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14 界相應(四)第四品:元素忽然變成地水火風,而經文一句話也不接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經 四種元素經(Catudhātu Sutta)

四個名字,一句定義也沒有

本經只有兩句話:有四種元素,哪四種?地、水、火、風。列完就結束。它是這一品的門牌,不是這一品的內容。

值得記的是這一品換了主題,而經文不作任何交代。前三品的「元素」指過禪定的層級、善惡兩向的傾向、品級、人的品質、人的行為、道支與解脫——沒有一項是物質。到本經,元素忽然變成地水火風,也就是身體與世界是什麼做的。同一個相應、同一個詞,前二十九經與後十經指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而經文一句話也不接。

這四樣在本經也沒有被定義。地是什麼、水是什麼,要到別的經才有;本經只給名字。而後面九經全部建立在這四個沒有被定義的名字上。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我是這樣聽說的。有一次,世尊住在舍衛城(Sāvatthī)的祇樹給孤獨園。

「比丘們,有這四種元素。哪四種?地的元素、水的元素、火的元素、風的元素——比丘們,這就是四種元素。」

原典開場之後隨即為 peyyāla(省略式),世尊招呼比丘們那一段收成省略記號,譯文比照。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一經 覺悟之前經(Pubbesambodha Sutta)

世尊回頭說他覺悟之前問過自己什麼,而那個問題有三格

本經是第一人稱的追述。世尊說,他還沒有覺悟、還是一個追求覺悟的人的時候,心裡想過一個問題:地的元素的滿足是什麼?危險是什麼?出離是什麼?四種元素各問一遍。

答案是三句固定的話。滿足是「以這個元素為緣生起的樂與心裡的快樂」;危險是「這個元素無常、是苦、會變異」;出離是「把對這個元素的意願與貪調伏掉、斷除掉」。也就是說,這三格不是三種評價,是三個不同的問法——一個問它給了什麼,一個問它是什麼樣的東西,一個問怎麼從它那裡走出來。

接著是一句很重的話:只要他還沒有如實了知這三格,他就還沒有宣稱自己覺悟;如實了知了,才宣稱。覺悟在這一經裡被綁在一份具體的功課上,而那份功課的對象是地水火風——不是心,不是關於自我的那個問題,是身體與世界的材料。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在我還沒有覺悟、還是一個追求覺悟的人(Bodhisatta)的時候,我這樣想過:『地的元素的滿足是什麼?危險是什麼?出離是什麼?水的元素的滿足是什麼?危險是什麼?出離是什麼?火的元素的滿足是什麼?危險是什麼?出離是什麼?風的元素的滿足是什麼?危險是什麼?出離是什麼?』

比丘們,我這樣想:『以地的元素為緣生起的樂與心裡的快樂,這就是地的元素的滿足;地的元素無常(Anicca)、是苦、會變異,這就是地的元素的危險;把對地的元素的意願與貪調伏掉、斷除掉,這就是地的元素的出離(Nissaraṇa)。

以水的元素為緣……以火的元素為緣……以風的元素為緣生起的樂與心裡的快樂,這就是風的元素的滿足;風的元素無常、是苦、會變異,這就是風的元素的危險;把對風的元素的意願與貪調伏掉、斷除掉,這就是風的元素的出離。』

比丘們,只要我還沒有像這樣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滿足是滿足、危險是危險、出離是出離,我就還沒有在這個帶著天神、帶著魔羅、帶著梵天的世間,在這個帶著沙門與婆羅門、帶著天神與人類的世代裡,宣稱自己已經親證了無上而圓滿的覺悟(Anuttarā Sammāsambodhi)。

比丘們,而當我像這樣如實了知了這四種元素的滿足是滿足、危險是危險、出離是出離,我才在這個帶著天神、帶著魔羅、帶著梵天的世間,在這個帶著沙門與婆羅門、帶著天神與人類的世代裡,宣稱自己已經親證了無上而圓滿的覺悟。

而知與見在我身上生起:『我的解脫不會動搖,這是最後一次出生,現在不受後有。』」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二經 三趟尋求經(Acariṁ Sutta)

同一份功課換一種說法:不是想過,是走過去找

前一經說的是世尊覺悟之前心裡問過什麼;本經說的是他去找了。四種元素各三趟:一趟去尋求它的滿足,一趟去尋求它的危險,一趟去尋求它的出離。每一趟的收尾都是三句:我去尋求過,我找到了,凡是那個元素的滿足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兩經的差別在動詞。前一經是「這樣想過」,本經是「去尋求過」;前一經給的是答案的內容,本經給的是取得答案的過程。而兩經的結尾一字不差——同一段「只要還沒有如實了知就還沒有宣稱覺悟」,同一句「我的解脫不會動搖」。

也就是說,這兩經是同一件事的兩份紀錄,一份記問題,一份記行動,而經文不說哪一份在前。它們被排成相鄰的兩經,共用一個結尾。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我去尋求過地的元素的滿足,凡是地的元素的滿足,我找到了;凡是地的元素的滿足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比丘們,我去尋求過地的元素的危險,凡是地的元素的危險,我找到了;凡是地的元素的危險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比丘們,我去尋求過地的元素的出離(Nissaraṇa),凡是地的元素的出離,我找到了;凡是地的元素的出離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比丘們,水的元素……比丘們,火的元素……比丘們,我去尋求過風的元素的滿足,凡是風的元素的滿足,我找到了;凡是風的元素的滿足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比丘們,我去尋求過風的元素的危險,凡是風的元素的危險,我找到了;凡是風的元素的危險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比丘們,我去尋求過風的元素的出離,凡是風的元素的出離,我找到了;凡是風的元素的出離有多少,我都用智慧看清楚了。

比丘們,只要我還沒有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滿足是滿足、危險是危險、出離是出離,我就還沒有在這個帶著天神、帶著魔羅、帶著梵天的世間,在這個帶著沙門與婆羅門、帶著天神與人類的世代裡,宣稱自己已經親證了無上而圓滿的覺悟(Anuttarā Sammāsambodhi)。

比丘們,而當我如實了知了這四種元素的滿足是滿足、危險是危險、出離是出離,我才在這個帶著天神、帶著魔羅、帶著梵天的世間,在這個帶著沙門與婆羅門、帶著天神與人類的世代裡,宣稱自己已經親證了無上而圓滿的覺悟。

而知與見在我身上生起:『我的解脫不會動搖,這是最後一次出生,現在不受後有。』」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經名取自原文首句的動詞 acariṁ(我走過那一趟),依體例補充第六節依內容定名。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三經 如果沒有經(Nocedaṁ Sutta)

用反面證明那三格:如果地沒有滿足可言,就不會有人黏著它

前兩經是世尊自述,本經把同一份三格清單翻過來,改用反證。如果地的元素沒有滿足可言,眾生就不會對它起貪染;正因為它有滿足,眾生才對它起貪染。危險與出離各跑一遍:沒有危險就不會有人厭離它,沒有出離就不會有人從它那裡走出去。

這個句式做的事很具體:它把三格從「三個問法」變成「三件已經存在的事實」。滿足不是一種主觀感受,是一個可以由「有人黏著」反推出來的東西;出離也不是一個希望,是一個可以由「有人真的走出去了」反推出來的東西。經文用世間上實際發生的事,證明這三格不是空的。

收尾與前兩經同型而換了主詞:不是世尊宣稱自己覺悟,是眾生脫出、解開、完全釋放,帶著一顆沒有畫界線的心而住。前兩經講一個人的完成,本經講所有人的可能。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如果地的元素沒有滿足可言,眾生就不會對地的元素起貪染。比丘們,正因為地的元素有滿足,所以眾生對地的元素起貪染。

比丘們,如果地的元素沒有危險可言,眾生就不會對地的元素厭離。比丘們,正因為地的元素有危險,所以眾生對地的元素厭離。

比丘們,如果地的元素沒有出離(Nissaraṇa)可言,眾生就不會從地的元素那裡走出去。比丘們,正因為地的元素有出離,所以眾生從地的元素那裡走出去。

比丘們,如果水的元素沒有滿足可言……比丘們,如果火的元素……比丘們,如果風的元素沒有滿足可言,眾生就不會對風的元素起貪染。比丘們,正因為風的元素有滿足,所以眾生對風的元素起貪染。

比丘們,如果風的元素沒有危險可言,眾生就不會對風的元素厭離。比丘們,正因為風的元素有危險,所以眾生對風的元素厭離。

比丘們,如果風的元素沒有出離可言,眾生就不會從風的元素那裡走出去。比丘們,正因為風的元素有出離,所以眾生從風的元素那裡走出去。

比丘們,只要這些眾生還沒有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滿足是滿足、危險是危險、出離是出離,這些眾生就還沒有從這個帶著天神、帶著魔羅、帶著梵天的世間,從這個帶著沙門與婆羅門、帶著天神與人類的世代裡脫出、解開、完全釋放,也還沒有帶著一顆沒有畫界線的心而住。

比丘們,而當這些眾生如實了知了這四種元素的滿足是滿足、危險是危險、出離是出離,這些眾生才從這個帶著天神、帶著魔羅、帶著梵天的世間,從這個帶著沙門與婆羅門、帶著天神與人類的世代裡脫出、解開、完全釋放,帶著一顆沒有畫界線的心而住。」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四經 純粹是苦經(Ekantadukkha Sutta)

如果地純粹是苦,就沒有人黏得住它;如果純粹是樂,就沒有人放得下

本經把前一經的反證再推一步,而推法很乾脆:假設地的元素純粹是苦、被苦跟著、被苦浸透、一點樂也浸不進來,那就不會有人對它起貪染。可是有人起貪染,所以它不是那樣——它是樂的、被樂跟著、被樂浸透,而不是被苦浸透。

然後整段翻面:假設地的元素純粹是樂、一點苦也浸不進來,那就不會有人對它厭離。可是有人厭離,所以它是苦的。

兩段合起來得到一個經文沒有明說的結論:同一個地的元素,前半被斷定為樂,後半被斷定為苦,而兩個斷定用的是同一種推法。這不是矛盾,是這個推法本身的形狀——它從人的反應倒推事物的性質,而人的反應兩邊都有。經文把兩段並排放著,不作調和,也不說哪一邊才是真的。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如果地的元素純粹是苦,被苦跟著,被苦浸透,樂一點也浸不進來,眾生就不會對地的元素起貪染。比丘們,正因為地的元素是樂的,被樂跟著,被樂浸透,苦浸不進來,所以眾生對地的元素起貪染。

比丘們,如果水的元素……比丘們,如果火的元素……比丘們,如果風的元素純粹是苦,被苦跟著,被苦浸透,樂一點也浸不進來,眾生就不會對風的元素起貪染。比丘們,正因為風的元素是樂的,被樂跟著,被樂浸透,苦浸不進來,所以眾生對風的元素起貪染。

比丘們,如果地的元素純粹是樂,被樂跟著,被樂浸透,苦一點也浸不進來,眾生就不會對地的元素厭離。比丘們,正因為地的元素是苦的,被苦跟著,被苦浸透,樂浸不進來,所以眾生對地的元素厭離。

比丘們,如果水的元素……比丘們,如果火的元素……比丘們,如果風的元素純粹是樂,被樂跟著,被樂浸透,苦一點也浸不進來,眾生就不會對風的元素厭離。比丘們,正因為風的元素是苦的,被苦跟著,被苦浸透,樂浸不進來,所以眾生對風的元素厭離。」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五經 喜愛經(Abhinanda Sutta)

喜愛地,等於喜愛苦;而喜愛苦的人,沒有從苦裡脫身

本經只有一個等號,正反各說一次。誰喜愛地的元素,誰就是在喜愛苦;誰喜愛苦,我說他還沒有從苦裡脫身。四種元素各跑一遍,然後整段翻面:誰不喜愛地的元素,誰就不是在喜愛苦;誰不喜愛苦,我說他已經從苦裡脫身。

這個等號是前一經留下來的帳的收束。前一經說地既是樂的又是苦的,兩個斷定並排放著不作調和;本經直接把「地」與「苦」畫上等號,不再談樂。也就是說,樂那一邊在這一經裡消失了——不是被駁倒,是不再被提起。

而本經給的不是一項修行方法,是一句判定。它不說怎麼才能不喜愛,只說喜愛與不喜愛各自通到哪裡。整品到此為止沒有一經給過一個可以動手的步驟。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誰喜愛地的元素,誰就是在喜愛苦。誰喜愛苦,我說他還沒有從苦裡脫身。

誰喜愛水的元素……誰喜愛火的元素……誰喜愛風的元素,誰就是在喜愛苦。誰喜愛苦,我說他還沒有從苦裡脫身。

比丘們,而誰不喜愛地的元素,誰就不是在喜愛苦。誰不喜愛苦,我說他已經從苦裡脫身。

誰不喜愛水的元素……誰不喜愛火的元素……誰不喜愛風的元素,誰就不是在喜愛苦。誰不喜愛苦,我說他已經從苦裡脫身。」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六經 生起經(Uppāda Sutta)

地一生起,苦就生起;地一止息,衰老與死亡就消失

本經把前一經那個等號拆成四拍。地的元素的生起、存續、出現、顯現,就是苦的生起、是病的站住、是衰老與死亡的顯現;反面同樣四拍:地的元素的止息、平息、消失,就是苦的止息、是病的平息、是衰老與死亡的消失。

值得看的是等號兩邊的東西不同型。左邊是四個講「出現」的詞,右邊卻換了主詞——苦、病、衰老與死亡。也就是說,這一句不是說地就是苦,是說地一旦出現,那三樣就跟著出現。而三樣裡有兩樣(病、衰老與死亡)是身體的事,這在整個界相應是第一次:前面三十五經沒有一經提過身體會壞。

第四品到本經為止,四種元素被說成有滿足、有危險、有出離(Nissaraṇa),是樂的也是苦的,喜愛它就是喜愛苦,而它一出現病與死就跟著出現。經文沒有一句話說明這些說法之間的關係,也沒有一句話說地水火風究竟是什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地的元素的生起、存續、出現、顯現,就是苦的生起,是病的站住,是衰老與死亡的顯現。

水的元素的……火的元素的……風的元素的生起、存續、出現、顯現,就是苦的生起,是病的站住,是衰老與死亡的顯現。

比丘們,而地的元素的止息(Nirodha)、平息、消失,就是苦的止息,是病的平息,是衰老與死亡的消失。

水的元素的……火的元素的……風的元素的止息、平息、消失,就是苦的止息,是病的平息,是衰老與死亡的消失。」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七經 沙門婆羅門經(Samaṇabrāhmaṇa Sutta)

一把驗身分的尺,量的是那三格

本品最後三經是同一把尺量三次。世尊先列出四種元素,然後說:凡是沙門或婆羅門,不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滿足、危險與出離,我不承認他們在沙門之中算是沙門,在婆羅門之中算是婆羅門;反面則承認。

這把尺在因緣相應已經用過四次(第十三、十四、二十九、三十經),量的是緣起的十一支;本經換上四種元素,句子一個字沒改。也就是說,這是一份可以換內容的驗收表,而換上去的是什麼由該相應決定。

值得記的是這把尺量的不是修行的深淺,是身分。經文說的是「算不算」——不承認他們算沙門,不承認他們算婆羅門。這一句話把一份義理清單變成了一個資格條件,而條件只有一項:那三格如實了知了沒有。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有這四種元素。哪四種?地的元素、水的元素、火的元素、風的元素。

比丘們,凡是沙門或婆羅門,不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滿足、危險與出離(Nissaraṇa)——比丘們,這樣的沙門或婆羅門,我不承認他們在沙門之中算是沙門,在婆羅門之中算是婆羅門;這些長老也沒有在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親自實現沙門這件事的目標或婆羅門這件事的目標,並安住在其中。

比丘們,凡是沙門或婆羅門,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滿足、危險與出離——比丘們,這樣的沙門或婆羅門,我承認他們在沙門之中算是沙門,在婆羅門之中算是婆羅門;這些長老也在當下這一生以親證的了知親自實現了沙門這件事的目標與婆羅門這件事的目標,並安住在其中。」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八經 第二.沙門婆羅門經(Dutiyasamaṇabrāhmaṇa Sutta)

同一把尺加兩格:集起與消失

本經與前一經逐字相同,只在那三格前面加了兩格:集起與消失。驗收表因此由三項變成五項——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

這五項是一份現成的清單。《中部》第一四八經用它如實了知一個受要看的五件事,兩處逐字相同。也就是說,界相應的最後三經沒有一經是新寫的,它們是把三份既有的驗收表輪流套在四種元素上。

原典本經幾乎整篇都是省略記號,中間還放了一句括號裡的編輯指示:要展開來說。這是這一相應第三次出現編輯指示,前兩次在第二十二經與第二十九經的末尾。三次都說明同一件事:編者知道自己省了什麼。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有這四種元素。哪四種?地的元素、水的元素、火的元素、風的元素。

比丘們,凡是沙門或婆羅門,不如實了知這四種元素的集起、消失、滿足、危險與出離(Nissaraṇa)……(要展開來說)……如實了知……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親自實現了,並安住在其中。」

原典本經整篇為 peyyāla(省略式),只寫出兩處起頭,中段以一句括號裡的編輯指示「要展開來說」交代其餘,譯文比照;展開之後的完整形狀見前一經。那一行括號是原典自己的編輯指示,不是經文。


相應部十四相應第三十九經 第三.沙門婆羅門經(Tatiyasamaṇabrāhmaṇa Sutta)

第三把尺換成四聖諦的形狀,界相應到這裡完結

本經是這一相應的最後一經,也是那把尺的第三個版本。前兩經量的是三格與五格;本經換成四格,而那四格是四聖諦的形狀:不了知地的元素,不了知地的元素的集起,不了知地的元素的止息,不了知通往地的元素之止息的道路。

這個形狀在因緣相應第十三、十四、二十九、三十經用過,那裡填的是緣起的十一支。同一份句型,同一個相應名下的最後一經,填進去的是地水火風。也就是說,四聖諦那個四格框在這裡被當成一種可以套到任何東西上的問法——而經文從來不說它為什麼套得上去。

界相應四品三十九經到此結束。從第一經的十八個元素、第十一經的七種元素、第二十三經的信心與智慧、第三十經的地水火風,這個相應用「元素」這一個詞指過八類完全不同的東西,而三十九經裡沒有一經回頭把它們接起來。

① 巴利文白話翻譯

世尊住在舍衛城。

「比丘們,凡是沙門或婆羅門,不了知地的元素,不了知地的元素的集起,不了知地的元素的止息(Nirodha),不了知通往地的元素之止息的道路……不了知水的元素……不了知火的元素……不了知風的元素,不了知風的元素的集起,不了知風的元素的止息,不了知通往風的元素之止息的道路——比丘們,這樣的沙門或婆羅門,我不承認他們在沙門之中算是沙門,在婆羅門之中算是婆羅門;這些長老也沒有在當下這一生(Diṭṭheva Dhamme)以親證的了知(Abhiññā)親自實現沙門這件事的目標或婆羅門這件事的目標,並安住在其中。

比丘們,凡是沙門或婆羅門,了知地的元素,了知地的元素的集起,了知地的元素的止息,了知通往地的元素之止息的道路……了知水的元素……了知火的元素……了知風的元素,了知風的元素的集起,了知風的元素的止息,了知通往風的元素之止息的道路——比丘們,這樣的沙門或婆羅門,我承認他們在沙門之中算是沙門,在婆羅門之中算是婆羅門;這些長老也在當下這一生以親證的了知親自實現了沙門這件事的目標與婆羅門這件事的目標,並安住在其中。」

原典中段的水與火兩種元素為 peyyāla(省略式),譯文比照。


相應部界相應第四品(Catutthavagga,SN 14.30–39)

元素忽然變成地水火風,而經文一句話也不接

② 本經獨特重點

第三十經只有兩句話:有四種元素,哪四種?地、水、火、風。列完就結束,一句定義也沒有。它是這一品的門牌,不是這一品的內容——而後面九經全部建立在這四個沒有被定義的名字上。

這一經真正發生的事是換主題,而且是無聲的。前三品的「元素」指過感官與對象的橫向切分、禪定的層級、善惡兩向的傾向、品級、人的品質、人的行為、道支與解脫——沒有一項是物質。到第三十經,元素忽然變成地水火風,也就是身體與世界是什麼做的。同一個相應、同一個詞,前二十九經與後十經指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東西,而經文不作任何過渡。

第三十一經與第三十二經是同一件事的兩份紀錄。前者說世尊覺悟之前心裡問過什麼(滿足是什麼?危險是什麼?出離是什麼?),後者說他去找了(我去尋求過,我找到了,我用智慧看清楚了)。差別在動詞:一個是想,一個是走。而兩經的結尾一字不差——同一段「只要還沒有如實了知就還沒有宣稱覺悟」,同一句「我的解脫不會動搖」。兩份紀錄被排成相鄰的兩經,共用一個結尾,而經文不說哪一份在前。

那三格值得單獨記。滿足是「以這個元素為緣生起的樂與心裡的快樂」,危險是「這個元素無常、是苦、會變異」,出離是「把對這個元素的意願與貪調伏掉、斷除掉」。三格不是三種評價,是三個不同的問法:一個問它給了什麼,一個問它是什麼樣的東西,一個問怎麼從它那裡走出去。而覺悟在這兩經裡被綁在這份功課上,功課的對象是地水火風——不是心,不是見解。

第三十三經把三格翻過來,改用反證。如果地沒有滿足可言,就不會有人黏著它;正因為有,所以有人黏著。危險與出離各跑一遍。這個句式做的事很具體:它把三格從「三個問法」變成「三件已經存在的事實」——滿足不是主觀感受,是可以由「有人黏著」反推出來的東西;出離也不是希望,是可以由「有人真的走出去了」反推出來的東西。收尾換了主詞:不是世尊宣稱自己覺悟,是眾生脫出、解開、完全釋放,帶著一顆沒有畫界線的心而住。

第三十四經把同一個推法推到出問題的地方。假設地純粹是苦、樂一點也浸不進來,就不會有人對它起貪染;可是有人起貪染,所以它是樂的。然後整段翻面:假設地純粹是樂,就不會有人厭離;可是有人厭離,所以它是苦的。

同一個地的元素,前半被斷定為樂,後半被斷定為苦,而兩個斷定用的是同一種推法。這不是矛盾,是這個推法本身的形狀——它從人的反應倒推事物的性質,而人的反應兩邊都有。經文把兩段並排放著,不作調和,也不說哪一邊才是真的。

第三十五經直接把「地」與「苦」畫上等號:誰喜愛地的元素,誰就是在喜愛苦;誰喜愛苦,我說他還沒有從苦裡脫身。而前一經那個「地是樂的」的斷定,在這一經裡不再被提起。它不是被駁倒的,是消失的。

第三十六經把等號拆成四拍,而等號兩邊不同型。左邊是四個講「出現」的詞(生起、存續、出現、顯現),右邊卻換了主詞——苦、病、衰老與死亡。也就是說,這一句不是說地就是苦,是說地一旦出現,那三樣就跟著出現。而三樣裡有兩樣是身體的事,這在整個界相應是第一次:前面三十五經沒有一經提過身體會壞。

最後三經是同一把尺量三次,而三把尺的刻度都是借來的。第三十七經量三格(滿足、危險、出離),第三十八經加兩格成五格(集起、消失、滿足、危險、出離,與《中部》第一四八經逐字相同),第三十九經換成四聖諦的形狀(不了知它、它的集起、它的止息(Nirodha)、通往它的止息的道路,與因緣相應第十三經逐字相同)。三經都不是新寫的,是把三份既有的驗收表輪流套在四種元素上。

而這把尺量的不是修行的深淺,是身分。經文說的是「算不算」——不承認他們算沙門,不承認他們算婆羅門。一份義理清單就這樣變成一個資格條件,而條件只有一項:那幾格如實了知了沒有。

③ 結構脈絡

界相應四品三十九經,本品是第四品,SN 14.30–39,十經。原典攝頌八行八個名目,其中最後一個算三經,合計十經,與 SuttaCentral 的十個編號對得上。經數這一次也沒有落差;四品各自的情形是十對十、十二個編號對二十二經、七對七、十對十。本品之後是 Dhātusaṁyuttaṁ samattaṁ——界相應到這裡完結。

品名 Catutthavagga 又是一個純序數,篇末作 Catuttho vaggo。做法同第二品:依體例補充第六節保留《相應部》既有的形式,品名就是「第四品」,標題行只寫一次。一部相應之內出現兩個純序數品名與一個只涵蓋七分之二的品名(業道品),三種都不是改名的理由。

本品在整個相應裡的位置,是一次沒有交代的斷裂。 前三品的元素是一個介係詞——以某樣東西為緣、按某一項歸類;本品的元素是四樣材料。把四品放在一起,「元素」這一個詞在這一相應裡指過的東西有八類:

- 十八個元素(六組感官、對象、識,SN 14.1)

- 六個外面的元素(形色、聲音、氣味、味道、觸感、心的對象,SN 14.6)

- 七種元素(光、淨、四個不帶形體的境、想與感受的止息,SN 14.11)

- 善惡兩向的傾向(感官慾望、惡意、加害與它們的反面,SN 14.12)

- 品級(低下、中等、高妙,SN 14.13)

- 人的品質(意向、信心、慚、定、戒、智慧,SN 14.14–24)

- 人的行為與道支(五條學處(Pañcasikkhāpada)、十條業道、八正道、十種道,SN 14.25–29)

- 四樣材料(地、水、火、風,SN 14.30–39)

三十九經裡沒有一經回頭把它們接起來,也沒有一經說明它們為什麼共用一個詞。這件事第二品的③已經記過一次(當時是四類),本品把數字推到八類,而結論不變:「元素」在這一相應裡不是一個分類系統的名字,是一個位置——被拿來當作依據的那一項。

十經的排法是一條從裡往外走的線,走的是主詞:

- 第三十經:沒有主詞,只有清單。

- 第三十一、三十二經:主詞是「我」,世尊自述覺悟之前的那份功課。

- 第三十三、三十四經:主詞是「眾生」,同一份功課換成對所有人成立的推論。

- 第三十五經:主詞是「誰」,換成一個對任何人都成立的等號。

- 第三十六經:沒有主詞,只有地的生起與止息帶著苦、病、衰老與死亡一起來去。

- 第三十七至三十九經:主詞換成受檢驗的那一群修行人,一把量身分的尺。

一個人的經驗、所有人的處境、任何人的判定、無人稱的機制、一群人的資格——五種主詞,同一份三格清單。經文對這個推移不作說明。

這份三格清單不是界相應自己的。 滿足、危險、出離在《中部》第十三經、第十四經、第七十五經都出現過,五格那一份是《中部》第一四八經的,四聖諦那個框是因緣相應第十三經的。本品做的事是把幾份既有的驗收表套到四種元素上,而套上去之後那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三經幾乎沒有自己的文字。這一點與第三品同型:界相應的後半是一批換內容的表格,不是一批新寫的教說。

關於複沓的處理。本品十經有一個一致到底的省略習慣:水與火兩種元素永遠被省掉,地與風永遠全寫。十經沒有一次例外。第三十八經最極端,整篇只寫出兩處起頭,中段以一句括號裡的編輯指示「要展開來說」交代其餘。譯文一律比照,不代原典展開;展開之後的完整形狀在第三十一經與第三十七經看得到。

那句括號是這一相應第三次出現編輯指示,前兩次在第二十二經與第二十九經的末尾。三次都說明同一件事:編者知道自己省了什麼,並且記得交代。這與體例補充第四節那條紅線相互印證——「依母本補足」只能用在原文真的寫著省略記號的地方,而原典肯把帳記在括號裡,正說明它與譯者自己的推測不是同一種東西。

最後記兩件術語上的事。其一,第三十一經那三句定義裡的每一個詞都是既有定譯:滿足(assāda)、危險(ādīnava)、出離(nissaraṇa)、意願與貪(chandarāga)、無常(anicca),本品一個字也沒有新造。其二,第三十七至三十九經那一整段判語(「我不承認他們在沙門之中算是沙門,在婆羅門之中算是婆羅門」),與因緣相應第十三經逐字相同,直接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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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素忽然變成地水火風,而經文一句話也不接。三十九經的最後一品,也是落差最大的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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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句型吃進七份清單,最後一份吃到了解脫。相應走到這裡從分類轉成了因果。

  • 下一篇|SN 14 界相應(五)總結
    四品走完之後回頭看——④深度研究、⑤現代心靈應用、⑥文本地層分析,寫的是一個詞裝了八類東西而沒有一經回頭對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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