瀑流——感官慾望的瀑流、存有的瀑流、見解的瀑流、無明的瀑流……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九十六經 軛經(Yoga Sutta)

第二個題目,四項與前一經一一對應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二個題目。 有這四種軛——感官慾望的軛、存有的軛、見解的軛、無明的軛。

四項與前一經完全相同。 換的只有那個容器的名字:一個是沖走人的水,一個是套在脖子上的木頭。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軛——感官慾望的軛、存有(Bhava)的軛、見解的軛、無明的軛……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九十七經 執取經(Upādāna Sutta)

第三個題目,而第四項的名字最長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三個題目。 有這四種執取——對感官慾望的執取、對見解的執取、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自我的主張的執取。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執取——對感官慾望的執取(Kāmupādāna)、對見解的執取(Diṭṭhupādāna)、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upādāna)、對自我的主張的執取……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九十八經 捆經(Gantha Sutta)

第四個題目,四樣把身體捆起來的東西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四個題目。 有這四種身體的捆——貪婪這一捆、惡意這一捆、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這一捆、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這一捆。

第四項與前一經的第三項是同一個東西。 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在兩經裡各佔一格,而兩份清單的其餘各項不重複。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四種身體的捆——貪婪這一捆、惡意這一捆、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這一捆、認定只有這個才是真的這一捆……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九十九經 潛伏傾向經(Anusaya Sutta)

第五個題目,十個裡唯一一份七項的清單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五個題目。 有這七種潛伏的傾向——貪的、排斥的、見解的、疑惑的、慢的、對存有的貪的、無明的。

十個題目裡只有這一份是七項。 其餘是四項、四項、四項、四項、五項、五項、五項、五項、五項。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七種潛伏的傾向——貪的潛伏傾向、排斥的潛伏傾向、見解的潛伏傾向、疑惑的潛伏傾向、慢的潛伏傾向、對存有(Bhava)的貪的潛伏傾向、無明的潛伏傾向……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一百經 感官慾望的繩索經(Kāmaguṇa Sutta)

第六個題目,五條繩索在本相應第三次出現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六個題目。 有這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眼睛認得的形色、耳朵認得的聲音、鼻子認得的氣味、舌頭認得的味道、身體認得的觸感。

同一份清單在本相應的第六、第七經用過。 那兩經是鷹與猴子,那裡說這五樣是「不是自己的地方、是別人的地盤」;本經只留題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感官慾望的繩索——眼睛認得的形色、耳朵認得的聲音、鼻子認得的氣味、舌頭認得的味道、身體認得的觸感……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一百〇一經 障蔽經(Nīvaraṇa Sutta)

第七個題目,而這一份在本相應的第五經是「一堆不善」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七個題目。 有這五種障蔽——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昏沉與睡意、浮躁與懊悔、疑惑。

同一份清單在本相應的第五經用過。 那裡說「說『一堆不善』的時候,要說五種障蔽才說得對」;本經只留題目。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種障蔽——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昏沉與睡意、浮躁與懊悔、疑惑……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一百〇二經 取蘊經(Upādānakkhandha Sutta)

第八個題目,而這一份不是煩惱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八個題目。 有這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造作(Saṅkhāra)取蘊、識取蘊。

這一品的清單裡只有這一項不是煩惱。 瀑流、軛、執取、捆、潛伏傾向、感官慾望的繩索、障蔽(Nīvaraṇa)、向下拉與向上拉的束縛(Saṁyojana)——那些是綁住人的東西;而五取蘊是構成一個人的五堆東西,不是黏在他身上的五樣。句型一個字沒有換。

這個不整齊的地方三個相應都照搬。 道相應第十四品的品層級檔記過一次,覺支相應第十三品再記一次,本品是第三次。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五取蘊:色取蘊、受取蘊、想取蘊、造作取蘊、識取蘊……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一百〇三經 向下拉的束縛經(Orambhāgiya Sutta)

第九個題目,而它與末經配成一對

本經換上這一組的第九個題目。 有這向下拉的五種束縛——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

與末經是一對。 向下拉的五種與向上拉的五種,兩經相鄰而方向相反。這一組的定譯 2026-09-14 才與 saṁyojana 主條改齊(那一條的備註明文作「向下拉的五種束縛」,而子條立時作「向下的束縛」)。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向下拉的五種束縛(Saṁyojana)——認為有一個自我存在的見解(Sakkāyadiṭṭhi)、疑惑、對戒條與儀式的執取(Sīlabbataparāmāsa)、對感官慾望的意願、惡意……其餘皆是如此……」

原典本經一句經文也不留;譯文依前兩個相應那一組的順序補出題目,其餘不代原典展開。經名依那一套。


相應部四十七相應第一百〇四經 向上拉的束縛經(Uddhambhāgiya Sutta)

這個相應的最後一經,而它後面那一句才是整個後半的鑰匙

本經是念處相應的最後一經,也是從第五十一經起五十四經裡唯一寫滿的一經。

寫滿的位置與前兩個相應相同。 道相應第十四品的末經、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末經也都是那一品唯一寫滿的一經;本經照搬那個位置。

而寫滿的內容比那兩次少一樣東西。 覺支相應的末經把四條尾巴一次列齊(依於遠離那一串、以調伏貪為終點那一串、沉入不死那一串、朝著涅槃那一串)——那是七個覺悟的支分(Bojjhaṅga)才有的四條尾巴。念處相應的四項沒有尾巴,所以本經寫滿的只是那份標準副歌加上四個目的: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

那個差別本身說明了兩個相應的結構不同。 覺支相應的省略式後十品要靠四條尾巴分辨誰是誰;念處相應的四項從第一經到本經都只有一種寫法,所以它的後半換的只有前面那份清單。

而本經之後那一句才是整個後半的鑰匙。 原典在這裡寫著:「道相應怎麼展開,念處相應就怎麼展開。」

這一句補上了前四品全部的空缺。 第六品只寫「該展開」而不說出處,第七、八品的品末沒有指示,第九品連「從哪一條尾巴」都不說——原典不是忘了交代,是把交代收在整個相應的最後一句,一次管完五品五十四經。

覺支相應的做法不同。 那個相應逐品在品末留一句指示,末尾再補一句總的(「道相應怎麼展開,覺支相應就怎麼展開」);本相應只有末尾那一句,逐品一句也沒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比丘們,有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Saṁyojana)。

哪五種?

對形體的貪,對沒有形體的東西的貪,慢,浮躁,無明——比丘們,這就是那向上拉的五種束縛。

比丘們,為了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應當修習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

哪四種?比丘們,在這裡,一位比丘在身上持續看著身而住,熱切、清楚覺知(Sampajañña)、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Abhijjhā)與心裡的難受;在受上……其餘皆是如此……在心上……其餘皆是如此……在法上持續看著法而住,熱切、清楚覺知、具念,去除對世間的覬覦與心裡的難受。

比丘們,為了以親證的了知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這向上拉的五種束縛,應當修習的就是這四念處。」

原典第二、第三項作省略式;本經之後是一句「道相應怎麼展開,念處相應就怎麼展開」,然後是品末語、本品的攝頌與相應末語。譯文比照,不代原典展開。


相應部瀑流品(Oghavagga,SN 47.95–104,十經)

這個相應的最後一品,而末經後面那一句補上了整個後半的空缺

② 本經獨特重點

本品是四念處(Satipaṭṭhāna)相應的第十品,也是最後一品,十經,不寫地點。

本品是道相應第十四品、覺支相應第十三品那一組的第三次。 十個題目的順序三次一樣:瀑流、軛、執取、捆、潛伏傾向、感官慾望的繩索、障蔽(Nīvaraṇa)、取蘊、向下拉的束縛(Saṁyojana)、向上拉的束縛。

十經只有末經寫滿。 其餘九經連題目那一句都沒有——與前兩個相應相同。

第一件是末經寫滿的內容比前兩次少一樣東西。

覺支相應的末經把四條尾巴一次列齊。 依於遠離那一串、以調伏貪為終點那一串、沉入不死那一串、朝著涅槃那一串——那是七個覺悟的支分(Bojjhaṅga)才有的四條尾巴。

念處相應的四項沒有尾巴。 所以本品末經寫滿的只是那份標準副歌加上四個目的: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去了知、遍知、徹底滅盡、斷除。

那個差別說明了兩個相應的結構不同。 覺支相應的省略式後十品要靠四條尾巴分辨誰是誰;念處相應的四項從第一經到末經都只有一種寫法,所以它的後半換的只有前面那份清單。

第二件是末經之後那一句,而它是整個後半的鑰匙。

原典在這裡寫著。 「道相應怎麼展開,念處相應就怎麼展開。」

這一句補上了前四品全部的空缺。 第六品只寫「該展開」而不說出處,第七、八品的品末沒有指示,第九品連「從哪一條尾巴」都不說——原典不是忘了交代,是把交代收在整個相應的最後一句,一次管完五品五十四經。

而覺支相應的做法相反。 那個相應逐品在品末留一句指示,末尾再補一句總的;本相應逐品一句也沒有,只有末尾那一句。

於是「省略一級一級加深」那條線要改寫成另一句話。 不是原典一路在刪指示,是它把指示搬了位置——從每一品的末尾搬到整個相應的末尾。讀者在第六品讀到「該展開」時無從知道照哪裡展開,要一路讀到第一百〇四經才拿得到那把鑰匙。

第三件是這一品的清單裡有一項不是煩惱。

第八個題目是五取蘊。 瀑流、軛、執取、捆、潛伏傾向、感官慾望的繩索、障蔽、向下拉與向上拉的束縛——那些是綁住人的東西;而五取蘊是構成一個人的五堆東西,不是黏在他身上的五樣。句型一個字沒有換。

這個不整齊的地方三個相應都照搬。 道相應第十四品記過一次,覺支相應第十三品再記一次,本品是第三次。

第四件是這一品有兩個題目在本相應前面寫得完整。

第一百經是感官慾望的繩索。 第六、第七經(鷹與猴子)說這五樣是「不是自己的地方、是別人的地盤」。

第一百〇一經是五種障蔽。 第五經說「說『一堆不善』的時候,要說五種障蔽才說得對」。

加上第九品的漏與受,本相應後半有四個題目在前半出現過。 前半帶動詞、帶譬喻、帶場景;後半只留題目。

③ 結構脈絡

念處相應一百零四經至此走完。 十品,前五品五十經寫滿,後五品五十四經是省略式。

而前後兩半的比例與覺支相應接近。 那個相應一百八十四經裡有一百零八經是省略式(近六成),本相應五十四經(略過半)。兩個相應的前半都用來說這件事是什麼,後半都用來把它接到一份一份現成的清單上。

省略式那五品換上去的東西各有一類。 方向(恆河)、最上(不放逸)、靠著什麼站(力所應作)、三項一組的題目(尋求)、綁住人的東西(瀑流)。五品五類,而道相應、覺支相應、念處相應三次的順序完全相同。

本品的十經沒有一經需要新的術語。 十個題目全部沿用道相應第十四品與覺支相應第十三品的既有定譯。

cakkhuviññeyyā rūpā 那一條在本品譯出當天改齊了三處。 「眼認識的形色」3 處 2 篇(S46.126、S46.180),而定譯是「眼睛認得的形色」(99 處 46 篇,SN 35.88 立,2026-09-13 譯者裁決六格一起改齊)。那三處是昨天那次改齊漏掉的——那一次盤的是「眼所認識的形色」那一式,而這三處少一個「所」字,字串比對抓不到。

譯文的處理與前兩個相應一致。 原典的範圍編號(sn47.95–104)拆成十個個別經號的檔案;每一經的末行註明原典留了什麼、譯文補了什麼。經名依前兩個相應那一套,取自攝頌所點的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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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相應的最後一品,而末經後面那一句補上了整個後半的空缺——「道相應怎麼展開,念處相應就怎麼展開」。原典不是一路在刪指示,是把指示搬到了相應的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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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個題目換上去,而其中兩個是第五品末兩經的重演:那裡帶動詞寫得完整,這裡只留題目。末經那個編號底下有兩經,本專案第五次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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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品走完之後回頭看——④深度研究、⑤現代心靈應用、⑥文本地層分析。一百零四經而那二十一種修法一次也沒有展開過:引言歸相應,正文歸長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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